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谅解书怎么写(刑事谅解书格式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06 08:17:06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5日发(作者:2020美国总统竞选最新支持率)

刑事谅解书怎么写(刑事谅解书格式范文)

刑事谅解书,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

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

谅解书一般在提起公诉至法庭质证环节完成,提交公安机关、检察院、法

院,是被害人谅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出具的文书,其在

刑法上有着酌定减轻,从轻的效力。

一、刑事谅解书的作用

1)在侦查阶段的作用

对于案件相对较轻的,性质不是特别严重,如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交

通肇事、盗窃等,并且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通过嫌疑人家属的和解赔

偿,并且向侦查机关递交撤诉申请,一般侦查机关会撤销案件。这些轻罪

包括故意伤害案(致人轻伤)、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

遗弃案、等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

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对于案件相对较重的,虽然嫌疑人家属和解并赔偿,会起到减轻处罚

的结果,而不会撤销案件,案件还要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

2)在审查起诉阶段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

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

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

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

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

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

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

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

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

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3)在一审审判阶段

在审判阶段,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谅解书是一个重要的酌定减轻处

罚情节,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减少基准刑,被告人得以从轻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试行)【法发[2023]21号】规定:“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

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

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

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

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

握。”

对于当事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综

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礼道歉以及真诚悔罪等情况,可以减少基

准刑的5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

处罚。

4)在二审中的作用

如果由于各种原因在一审审判结束前都未能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书,那

么在二审中获得谅解书是否有用呢?答案是肯定的,谅解书在二审期间依

然会成为法官考量的一个重要因素,有可能获得改判的机会,具体可以参

见孙伟铭醉驾案(一审判决死刑,二审期间获得谅解书后改判无期徒刑)。

二、如何获得谅解书

谅解书应当反映被害人的真实意愿,但实际操作中不乏被害人出具谅

解书后又反悔的情形,因此建议双方签订赔偿协议、谅解书等,在相关司

法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及签订协议。

关于刑事谅解书的十个建议

一、刑事谅解书对刑事案件的影响

被告人取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出具谅解书,说明被破坏的社会关系

得到一定程度的修复。故,刑事谅解属于非常重要的酌定量刑情节。

从实体的角度来看,若在案证据确能定罪,取得刑事谅解书,犯罪嫌

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取得被害人谅解能够作为检察机关提出宽缓量

刑建议的重要考量因素,能够令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另外,取得被害

人的谅解,有时甚至会影响刑罚的具体运用,增加判缓、保命的可能性。

从程序的角度来看,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后,有不予批准逮捕,变更强

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可能性。还有可能会令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检察机关作

出不起诉决定,影响诉讼程序的走向。

二、刑事谅解与刑事和解的区别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规定了刑事谅解与刑事和解的量刑优惠幅度:

1.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

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

以下;

2.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3.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4.对于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賠偿数额、

赔礼道歉以及真诚悔罪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犯罪较轻的,

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从量刑优惠幅度来看,刑事谅解要小于刑事和解。由此可见,两者是

有区别的。

第一,适用的范围不同。刑事和解是适用于特定的公诉案件,即因民

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

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

罚的过失犯罪案件。比如罪,就不适用刑事和解,而只能刑事谅解。

法律没有对刑事谅解适用的案件范围作出限制。

第二,达成协议的形式不同。刑事和解协议是在公检法机关的主持下

达成的,而刑事谅解书则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方与被害方协商一致后

达成的。

第三,性质不同。刑事和解协议经公检法机关认可,具有“准司法

性”,而刑事谅解书属于平等主体之间达成的民事赔偿协议。

三、哪些刑事案件可以出具刑事谅解书?

虽然我国法律并没有对刑事谅解适用的案件范围作出限制,但一般来

说,需要有被害人的案件才可以出具刑事谅解书。经检索刑事裁判文书,

大约有104个罪名可以出具刑事谅解书。

如下表所示:

四、谁有权签署、出具刑事谅解书

被害方有权签署刑事谅解书的是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根据《刑事诉

讼法》第108条的规定,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妹。

五、如何寻、确定谈判刑事谅解的中间人

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往往对被告人恨之入骨。双方直接接触、谈判,

容易谈崩。所以,刑事谅解的谈判,合适的中间人就显得特别重要。我们

认为适宜的中间人,应具备以下几种特征:

1.与被害人、被告人关系紧密,能够在二者之间传话;

2.具有一定公信力,德高望重,能够有效的发起并主持刑事谅解的谈

判;

3.具有一定的魄力,性格沉着冷静,懂得察言观;

4.具有一定的斡旋能力,不厌其烦。

六、当事人、律师参与谈判、签署谅解协议需要注意的风险事项

1.当事人应言简意赅,不说多余的话,避免对方偷偷录音使己方陷入

被动,避免传达错误的意思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陷入对犯罪事实“自认”

的困境;

2.当事人语言及行为不得过激,避免激化矛盾;

3.态度应诚恳真挚,不使用欺诈、胁迫的手段达成谅解,避免向被害

方实际履行后谅解被撤销;

4.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就谅解方案达成一致,不做虚假承诺;

5.反复斟酌谅解书的遣词造句,避免被害方挖坑;

6.谅解协议中应明确约定被害人反悔的后果;

7.律师未经司法机关同意,不得直接接触被害人;

8.律师不得向他人透露会见情况及案卷情况;

9.当事人、律师不得要求被害人做虚假陈述;

10.确保谅解书是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签名撩印,谨防他人冒签(实践

中确有伪造刑事谅解书的案例);

11.一般不建议律师全权代理谅解事宜,避免出现律师承诺的赔偿数

额,被告人无法兑现的局面。

七、出具谅解书后能否反悔?被告人无罪后能否要求返还赔偿款?

刑事谅解,并非在公检法机关的主持下达成的,是由犯罪嫌疑人、被

告人方与被害方私下促成的。从谅解书的性质来看,其属于民事赔偿协议,

若无证据证明达成谅解违反自愿、合法的原则,则被害人在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方已实际履行的情况下,不得反悔。

达成谅解,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自愿向被害

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若达成谅解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违反自愿、

合法原则的事由,即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后被宣告无罪,也不能撤销,

不能要求被害人返还赔偿款。

八、谅解书的格式及赔偿款支付需要注意的事项

谅解书的格式通常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简要表述案件经过(何

时何地发生何事);第二部分,阐明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赔礼道歉,

双方协商一致认可谅解方案,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积极赔偿损失;第三部

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表示谅解,请求办案单位对其从轻、减轻或者

免除处罚。

向被害方支付赔偿款后,应当保留支付赔偿款的一切凭证。若是以现

金支付赔偿款,则需让被害方出具收条,签名撩印;若是以银行转账的方

式支付赔偿款,则需保留汇款转账回单。此外,向被害方支付赔偿款后,

应尽快让被害方出具刑事谅解书。

九、谅解书递交的时机选择

被害人出具谅解书后,被告人一方是否应该尽早将谅解书递交给司法

机关?我们认为,若选择时机不当,反倒可能会对被告人产生不利的影响。

比如,在侦查阶段会见嫌疑人,辩护人了解案件情况可能不一定全面,

为图一时之快仓促递交谅解书。若谅解书的内容与侦查机关固定的证据存

在矛盾,有可能导致认定犯罪嫌疑人自首、坦白出现障碍。

因此,关于谅解书递交的时机选择问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行为人取得被害人谅解,属于可以排除特定个罪的定罪情节,则应

尽早递交谅解书;

2.行为人取得被害人谅解,不属于排除特定个罪的定罪情节,但能影

响检察机关判断其“是否具有逮捕的必要性”,能够推动有关部门变更强

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则需要在变更强制措施的程序关键节点,向有权变更

强制措施的部门递交谅解书;

3.行为人取得被害人谅解,应考虑递交谅解书在哪个环节的作用更大。

若在会见后对案件事实有准确地把握,或在阅卷后对案件情况有全面了解,

递交谅解书能令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行为人

认罪认罚的,取得被害人谅解会成为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的重大考虑,

则应在程序进入下一个阶段前及时提交。

十、拿到谅解书,是否一定会获得从轻处罚?

前面已经说过,谅解书只是酌定从轻情节,有些罪大恶极、社会危险

性极其严重、民愤极大的案件,即使被告人花巨资获得谅解书,法院也可

能不会从轻处罚。被告人是否要争取刑事谅解,需要综合考虑,尤其应当

重视刑事律师的建议。

附:关于刑事谅解的有关规定:

XXXXXXXXXX分左右,本人XXXX发生口角,进而导

致本人受伤一事,XX本人及其家属向我支付了相关医疗费用,并积极与

我协商赔偿事宜,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现已向我方支付了赔偿款。

在协商的过程中,对于我的受伤,XX等本人及其家属向我表达了深

深的歉疚,我们认为其悔过表现很好。作为受害者,我对XX的行为也能

够谅

解,我不再追究XX与本次事故相关的民事责任。因XX行为已经触犯

刑法,我愿意原谅XX,不再希望司法机关追究XX的刑事责任。

因此,我对XX致我受伤的行为表示谅解,自愿不再追究XX的刑事责

任,请求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给予XX改过自新的机会,对XX从轻、减轻、

免除刑事处罚。

当事人:

年月日

协议书

XXXXXXXXXX分左右,XXXX发生口角,进而导致XX

受伤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XX一次性支付乙方XX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

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XX元。

二、乙方在接受甲方赔礼道歉并对甲方的行为表示谅解,并自愿出具刑事

谅解书。

三、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本次事故一次性处理完毕,各方当事人互

不追究对方的相关任何责任。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权利,不再追究甲方的民

事、刑事、行政等责任。

以上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系双方自愿订立。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留置相关司法机关留存备案两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见证人:

年月日年月日

收到条

今收到XX通过银行卡号为:以转账方式交来的协议书赔偿款元。

收款人:


本文发布于:2023-05-25 01:46:2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2/108905.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