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律师管理现状及存在难点

更新时间:2024-11-06 17:26:02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5日发(作者:在线看书网)

外聘律师管理现状及存在难点

律师事务所聘请外聘律师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业务的发展,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

量,实现可持续发展。由于聘用形式多样,律师事务所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不同的外聘模

式。如以聘请普通律师方式聘请外聘律师,主要从事案件辩护代理、法律顾问、争议解决等法

律服务活动;以聘请咨询、调查、顾问方式聘任外聘律师,主要从事证券法务、知识产权等方

面工作;以聘请合作式外租方式聘请外请顾问,主要擅长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案件委托代理等诉

讼法律事务;也有部分单位采用委托合同管理外聘律师模式。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业务

快速增长,对法律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而目前许多城市却未出台相关的法律规定对外聘律师

进行规范管理,更多地采用委托合同管理模式。

一、外聘律师性质

根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律师事务所向外聘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应当签订书

面合同。而律师事务所并未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对律师事务所外聘律师是否具有民事

行为能力作出明确规定。根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执业许可证

载明的执业范围内聘用律师事务所以及外聘律师。”《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明确:“律师

事务所可以向本单位内职工公开招聘律师、有执业经历、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证者等非律师事务

所人员担任外聘律师。”因此,外聘律师事务所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不冲突等特征。外聘律师事

务所作为法人开展业务活动时存在人身风险。在劳动法律业务方面,外聘律师只能与律师事务

所签订劳动合同,其劳动法律业务与律师事务所委托关系不一致现象也是造成外聘律师流动性

大,执业水平参差不齐的原因之一。

二、管理现状

2017年起,北京市司法局制定了《北京市律师行业委托合同(律师事务所)管理暂行

办法》,对律师事务所外聘律师等特殊情况下如何管理提出了要求,如不得由本所人员担任外聘

律师;不得通过外包方式收取费用;律师和外聘律师个人签约时需签订保密协议等。但在实际

操作中,许多律师事务所只是口头上表示希望聘请外聘律师,没有签订任何合同或是保密协

议。有的律师也是通过外聘律师个人私下签订律师事务所委托合同。虽然律所为外聘律师购买

了保险、定期支付高额工资等都是为了保证外聘律师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但对这些条件外聘

律师个人很难了解清楚,再加上缺乏有效管理,更多地采取委托合同管理模式,对律师事务所

来说有较大安全隐患。

三、存在问题

首先,从法律法规角度看,现有规定还不能适应律师行业发展与监管的需要,不利于律师

事务所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也不利于律师事务所健康发展,也不利于律师业行业整体形象的树

立。其次,外聘律师没有管理权限,也没有对其进行相应管控和管理。律师事务所与其签订委

托合同、聘任合同而不是律师事务所与外聘律师签订劳动合同后,该如何将这些法律规定落实

到实处,如何确定这些法律规定所需备案,都是律师事务所要面对的难题。再次,外聘律师如

何有效开展执业活动?目前法律法规对“律师是否应当向法律顾问或者诉讼顾问机构提供专业

咨询”并未做出明确规定,只要求律师应提供咨询建议或者提供法律援助信息,并不对外聘律

师提供专业化的咨询服务,甚至会出现服务内容中甚至没有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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