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 清算赔偿的顺序

更新时间:2024-11-06 05:20:55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5日发(作者:just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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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ow up.勤学乐施 积极进取(页眉可删)

破产 清算赔偿的顺序

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7条规定的破产清偿顺序为:(1

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

款;(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

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

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公司破产后,相关的清算组会对该公司财务进行清算和分

配。对于员工来说,公司破产对他们的生活来说影响很大,所以

说获得相应的赔偿是一件非常必要的事情。如果清算赔偿出现失

误,不仅会伤了员工和股东的感情,可能还会使企业的形象一落

千丈,所以说各位公司的的管理者在这个节骨眼上一定要清楚

产清算赔偿的顺序。今天为您一一道来。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

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

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

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

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一、相关法律

《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

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

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破产概念专指

破产清算制度,即对债务人宣告破产、清算还债的法律制度。

要将公司的普通清算和破产清算区别开,它们分别适用不同

的法律。《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只规范普通清算。

继《企业破产法》和《公司法》之后,于年7

月发布了《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破

产规定》)。由于破产清算会计原理与常规会计原理大不相同,

因此,破产清算的会计核算方法必然与常规会计核算不同。国家

有关破产清算会计核算目前还没有相关的会计准则,主要有1997

年财政部制定的《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

定》(简称《暂行规定》)。然而在目前会计实务中尚存在一些问

题有待于解决。

二、破产清算赔偿的顺序

年起,《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企业破产部分已被修订;

《企业破产法》(200761日起施行)第一百一十三条

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

顺序清偿: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

人所欠税款;

()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

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

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费用:

()、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共益债务:

()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

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

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

;

()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进一步加大保护

普通职工的利益,控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支付;《民事诉

讼法》和《企业破产法》两者相比,《企业破产法》由于颁布时

间晚,更适应中国经济情况的发展,其表述更为更为完善,更为

具体。

据《破产法》40: 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

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抵销:

()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

的债权的

()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

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

有破产申请一年 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

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

因为法律规定 或者有破产申请一 年前所发生的原因 而取得债

权的除外。

据《破产法》109: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

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破产清偿顺序总结:

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40条规定

的除外;

2、担保债权;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

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

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

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

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遵循以下原则: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

行清偿破产费用。

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

按照比例清偿。

总结: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二者的清偿顺序,外部按先后,

内部按比例。

由此可见破产清算赔偿的顺序十分复杂,一边要安抚员工和

其他股东的情绪还要偿还公司的债务,孰轻孰重还要管理者仔细

斟酌。除了将这项重任托付给专项小组之外,作为公司的一份子

还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自己和员工的利益。如果还有疑惑,

建议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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