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三年的新规定

更新时间:2024-11-06 00:45:56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5日发(作者:闻官军收河南河北)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三年的新规定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金融机构借贷对当事人的条件限制是很严格

的,所以很多人急需用钱时会选择民间借贷,那么你知道民间借贷诉

讼时效三年的新规定是什么吗?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三年的新规定

(一)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

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

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

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

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

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

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

备时间。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以下

几种类型:

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

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

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

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

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

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

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4、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

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

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

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二、民间借贷最长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何时起算

在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起算点的问题上,借条和欠条存在着一定

的不同。

1、借条的诉讼时效

1)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

计算满2年;

2)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对于借款期限没有约定和约定不

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

返还。据此,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

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满2年。

在当事人约定分期履行债务的情况下,诉讼时效应当从最后一笔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开始计算。

2、欠条的诉讼时效

1)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

计算满2年。

2)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在《关于债务人

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

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法复199435号中》指出:

“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

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

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

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

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据此,此类欠条的诉讼时效应从出具欠条

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民间借贷诉讼时效的中断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

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那么怎样属于“当事人一

方提出要求”,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

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

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

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

当事人的。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三年的新规定的相

关法律知识,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

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

题,我们会有法律为您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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