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转让纠纷的管辖规定
债权债务的转让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转让时要签订转让协议,产⽣债权债务转让纠纷的,是属于合同纠纷,⼀般由
合同履⾏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地的法院管辖。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债权债务转让纠纷的管辖怎么规定的
1、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产⽣债权债务转让纠纷的,是属于合同纠纷,⼀般由合同履⾏地法院管辖,也
可以由被告地的法院管辖。
2、法律规定:《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致的,由经常居
住地⼈民法院管辖。
对法⼈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民法院管辖。
同⼀诉讼的⼏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民法院辖区的,各该⼈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地⼈民法院管辖。
⼆、债权债务转让有哪些条件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效的债权转让他⼈,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是转让的标的不
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受让⼈、国家、集体利益受损。如果转让⽆效致使受让⼈受损的,那么,转让⼈
应予以赔偿。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债的内容变更包括种类、数量、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地和履⾏⽅式、结算⽅式、违约责任等
等⽅⾯。债的⾮主要内容变更不会影响法律关系。但债的种类、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等主要内容变更后,与原
债不再具备同⼀性。如经对⽅承诺,则成⽴新合同,已不属于债权转让的范畴。
3、债权的转让⼈与受让⼈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债权转让是⼀种处分⾏为,必须符合民事⾏为的⽣效条件。转让⼈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是完全
的民事⾏为能⼒⼈。双⽅的意思表⽰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债权转让⽆效。如果⼀⽅当事⼈欺诈、胁迫或
乘⼈之危,转让⽆效。合同被撤销后,受让⼈已接受债务⼈清偿的,应作为不当得利返还原债权⼈。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的解答,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产⽣债权债务转让纠纷的,是属于
合同纠纷,⼀般由合同履⾏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地的法院管辖。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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