广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更新时间:2024-11-05 17:23:29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5日发(作者:英语语感)

广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广州公租房申请条件2017

广州公租房申请条件2017(1)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两年以上,并连续缴纳社

会保险金(含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年以上;

2、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2017年广州公租房申请对象

公共租赁房即之前所说的政策性租赁房。

供应对象确定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经济适用房、限价房

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他住房困难家庭,还有刚毕业的大学生和外来务

工人员。

但公租房现主要是针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体出租的住房,已取得

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符合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

申请条件及家庭中有60()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

抚对象或重点工程拆迁的优先配租。

2017年广州公租房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

申请对象主要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也可向本市户籍所

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

2.提交材料。

申请对象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

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承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经申请对象

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交运营机构审核。

3.资格审核。

严格申请和审核程序。

运营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

需要对住房面积审核的,可委托政府指定的机构审核。

审核通过的,运营机构应出具登记证明,报区()住房保障机构备案。

4.抽查监督。

()住房保障机构应对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

向运营机构提出整改意见,运营机构应当及时落实整改。

5.轮候供应。

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根据房源供应等情况,可实行轮候供应制度。

为提高房源使用效率,各区()应根据申请对象的人口结构、住房需求、

承受能力等情况,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供应标准。

广州公租房申请条件2017(2)

申请条件:

1.申请承租政府主导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

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广州户籍的,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上年度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

(附表);

()无自有产权住房;

()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

()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以下简称购房优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 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

6. 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

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以下简称转让房产)

2. 申请承租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人员,应如实向用工单

位申报收入、资产净值和居住情况,无用工单位的应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

政府如实申报。

具体流程为:领表→申请→用工单位(或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和公示

→产权人(出租人)备查→审核、公示并批准公告。

程序:申请、审核、公示、轮候程序

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程序按照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制

度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程序执行,即:领表→申请→初审和公示→

复核→批准和公告→轮候。

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状况,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

负责。

广州公租房申请条件2017(3)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包括以下两类: 一是符合申请条件,来穗时间

长、稳定就业的中低收入来穗务工人员(简称对象一);二是符合申请条件的,属于

高级技能人才或受表彰、获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简称对象二)

()对象一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人在本市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并在

本市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含原广州市暂住证,下同)5年以上,且申请时上

述证件仍在有效期内。

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下同)连续缴费(含补缴)2年或5年内累计缴费满3年。

申请人在申请时已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

(2)期限的劳动合同,且处于合同有效期内。

申请人或其家庭上一年可支配收入、家庭在穗资产净值限额标准符合广州

市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规定,具体标准见下表。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在本市未承租直管

公房或单位自管房,且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没有购买、出售、赠与、受赠、

继承房产或对夫妻共有房产进行离婚析产。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没有犯罪记录及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

公安机关做出的处以行政拘留、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

养等治安违法记录。

()对象二包括以下三类人员:

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高级技能人才。

在本市获得区及以上党委或者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或者获得市级“广州

市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技能人才”称号人员。

在本市获市及以上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表彰或奖励人员。

上述三类人员须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本市社会保险在缴证明、已在本

市办理就业登记(申请时上述证件及证明仍在有效期内),且符合对象一第567

项条件。

申请对象可以以家庭名义申请,也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申请人应具有完

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仅限于其在广州工作或居住的配偶及未成年

子女。

我满足了上述条件,要怎么申请?

可以到居住地街镇来穗人员服务管理窗口咨询并领取《2016年来穗务工

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指引》等资料。

也可拨打广州政府电话12345或登录网站(市住建委或市来穗人

员服务管理局)了解详情,并可在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

本次公租房申请采取网上预申请的方式,申请对象目前可先准备申请所需

资料,于519-61日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广州分厅来穗务工人员申请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专题网页进行预申请。

公租房申请流程时间表

公租房房源介绍

白云区龙归花园

户型套数:本次推出公租房为264套。

一房型146套,建筑面积为36.27~47.88平方米;

一房一厅型23套,建筑面积为32.06~42.99平方米;

二房一厅型48套,建筑面积为45.21~51.33平方米;

三房一厅型47套,建筑面积为61.33~63.11平方米。

租金:

按市发改委批复的龙归花园公租房月租金标准为12/平方米。

承租对象一月租为8.4/平方米;

承租对象二中上一年可支配收入、家庭在穗资产净值符合广州市户籍家庭

公租房保障规定的,月租也为8.4/平方米,其他对象月租为12/平方米。

黄埔区瑞东花园

户型套数:本次推出公租房为336

一房一厅型168套,建筑面积为31.22~32.92平方米;

二房一厅型168套,建筑面积为45.62~50.67平方米。

租金:

按市发改委批复的瑞东花园公租房月租金标准为23/平方米。

承租对象一月租为16.1/平方米;

承租对象二中上一年可支配收入、家庭在穗资产净值符合广州市户籍家庭

公租房保障规定的,月租也为16.1/平方米,其他对象月租为2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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