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我国将全面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记者18日从在京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两
项补贴制度将于20xx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根据全国残疾
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数据推算,预计这两项补贴制度
将惠及1000万困难残疾人和1000万重度残疾人,将成为首个
全国性残疾人专项福利补贴制度。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全面建立困难
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要求全面
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并将以国
务院的名义发布实施。
民政部副部长邹铭介绍,目前,我国约有8500万残疾人。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0个省份建立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
20个省份建立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其中13个省份同时
建立了两项补贴制度,27个省份建立了一项或两项补贴制度。
《意见》对全国建立两项补贴制度进行统筹和指导,将最低生活
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列为生活补贴对象,将重度残疾人列为护理
补贴对象。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补贴范围。
中残联副理事长程凯介绍,在已经申领了残疾证的残疾人里,
按照国家颁布的残疾人分类分级标准,总共四级,一级、二级视
作重度残疾人。而困难残疾人这个概念比较宽泛,按照国务院意
见规定,为了便于评估,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中
的残疾人。他表示,明确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哪些人享受补
贴就很容易界定了。每个地方的低保线是非常清楚的,通过公开、
公平的一系列制度,将其明确下来,然后民政、残联共同向财政
部门提出予以补贴的要求。
残疾人的概述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年12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条的规定: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
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
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
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
和其他残疾的人。国家和社会在保障残疾人基本物质生活需要的
基础上,为残疾人在生活、工作、教育、医疗和康复等方面提供
的设施、条件和服务。
分类标准编辑制订残疾标准的原则有二:1、以社会功能障
碍为主来确定残疾 即以社会功能障碍的程度划分残疾等级。
2、为利于国际学术交流和资料的互相比较 凡是已经有国际
统一标准的,尽量和国际统一标准取得一致;对没有国际统一标
准的,自行制订。 因此,我国制订的五类残疾标准中的视力残
疾标准、听力语言残疾标准与国际标准基本一致;智力残疾标准
也是一致的;肢体残疾标准则是自行制定的;精神残疾标准也是参
照世界卫生组织提供的精神病分级标准而自行制订的。
年我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对五类残疾的定义及分级标准如下:
视力残疾
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而难能做
到 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他活动。 视力残疾包括盲
和低视力两类。视力残疾的分级 见表1—1。
1、盲
一级盲
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
二级盲
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 0.02,而低 0.05或视野
半径小于10度
2、低视力
一级低视力: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
0.1。
二级低视力: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1,而低于
0.3。
其中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
较好的一眼为准;如仅有一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
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围;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
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以针孔镜所测得的视力。
听力语言残疾
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听力丧失或听觉障碍,
而听不到或听不真周围环境的声音;语言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
导致不能说话或语言障碍,从而都难能同一般人进行正常的语言
交往活动。听力语言残疾包括:
a.听力和语言功能完全丧失(即聋又哑);
b.听力丧失而能说话或构音不清(聋而不哑);
c.单纯语言障碍,包括失语、尖音、构音不清或严重口吃。
智力残疾
智力残疾是指人的智力活动能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
显示出适应行为的障碍。智力残疾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18岁
之前),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的精神发育不全或智力迟缓;智力
发育成熟之后,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智力损害或老年期的明显
衰退。
为了便于与国际资料相比较,参照世界卫生组织和美国精神
发育迟滞协会的智力残疾分级标准,按其智力商数(IQ)及社会适
应行为来划分智力残疾的等级。
一级智力残疾(极重度):IQ值在20或25以下,适应行为
极差,面容明显呆滞,终生生活全部需要他人照料,引动感觉功
能极差,如通过训练,仅在下肢、手及颌的运动方面有所反应
二级智力残疾(重度):IQ值在20—35或25—40之间,适
应行为差,即使经过训练,生活能力也很难达到自理,仍需要他
人照料,运动、语言发育差,与人交往能力差。三级智力残疾
(中度):IQ值在35—50或40—55之间,适应行为与使用
技能都不完全,如生活能力达到部分自理,能作简单的家务劳动,
具有初步的卫生和安全知识,但是阅读和计算能力差,对周围环
境辨别能力差,只能以简单方式与人交往。
四级智力残疾
(轻度):IQ值在50—70或55—75之间,适应行为低于一
般人的水平,具有相当的使用技能,如能自理生活,能承担一般
的家务劳动或工作,但缺乏技巧和创造性,一般在指导下能适应
社会,经过特殊教育可以获得一定的阅读和计算能力,对周围环
境有较好的辨别能力,能比较恰当地与人交往。
注:智力商数(IQ),是指通过某种智力量表所测量得到的智
龄和实际年龄的比,即:IQ—智龄/实际年龄×100,不同的智力
测定方法,有不同的IQ值,但诊断的主要依据是社会适应行为。
肢体残疾精神残疾精神残疾是指患者患精神病的病情持续
一年以上未愈,从而影响其社交能力和在家庭、社会应尽职能上
出现不同程度的紊乱和障碍。
本文发布于:2023-05-25 09:58:2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2/110778.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