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办理社保需要些什么材料
上海社保办理流程发布时间:
⼀、社会保险办理注意事项:(针对上海市户籍和⾮上海市户籍且有⼯作居住证的员⼯)
1、新办员⼯:需要提供“员⼯基本情况表”;⾝份证复印件;⼀⼨照⽚两张
2、已缴纳过:提交劳动⼿册及上家单位退⼯单,外省市户籍员⼯还需“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
3、社会保险补缴:上海地区社会保险是五险合⼀的,都可以补缴,办理居住证⼈员,最早补缴时间为居住证签
发当⽉。
4、新调⼊的员⼯可调整基数。
5、离职:员⼯离职后,请在七个⼯作⽇内,来我司办理退⼯⼿续(领取退⼯单及劳动⼿册)
6、社保中⼼每年7⽉份提供上年度对帐单,并寄给员⼯本⼈。
7、政策依据:《上海市城镇职⼯养⽼保险办法》
⼆、综合保险办理注意事项(针对⾮上海市户籍且⽆居住证员⼯)
1、新办员⼯:从未在本市建⽴过综合保险帐户,请提交填妥的“个⼈信息采集表”;
2、已缴纳过:在本市建⽴过综合保险账户,请提交填妥的“个⼈信息采集表”及“综合保险”劳动⼿册
3、综合保险补缴:综合保险可以补缴
4、基数:缴费基数按照社平的60%确定。
5、离职:员⼯离职后,请在七个⼯作⽇内,来我司办理退⼯⼿续(领取退⼯单及劳动⼿册)
6、转移:综合保险不能跨地区转移,三年内累计缴费满⼀年的可以申领⽼年补贴
7、政策依据:《上海市外来从业⼈员综合保险暂⾏办法》
三、住房公积⾦办理注意事项
1、新增:提供⾝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
2、住房公积⾦转移⼿续
(1)转⼊:将我司公积⾦单位全称及单位账号告知原单位,由原单位办理转出⼿续。
个⼈公积⾦账户在公积⾦管理中⼼封管办的,务必将个⼈账号告知我司客户服务⼈员,由我⽅经封管办转移
(2)转出:将新单位公积⾦全称及单位帐号告知我司即可。
3、住房公积⾦⽀取⼿续(款项直接打⼊员⼯建⾏户头)
员⼯买房、外市户籍⼈员与本单位终⽌劳动合同、偿还房贷可以凭⾝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购房合
同、购房发票、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与购房⼈的关系证明、外省市户籍证明、职⼯与本市单位终⽌劳动关
系的证明办理
4、住房公积⾦贷款:连续缴费满6个⽉、累计缴存住房公积⾦时间不少于两年,公积⾦帐户余额是5000元,即
可申请贷款(单⼈最多可贷20万+10万补充公积⾦=30万。家庭(2⼈或以上)最多可贷50万。
5、政策依据:《上海市住房公积⾦管理若⼲规定》
本文发布于:2023-05-25 18:13:2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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