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催收协议

更新时间:2024-11-06 13:29:21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5日发(作者:九月英文缩写)

债务催收协议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欠甲方借款,现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催收,双方签订本协议,

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 欠甲方借款 元(暂计至 日为 元),并以

元为本金(基数)按照每月 计算利息。

2甲方确认本债权是合法债权,并且有债权人书写的欠条(或借条、

欠款确认书等文件)为凭证。如果甲方隐瞒事实,造成催收难度增加或

催债失败,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3、甲方委托乙方以合法形式向债务人催收债务。在委托期间甲方不

得另行委托他人。

4、乙方保证以合法形式尽职尽责向债务人进行债务催收,但催款的

时间、人员有乙方全权负责。如果乙方以非法的方式催收,一切法律责

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向甲方催收欠款时甲方必须及时安排人员配合乙方进行协调

和谈判。乙方无权对债权进行减免。

6、乙方不得向债务人收取任何款项,所有款项必须由甲方收取。

甲方收款账户如下: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7、甲方委托乙方催收债务,如果在广州市范围内,甲方无需向乙方

支付餐饮、车费等任何费用,如果产生费用开支由乙方自己承担;如果

需要到广州市以外地区出差,产生的差旅费有甲方承担。

8、乙方进行债务催收按照风险收费办理,前期不支付任何服务费用

(广州市以外的差旅费除外),甲方仅按照催收回来的款项的百分之

%)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于每笔款项收回的当天按比例支付。

在委托期限内,因乙方的操作失误而引起的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如果因乙方能力有限或不可抗力导致工作失败则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广州市以外的差旅费除外)。在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

则视为委托催收工作完成,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

9、委托期限:从 日起至 日止。

10、双方如果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如协商

不成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处理。

1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

份。

12、甲乙双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 乙方:

时间: 时间:

1


本文发布于:2023-05-25 16:45:0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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