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后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累
积记分管理。作为机动车驾驶人您应当熟知累积记分管理办法,并随时了解您的违法累积
记分情况。
一、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
日起计算。
二、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
分、1分五种。
三、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
四、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五、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
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六、呼市交警支队执法中心定期在《北方新报》、《呼和浩特晚报》、《内蒙古法制报交
通安全周刊》、《内蒙古晨报》上,公告交通安全违法累积记分已经达到12分的驾驶员
名单。
七、如果您在外地交通安全违法被记分,记分情况也将被传到呼市车管所并累积。
八、如果你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已经达到12分后,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办理:
1、在公告后十五日内持个人身份证明和驾驶证,到呼市交警支队执法中心接受违法处理,
领取《满分学习通知书》。
2、持执法中心核发的《满分学习通知书》到呼市驾驶人安全教育中心接受为期七日的道
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参加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科目一)的考试。
如果您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已经两次以上达到12分,还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十日内,
参加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科目三)考试。
考试合格后呼市驾驶人安全教育中心给您核发《考试合格通知书》。
九、持《考试合格通知书》,到呼市交警支队执法中心领取驾驶证。请您注意保管《考试
合格通知书》已备查询。
十、如果您在外地违法累积记分超过12分,可在违法行为地车管所接受教育并申请考试。
考试合格后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将把证明您考试合格的《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通
知书》,传真到呼市车管所,呼市车管所收到后将清除您的违法累积记分。
十一、如果您在违法累积记分达到12分,并在公告后二个月内,未接受教育并通过考试,
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将公告您停止使用驾驶证。
十二、如果您在一个周期内违法累积记分未满12分,所处已经缴纳,那么记分周期
满之日,您的累积记分将被自动清除。如果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未缴纳的,记分
将转到下一记分周期。
十三、如果您在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车管所将给您换
发10年有效期的驾驶证;在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车管
所将给您换发长期有效期的驾驶证。
本文发布于:2023-05-25 06:42:1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2/110057.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