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标准化申请发证流程(修订版)
一、企业申请
小微企业递交1、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表上报辖区
内安监站并由安监站长签字盖章(申请表第一页最后的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意见一栏中)2、工贸行业(小微企业)
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评估自评表交于各安监站留
存3、营业执照(复印件)4、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服务合同
书(复印件)。
二、评审
1、企业选择具备评审资质的机构进行评审;
2、
第三方评审机构向张店区应急管理局发送评审计划
表。
3、;
第三方评审机构现场评审(中间会进行抽查)
4、第三方评审机构根据评审情况出具评审报告、双重
预防体系建设运行意见表;
5、企业根据评审报告进行整改,并提供整改报告;
6、核查企业整改情况,如整改完毕予以通过(抽查企
业整改情况)。
三、发小微企业标准化证书
在以上资料齐全、评审及整改合格后,由张店区应急管
理局进行名单汇总,并公示,发证。
说明:企业如聘请评审机构或评审人员、帮扶创建小微
标准化则评审时不得再选择该机构或评审人员,一经查出,
不予发证。
本文发布于:2023-05-25 00:01:5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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