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退还都有哪些法律规定
当我们在进行大金额交易的时候,我们都需要缴纳一定的定金,
但是,很多人都会因为缴纳定金而踏入文字陷阱,因此在法律上,对
定金和订金是有相关的规定的,以下是由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定金退还
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帮到你们。
定金退还的法律规定
订金:是一个日常用语,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它通常是指
一方先交付一笔现金给对方作为自己履约的担保,其担保功能是单方
的,即仅对交付方适用,对收受方不适用。在司法审判实践中,一般
视为预付款,在商品房预售、销售中经常使用。订金的约束力及如何
处理订金,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但不论哪一方反悔,卖方都
只须原数退还订金即可,不适用罚则。
定金:则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指合同当事人于合同订立时,或合
同义务履行前,一方向另一方交付金钱或有价物,以确保合同有效履
行的一种担保方式,具有证约作用、担保作用和预先给付的性质,适
用“定金罚则”。
我国《合同法》第115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
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
当双倍返还定金。”
我国《担保法》第89条也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
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作为对给付定金一方的赔偿,定金数额由双方约定,但不得超过合同
总标的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
购房定金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
1、首先要确认协议的效力,如果合同无效,定金应该全部返还。
例如:没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购买未满五的经济适用房协议应属
无效协议,因为经济适用房是保障性住房,是解决住房困难问题人的
住房问题,是有资格准入性质,特别是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卖
给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人;
2、其次要确认协议有无有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况,如果有,可以
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一年之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在协议撤销后,定金
应该全部返还。例如,如果卖家隐瞒房屋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就
属于欺诈。
3、再次,在协议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就要确定谁是违约方,谁是
守约方,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如
果违约,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4、如果只是签订了定金协议(比如定金支付书、房屋认购书等),
在定金协议约定的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如果因为买卖双方关
于买卖合同的具体条款没有达到一致而导致买卖合同没有成立,各不
承担违约责任,定金应该全部返还;
5、谨慎签订定金协议,在没有和卖家全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不
要给付定金,另外定金要直接给付给卖家,减少环节就是减少纠纷;购
买期房可以不签订房屋认购书而直接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6、为了避免发生纠纷,任何承诺最好都要落实成书面的东西,个
人签字就生效,公司必须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才生效;录音、证人证言
都可以作为证据。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
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
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
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
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
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
性质。
可见定金和订金虽只一字之差,但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
的,订金不能产生定金所有的四种法律效果,更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定金合同特征
定金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它具有合同的特征,同时它又是一种特
殊的合同,又具有合同共性以外的特征:
从属性:作为从合同的定金合同从属性质表现为定金合同的有效
以主合同之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必然无效,而定金合
同无效,主合同并不因此无效。
实践性: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它是以定金的交付为该合同的成
立要件。
要式性: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本文发布于:2023-05-25 07:45:1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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