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购房政策

更新时间:2024-11-06 00:32:54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5日发(作者:挣钱路子)

重庆购房政策

第一篇范文:重庆购房入户所需材料

购房入户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手写,可在派出所填写)

2、户口簿,如无可由当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

4、房屋产权证原件,如无可带购房合同+抵押合同或购房合同+预购

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5、重庆市主城区工作证明(劳动合同与收入证明,个体经营需提供

营业执照副本)

6、省外迁入需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凭,如无,则需提供重庆主城

区五年以上工作证明

7、物管出具入住证明,社区民警出具实际居住的调査材料:

8、若要迁子女户口要提供子女《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还需

子女父母《结婚证》,子女户口证明或户口薄;迁配偶的户口需提供《结

婚证》、配偶的户口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1、以上所有提交的材料原件均须复印一份。

2、省外户口迁入需房屋建筑面积人均30平米以上。

3、房屋所有权人为多人时应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独生了女证等)

第二篇范文:重庆市主城区首套按揭购房财政补助政策主要内容和申

报办理程序

重庆市主城区首套按揭购房财政补助政策主要内容和申报办理程序

一、主要内容

1、补助对象:2022121日起(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为准),在重庆

市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

巴南区、渝北区、北部新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在上述区域以按揭方式购

买属其唯一住房的购房产权人。享受财政补助的产权人再次购买住房则不

再符合补助条件(唯一住房原则)。

2、补助方式和计算:财政补助采取按补助年度计算,即,从产权人

购买住房后支付按揭本息的首月起算连续12个月止为一个补助年度,以

后的补助年度以此连续类推。在补助年度内,以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

40%为限,高于按揭本息的,按按揭本息额度给予补助;低于的,按个人

所得税40%的额度给予补助。总累计补助金额不得超过住房总价的30%

二、申报办理程序

2、身份证复印件(区财政局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购房所在区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出具的首次购房证明。

4、购房合同(区财政局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5、产权人与银行的购房按揭合同(包括抵押合同,区财政局审核原

件,留存复印件)。

6、按揭银行认定的按揭本息支付证明。

7、住房产权证复印件(区财政局审核、留存复印件)。

8、区地方税务局认定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渝中区财政局:63704642

江北区财政局:67560016

沙坪坝区财政局:65368354

九龙坡区财政局:68783443

大渡口区财政局:68173307

南岸区财政局:62948853

北碚区财政局:68317683

渝北区财政局:67137667

巴南区财政局:66224779

北部新区财政局:67460751

重庆市财政局:67575431

沙坪坝区房地产交易所65479299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在主城区实施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政策(试

行)的通知杂谈2022-02-2808:47:23阅读226评论0字号:大中小订阅

本文引用自陈祥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在主城区实施个人首次购房按

揭财政补助政策(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在主城区实施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政策(试

行)的通知

渝财税[2022]167

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

巴南区、渝北区、北部新区财政局:

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鼓励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经市政府同意,

2022121日起,对在我市主城区个人首次并以按

揭方式购房的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享受首次按揭购房财政补助的对象

2022121日起,在重庆市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

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巴南区、渝北区、北部新区(以下简称

主城区)首次购买住房(含改善型购房)并以按揭的方式支付的,同时在

上述区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购房产权人

(以下简称产权人)为享受财政补助的对象。

二、财政补助额度的计算

1、财政补助采取按年计算,即,从产权人购买住房并支付按揭本息

的首月起算连续12个月止为一个补助年度,以后的补助年

度以此此连续类推。

财政补助额度的计算。在补助年度内,以按产权人在重庆市主城区实

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40%为基础,高于同期为所购住房支付按揭本息的,

按支付的按揭本息额度给予补助;低于的,按个人所得税40%的额度给予

补助。总累计补助金额不得超过住房总价

30%

2、作为财政补助依据的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租赁所得、偶然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补

助的个人所得税以及、滞纳金。

三、申报

1、产权人向其个人所得税缴纳地所在的区财政局申报办理。无论所购住

房在主城何区,产权人应在每一个补助年度到期后的3

个月内起,申报办理该补助年度的财政补助。

如产权人在两个或以上的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可先向纳税多的区财政

局申报,如计算的补助额度低于同期补助年度支付的按揭本息,可依纳税

多少的次序向其他区财政局提出申报。产权人应向各有关的区财政局分别

提出申报局书面申请,并说明在不同区申报

补助的情况。

2、各区财政局可结合本区实际情况,按照既有利于管理又方便申报

人的原则,规定具体的申报程序。

法。

2)购房所在区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出具的首次(含改善型)购房

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住房产权证复印件。

5)产权人与银行的购房按揭合同(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6)按揭银行认定的按揭本息支付证明。

7)区地方税务局认定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8)产权人本人的开户银行、账号、户名。

四、审核拨付

五、其他

1、产权人如已经享受与个人所得税有关的扶持或奖励政策,不再享

受本办法规定的财政补助。企业或单位享受的财税扶持政策

中如含有与产权人个人所得税有关的内容,应在产权人享受期限内予

以减除。

2、享受首次按揭购房财政补助政策的住房因出售或其他原因变更了

产权人,补助政策予以终止。

除追回补贴外,还应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对

责任人进行处理。

4、次年1季度以前,各区财政局应将上年度办理财政补助的情况汇

总后以正式文件报送市财政局,并随文报送“重庆市某某区首次

购房按揭财政补助情况表”(格式附后)。

5、财政结算。按现行财政体制,应由市财政承担的部份,由市财政

在办理年终结算时补助给各区财政。

附件:重庆市某某区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情况表

重庆市财政局

OO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申报表

第三篇范文:重庆市主城区首套房退税攻略

重庆市主城区首套房退个税攻略

一、需要准备的材料(见下面的图片)

二、材料准备

1、申请表填写模板(见下面的图片)

2、开个人纳税证明

到交个税所在区的地税服务大厅(带身份证复印件即可),渝中区办

理地址为金汤街地税服务大厅,从七星岗过去直接穿过城墙门洞,往前走

大概100米,右手边即是(需要爬一截楼梯上去,没在临街,在2楼)。

25号综合服务窗口即可办理。如果首次还贷时间为20227月,则开

的时间为20227月到20226月。

3、贷款明细

首次提取需要开能反映放款月到提取月所有还款记录的还款明细(去个贷

中心开更方便,不需要那些乱七八糟的流水,只要贷款放贷和还款的明细

就行)。例如是2022

6月放款,7月还贷,就需要开20226月到20226月的所有

放款及还款明细。

4、首套房证明

到房子所在区的房房管所开首套房证明。江北区是在建新东路鸿程大

4楼,当天是拿不到的,需要过几天。

5、房产证复印件

没有拿到房产证的,请注意申请表上第一行的填写。拿到房产证的只

需要交复印件,不过请注意要能够看得清楚。

6、身份证复印件

交复印件,注意带原件,到时候要看一下的。

7、购房合同复印件

交复印件,注意带原件,到时候要看一下的。

8、借款合同复印件

交复印件,注意带原件,到时候要看一下的。

9、抵押合同复印件

交复印件,注意带原件,到时候要看一下的。

注意:以上指的均是首次提取,且购买的的新建房。二手房请注意还

需要提供契税发票复印件。是否满足提取条件请百度。

渝中区办理地点不是在财政局,是在渝中区政务服务大厅(七星岗重

客隆楼上),2楼进门电子显示牌背后。


本文发布于:2023-05-25 02:46:0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2/109136.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