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24-11-06 11:41:24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5日发(作者:石原ちか)

交通事故致⼈死亡的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在实际⽣活中,发⽣交通事故的,其中最严重的情形就是导致被害⼈死亡。当因发⽣交通事故⽽致⼈死亡时,该次交

通事故的责任怎么认定,由谁认定呢?店铺⼩编在下⽂为⼤家浅要的分析⼀下,希望对⼤家的问题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致⼈死亡的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作通常都由交管部门来认定,然后,根据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赔偿

数额。因此,当发⽣交通事故时,除⾮事故情节轻微且当事⼈同意和解外,否则最好都报警,以免怕⿇烦⽽造成更多

的⿇烦。通常,交管部门是根据⾏车记录仪、摄像头,以及路况痕迹等来认定和划分交通事故的责任。

定罪处罚:

()酒后、吸⾷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驾驶的;

()明知是⽆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驾驶的;

()严重超载驾驶的;

()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肇事的其他法律规定: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的,以交

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驾驶的;

(4)明知是⽆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折叠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

(1)死亡2⼈以上或者重伤5⼈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能⼒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

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

第六条⾏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法得到救助

⽽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百三⼗⼆条、第⼆百三⼗四条第⼆款的规定,以故意杀⼈罪或者故意

伤害罪定罪处罚。

从上述⽂章中我们可知道,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作通常都由交管部门来认定,然后,根据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

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赔偿数额。所以遇到交通事故我们都要进⾏报警处理。如果您在⽣活中遇到了⼀些法律问题,

不妨来咨询我们店铺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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