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软件著作权申请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流程
1、填写软件基本信息采集表;
2、提供部分源程序(电子版):您提供该软件的word电子版部分源程序(前2000行 和
后2000行,共计4000行,最后一页为软件退出部分代码);
3、提供手册(电子版):根据软件的不同类型,需要您提供word版软件使用操作手册 或
者 软件设计说明书 ;
4、报送审查;
5、版权中心复审:初审通过受理后审查31-35个工作日,约45-50天左右出审查结果
并公告;
7、公告发证;
(二)注意事项
根据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方通知,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需要注意:
1、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
2、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
3、办理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可到登记大厅现场办理,也可使用挂号信函或
特快专递邮寄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登记部。
4、申请表应当在线打印,请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申请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
应当与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
5、申请人或代理人信息栏内的详细地址,请务必填写准确的实际联系地址,以中国版
权保护中心邮寄证书或其它书面邮件。
6、著作权人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的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副本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7、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并需提交非
职务开发保证书或非职务开发证明。(下载《非职务开发证明》《非职务开发保证书》)。
8、著作权人为外国自然人的,应提交护照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的中文译本,并需翻
译者签章。
二、软件著作权申请材料有哪些
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应提交在线填写的申请表打印件,请勿复制、下载和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签章应为原件。
2、软件(程序、文档)的鉴别材料
一般交存:源程序和文档应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不足6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
例外交存:请按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方式之一提交软件的
鉴别材料。
注:申请人若在源程序和文档页眉上标注了所申请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应当与申请表
中相应内容完全一致,右上角应标注页码,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最后一页应是程序的
结束页,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有图除外。
3、有关证明文件
证明文件包括:申请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权利归属证明文件等。
(1)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登记申请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申请表中应当明确委托
事项、委托权限范围、委托期限等内容。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单位的需盖公章)
4、其他证明文件
修改他人软件应当授权许可的,应当提交授权书;
受让取得软件著作权的, 应当提交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
享有著作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变更、终止后,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享有著作权。登记时,需要提交有关企业变更(合并或分立)、终止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企业合并协议、清算报告、企业注销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继承人继承的,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有效遗嘱、
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法院的法律文书等。
如已登记软件的著作权发生继受,权利继受方办理著作权登记时需做著作权登记概况查
询,查询结果是办理登记申请的文件之一,并交回原登记证书。
三、怎样确定软件著作权人
软件著作权人,是指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软件著作权自
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实际组织开
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
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如无相反证据,在软件上署名的自
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开发者。
委托开发、合作开发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及行使原则与一般作品著作权归属及行使原则一
样,但职务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归属有一定的特殊性。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
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该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奖励:
(1)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
(2)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
(3)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
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
本文发布于:2023-05-25 11:56:2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2/111214.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