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辞退经济补偿⾦的计算⽅法
第⼀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单位在以下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应⽀付经济补偿
⾦
1.经劳动合同当事⼈协商⼀致,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作年限,每满⼀年发给相当于⼀个⽉的⼯资,
⼯作年限满6个⽉不满⼀年的,按⼀年的标准发放,不满6个⽉的按半年算;⼯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公式:经济补偿⾦=⼯作年限×⽉⼯资(⽉⼯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
前12个⽉的平均⼯资)
2.劳动者患病或者⾮因⼯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安排的⼯作的,根据⼯作
年限,每满⼀年发给相当于⼀个⽉的⼯资,不满⼀年的按⼀年的标准发放;
因病或⾮因公负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公式:
经济补偿⾦=⼯作年限×⽉⼯资+医疗补助费(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的⼯资)
3.劳动者不能胜任⼯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作岗位,仍不能胜任⼯作的
根据⼯作年限,每满⼀年发给相当于⼀个⽉的⼯资,不满⼀年的按⼀年的标准发放,最多不超过12个⽉。
劳动者不能胜任⼯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公式:经济补偿⾦=⼯作年限×⽉⼯资
(⼯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4.劳动合同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重⼤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法履⾏,当事⼈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
达成协议的根据⼯作年限,每满⼀年发给相当于⼀个⽉的⼯资,不满⼀年的按⼀年的标准发放。
因客观情况发⽣重⼤变化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公式:经济补偿⾦=⼯作年限×⽉⼯资
5.经济性裁员的
根据⼯作年限,每满⼀年发给相当于⼀个⽉的⼯资,不满⼀年的按⼀年的标准发放。
6.⽤⼈单位逾期给付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原经济补偿⾦+额外经济补偿⾦(额外经济补偿⾦=原经济补偿⾦×50%)
7.⽤⼈单位不⽀付经济补偿⾦的赔偿⾦
赔偿⾦=经济补偿⾦总和×=⼯作年限×⽉⼯资×(1+50%)×(1
第⼆条《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单位在以下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应⽀付经济补偿⾦
1.⽤⼈单位以暴⼒、威胁或者⾮法限制⼈⾝⾃由的⼿段强迫劳动的;
根据⼯作年限,每满⼀年发给相当于⼀个⽉的⼯资,不满⼀年的按⼀年的标准发放,最多不超过12个⽉。
2.⽤⼈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根据⼯作年限,每满⼀年发给相当于⼀个⽉的⼯资,不满⼀年的按⼀年的标准发放,最多不超过12个⽉。
3.⽤⼈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根据⼯作年限,每满⼀年发给相当于⼀个⽉的⼯资,不满⼀年的按⼀年的标准发放。
第三条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的计算
1.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的计算
赔偿⾦=录⽤费⽤+培训费⽤+直接经济损失+约定的其他赔偿费⽤
2.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条款赔偿⾦的计算
赔偿⾦=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或侵权⼈因侵权获得的利润)+合理的调查费⽤
第四条⽤⼈单位与劳动者的连带赔偿责任
1.赔偿⾦总额的计算公式
赔偿⾦总额=直接经济损失+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单位承担70%以上)
2.⽤⼈单位赔偿⾦份额的计算公式
赔偿⾦=赔偿⾦总额×(70%≤≤1)
3.劳动者赔偿⾦份额的计算公式
赔偿⾦=赔偿⾦总额-⽤⼈单位的赔偿⾦份额
第五条因⽤⼈单位原因不订⽴劳动合同、订⽴⽆效劳动合同、侵害⼥职⼯、未成年⼯健康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
偿⾦的计算
1.造成劳动者⼯资收⼊损失的赔偿⾦的计算
赔偿⾦=应得⼯资收⼊×25%
2.造成劳动者⼯伤、医疗待遇损失的赔偿⾦的计算
赔偿⾦=医疗费⽤×25%
3.造成⼥职⼯和未成年⼯的⾝体损害赔偿⾦的计算
赔偿⾦=医疗费⽤×25%
第六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的计算
1.违法解除赔偿⾦=录⽤费⽤+培训费⽤+直接经济损失+约定的其他赔偿费⽤
2.劳动者违反保密条款赔偿⾦=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或侵权⼈因侵权获得的利润)+合理的调查费⽤
第七条竞业禁⽌的补偿
补偿费标准国家没有统⼀规定,部分省市有地⽅性规定,⼀般为该员⼯离开前最后⼀个年度从该企业获得的报酬
总额的⼀定⽐例,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第⼋条经济补偿⾦的⼯资是否包括加班⼯资和各类补贴?
按照有关规定,经济补偿⾦的计发标准应当以解除或终⽌劳动合同前劳动者⼗⼆个⽉的平均⼯资性收⼊来计算
(如果该计算结果低于最低⼯资标准的,以最低⼯资标准计算)。⽽⼯资性收⼊应当包括计时⼯资、计件⼯资、奖⾦、
津贴和补贴、延长⼯作时间的⼯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付的⼯资等。
第九条哪些违纪⾏为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需⽀付补偿⾦?
1.在试⽤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条不能列⼊经济补偿⾦基数的范围
1.社会保险福利费⽤,如丧葬抚恤救济费、⽣活困难补助费、计划⽣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费⽤,如⼯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等;
3.按规定未列⼊⼯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奖、⾃然科学奖、科学技术
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这些就是我们在这⽅⾯的知识。希望⼩编的这篇⽂章能给你带来帮助。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些⽅⾯的内
容,也可以到⽹上进⾏搜索查询。
本文发布于:2023-05-25 11:36:5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2/111140.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