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徐光华博士谈09年司法考试刑法复习方法

更新时间:2024-11-05 02:25:56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4日发(作者:高考听力)

2021 年司法考试刑法复习方法

徐光华

各位学员,大家好!今天我给大家谈谈司法考试刑法的复习方法。我们大家

知道,司法考试是我国最难的考试之一,它的难主要表达在两个方面:第一,涉

及的内容非常多。我们知道,单把司法考试的三卷本教材看完一遍,我们就得花

了至少一个月的时间,当然仅仅是看了司法考试的教材我们通过司法考试的希望

还是不大的。第二个难在于,司法考试考的都是我们容易犯错误的地方,司法考

试的前身是以前的律师资格考试,这一考试已经经过了十多年了,题目越来越难,

越来越细致。因此,对于这么一次高难度的考试,不少人花上几个月的时间,甚

至一年的时间,都不能通过。并且很多人是屡次参加司法考试,每次也都花了很

多时间去准备,但仍然通不过。原因是什么呢?我觉得,一套好的复习方法是应

对司法考试这一高难度的、复杂的考试所必要的。很多人在准备司法考试时,

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就是由于内容繁多、考点细致,刚学新的知识点,以往的

复习成果又忘记了。基于这种情况,我们律政司法考试学校提出了阶段学习法,

即将我们的学习阶段分为固本、进步、实战、冲刺四个阶段。这种分阶段、循序

渐进的学习方法,我们认为对付司法考试是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的。尤其是对于

刑法学的学习而言,由于内容繁多、考试难度大,。我们大家都知道,刑法在司

法考试中的分值很多,去年考了 109 分,也就是占了 1/6 还要多,并且,难度也

不小,我们更应该采取循序渐进式的阶段性学习方法。所以,接下来,我就刑法

学的学习分阶段给大家谈谈,各个阶段应该如何复习、复习哪些内容。

一、固本阶段 固本阶段是我们的第一轮复习阶段,这个阶段应该在 3 月左右的

时候就开始

准备了,最好花上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在这一个阶段的学习中,我认为,就刑法

学的学习而言,我们必须到达这样三个效果,才算是成功的:

第一,我们应该知道,司法考试刑法部分是怎么考的?也就是,它是怎么考

察我们的?我们不少同学,尤其是刚刚大学本科毕业的同学,没有做司法考试试

题的时候还觉得自己刑法学得不错,但是一旦做题的话,就发现对不了几个题。

原因是什么呢?这主要是因为司法考试刑法部分的内容与我们本科的教学还是

法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博士后,律政司法考试学校刑法辅导专家。

存在一定的偏向的。我举个例子给大家说明这个问题,就以刑法中的牵连犯为例

进展说明吧。我们大家在本科学习的时候应该知道,刑法中有牵连犯,也就是一

个人施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但由于这两个行为之间具有牵连关系,因此刑

法理论上认为这种行为只要以一罪论处。例如,有人伪造国家机关的印章,伪造

了一些文件,骗取别人的信任,再骗取别人的钱财。这个人施行了两个行为,一

个是伪造国家机关的印章的行为,一个是骗钱行为,但实际上伪造印章的目的也

是为了骗钱,这两个行为之间具有牵连关系,因此,仅仅以罪处理就可以了。

但是,司法考试不会考你知不知道牵连犯要从一重罪处分,它考察的是例外的规

定,即我国刑法中有一些关于牵连犯要数罪并罚的规定。我们必须记住这些特别

的规定,这才是司法考试喜欢考的地方。刑法中有几个关于牵连犯要处分的规定,

我给大家说一下,比方,挪用公款来进展违法犯罪活动,不仅仅成立挪用公款罪,

假设构成其他犯罪的,也应当数罪并罚。又比方,一般情况下,受贿后再施行其

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也要数罪并罚。我讲这一点,就是要告诉大家,我们一定要

摆脱以往本科的刑法学习形式,及时地进入司法考试当中来。

第二要到达的效果是,通过这一阶段的学习,应该知道司法考试刑法的重点

和难点在哪里?刑法部分的内容是比较多的,分为总论和分论两个部分,就分论

而言,罪名就有四百多个,但是不是每个罪名都要考呢?当然不是。分论部分有

些罪名是从来不考的,例如,军人违犯职责罪、危害国防利益罪。并且,有相当

一部分罪名,偶尔考过,即使没有复习到,通过刑法总论的知识也可以解答。因

此,分论可考的点实际上就限于一、二十个罪名,例如,进犯公民人身权利罪、

进犯财产罪中的犯罪是主要内容。假设我们在复习的时候,没有把握住复习的重

心,很可能会出现捡到芝麻丢了蚕豆,这对于司法考试而言,是非常不利的。因

为我们的司法考试没有要求你必须芝麻、蚕豆一起捡啊。只要你考到了 360 分就

可以啦。实际上,假设你芝麻捡得越多,蚕豆就会丢得越多。所以,我们对于刑

法的学习,要注意重点内容在哪里。另外,我们在这里还要知道,刑法的难点在

哪些地方,因为刑法中的许多问题是很有难度,并且又是常考的知识点,假设我

们没有复习到而丢分了,那就很可惜了。比方,关于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分

问题、间接成心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分问题、刑法中因果关系的判决问题,

些问题,不仅仅是必考知识点,而且难度很大,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地去有针对

性地学习这些内容,逐步攻克这些难关。

这里我提醒一下大家刑法部分的重点内容。刑法总论部分可以说处处是考

当然,总论中的内容也有轻重之处。下面

一些重点内容大家还是 在将来的学习中注意一下:刑法解释〔包括扩大解释、

类推解释〕;罪刑法定原 那么;标准的构成要件要素与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

辖权问题;刑法中的因果关 系;犯罪主体部分 1416 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的

范围及确定的罪名,单位犯 罪;被害人承诺问题;犯罪成心中的间接成心与过于

自信的过失的区分,过于自 信的过失与忽略大意的认定;认识错误中的事实错误

与法律错误,违法性认识的 可能性与犯罪成立;期待可能性理论;犯罪未遂与犯

罪中止的区分;详细犯罪之 犯罪既遂的标准;共同犯罪中的内容有,共同犯罪的

成立条件,共犯与认识错误, 共同犯罪中犯罪中止的认定,共同犯罪中承担刑事

责任的方式;罪数论部分的内 容主要有,想象竞合犯与法条竞合犯的区分,结果

加重犯,注意结合刑法分那么的 规定来认定一些特例,例如,需要数罪并罚的想

象竞合犯,需要数罪并罚的牵连 犯,以及刑法中的一些包容犯、转化犯。刑罚论

的重要内容包括:死刑的适用条 件;累犯的成立条件及法律后果;自首的成立条

件及处分原那么;缓刑的适用条件 及其法律后果;数罪并罚的计算;假释的条件

及不得适用假释的规定;追诉时效 的计算。此外,对于刑法总论部分所规定的

“应当型〞“可以型〞的量刑情节, 以及“从轻〞“从重〞“减轻〞的规定予

以识记。

刑法分那么中的问题,我也给大家提个醒,刑法分论部分考点集中,部分内

出考题的可能性较小。对于刑法分那么的内容而言,部分内容在司法考试中根

本上 没有出现过,或者出现的概率非常小,危害国家平安罪、危害国防利益罪、

军人 违犯职责罪。对于这些犯罪,仅需要进展一般性的复习即可。其他部分的

内容, 可考性较强,应当进展重点复习。我们在复习分那么时候要注意,1〕注

重对特例 的复习。比方说,有的想象竞合犯,如刑法第 204 条第 2 款的骗取出

口退税罪, 假设一个人出口货物,交了 100 万的税款,但他施行了骗取出口退税

的行为, 得国家税款 200 万,不仅仅是骗回了自己交的 100 万,还得了国家的

100 万。 种情形下,虽然只施行了一个行为,但还是要以偷税罪和骗取出口退

税罪数罪并 罚;2〕突出复习的重心。刑法分那么的内容虽然集中于几类犯罪

中,但这些类罪 中仍然有重心,在复习时应当注重这些重点罪名。详细而言包

括:危害公共平安 罪中的交通肇事罪,非法出租、出借支罪,重大责任事故

罪;破坏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秩序罪中的消费、销售伪劣商品罪,走私普通货物、

物品罪,非国家工作

人员受贿罪,高利转贷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信誉卡罪,骗取出口退税

罪,非法经营罪,提供虚明文件罪;进犯公民人身权利罪、民主权利罪中的

成心伤害罪、成心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罪、非法拘禁罪、罪、拐

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强迫职工劳动罪,雇佣童工从事

危重劳动罪,遗弃罪;进犯财产罪中的抢劫罪、盗窃罪、罪、侵占罪、挪用

特定款物罪、讹诈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妨害公务罪,招摇撞骗罪,

聚众斗殴罪,赌博罪,窝藏、转移、收买、销售赃物罪,组织别人偷越国〔边〕

境罪,医疗事故罪,非法行医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罪;贪污贿赂罪

中的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行贿罪;渎职罪中的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

罪、徇私枉法罪。3〕我们还要注重对法条之外的理论知识的学习。刑法分那么

部分内容是仅仅通过识记就可以应付司法考试的,但仍然有许多内容需要进展

论知识的学习。例如,盗窃罪、罪、侵占罪之间如何区分;转化型抢劫罪

认定。

第三个效果,我认为是,在这一阶段,我们应该对整个刑法学的构造有一个

致的理解,除了难点以外的内容,我们都应该完全掌握。难点部分,即使我们

在这一个阶段没有掌握好,关系也不大。但我们一定要在这一阶段知道难点问

是哪些,在以后的阶段中,要有针对性的复习。

刚刚谈了一下这个阶段的学习我们应该到达什么样的效果。那么,这一个阶

段我们应该怎么样去复习呢?我想和大家交流一下经历: 第一个问题,我想和

大家谈谈司法考试刑法的教材问题。不少同学准备司法

考试,一开始就拿出法条来看,不关注教材。这种复习方法也不能说完全错,但

我认为,至少对于刑法的学习来说,是不正确的。因为刑法中的许多内容都是理

论性很强的,仅仅记住了法条根本就做不对题目。我举个例子,比方关于盗窃罪、

罪,这是司法考试刑法部分每年必考的题目,而且主要是考盗窃罪与罪

的区分问题。但假设你只是看了法条,这个题目肯定做不对,因为法条只是了讲

了“盗窃的,怎么怎么处分〞“的,如何如何处分〞,并没有详细地告诉你,

什么行为是盗窃、什么行为是,盗窃与之间如何进展区分。这些题目,

你必须先看教材,然后带进展理论性的学习。另外,还有很多题目,法条中根本

从来没有谈到,比方,刑法中的因果关系问题,总没有法条对这个作规定吧。所

以啊,我建议大家,尽量地去通读一下教材,假设准备得更早一点的同学,还应

当把教材和张明楷老师的刑法学教科书结合起来,一起看一下。

在这里,我补充一下,我们大家在学习刑法教材的时候,不要犯一个错误,

就是很多同学,一拿到教材就翻到内容的第一页。这是非常不好的习惯。你在读

教材之前,必须先看看目录,理解一下刑法的构造、体系。假设你可以事先理解

刑法的构造和体系的话,那么,即使刑法的内容非常多,但你学到某个知识点的

时候,你知道它是属于哪一部分的内容,而不会觉得乱。这样才可以有信心学好

刑法。我在这里和大家简要介绍一下刑法的构造。

刑法的概念、渊源、分类

根底知识论 刑法的体系、刑法解释

刑法的根本原那么 年龄

刑法的适用范围 自然人 才能

犯罪主体 成心、过失

单位 罪过 意外事件

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目的与动机

〔单独的既遂犯〕 认识错误 根本的犯

罪构成 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

期待可能性

犯罪客体

作为

犯罪论 正当化行为 危害行为

〔正当防卫 不作为

紧急避险 犯罪客观方面 危害结果 被害人承

诺等〕

修正的犯罪构成

因果关系 犯罪

停顿形态:预备、未遂、中止

罪数论 法定的一罪:结合犯、集合犯

共犯形态:

法条竞合、想象竞合犯、

拟制的一罪:连续犯、吸收犯、牵连犯

罪数的认定:

总论

刑罚概说

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6

刑罚论 刑罚的体系

刑罚的运用 行刑:减刑、假释

附加刑: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

量刑:累犯、自首、立功、数罪并罚、缓刑

时效

法律后果的消灭

赦免

大家来看一下我这个图。整个刑法学的内容分为总论和分论两个部分,分论

部分的内容是十大类罪名,这个比较简单。总论的部分主要是围绕着如何给一个

人定罪量刑展开的,那么,它分为犯罪论和刑罚论。犯罪论就是解决一个人的行

为是否成立犯罪的问题;刑罚论就是在行为成立犯罪的根底上,如何给一个人量

刑,如何执行判处的刑罚问题。此外,除了犯罪论和刑罚论的问题之外,就是刑

法的根底理论问题,包括刑法的根本原那么、刑法解释、刑法的效力等。我们来

体看一下总论部分中犯罪论的问题,我们刚刚说了,犯罪论要解决的是一个人

行为是否成立犯罪的问题,那么,在这部分中,显然,犯罪构成是这里的重头

系。 犯罪构成的要件如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都是这里的问题。

另外, 有些行为是貌似犯罪,实际上不是犯罪的情况,比方说正当防卫行为、

急避险 行为,这些行为就是我们所说的正当化行为的内容。此外,我们说的犯罪

构成是 根本的犯罪构成,例如,一个人施行一个犯罪行为,并且施行完毕。但理

论中的 情况并不完全是这样的,有的犯罪行为并不是那么顺利地进展,而是在中

途就停 止下来了,因此,就会出现我们所讲的犯罪停顿形态。另外,有些犯罪行

为不是 一个人施行的,而是由多个人施行的,因此,又有共同犯罪这一部分的内

容。还 有就是,有的情况下,一个人可能施行了多个行为,或者一个人施行一

个行为, 但可能符合好几个犯罪构成,如何处理呢?这就是我们罪数论部分所要

解决的问 题。这样一来,我们就根本上把犯罪论的问题搞清楚了。我们再来看看

刑罚论都 有哪些内容。首先,我们来看看,从静态的角度看,我国国家有哪些刑

罚,也就 是有哪些刑种,这是刑罚的体系问题,这里包括了主刑和附加刑。另

外,从动态 的角度看,我们要知道,给一个人定罪之后,如何给一个人量刑,因

为刑法分那么 所规定的法定刑都是有一定的幅度的,例如“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那 么如何确定一个详细的刑罚呢?这就是量刑问题,在量刑部分,

有关于量刑需要 考虑的因素,如累犯、自首、立功、数罪并罚,以及如何适用缓

刑。在量刑之后, 罪犯就被送去执行了,但如何执行刑罚呢?这就是行刑部分所

要解决的问题, 括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如何减刑、假释等。此外,刑罚论部分

还会谈到,有的人

虽然他的行为成立犯罪,但可能不给予刑罚处分,例如,经过了时效、赦免等。

这样一来,我们是不是发现整个刑法学的构造非常明晰呢?你们在将来的学习

中,学到刑法中的某个问题,就应该知道这个问题处于刑法中的哪一部分、哪一

个位置。

第二个问题,我想和大家谈谈法条复习的问题。毫无疑问,对于刑法的学习

而言,对法条的学习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但我们不少同学根本不知道如何

去复习刑法法条。比方说啊,有的同学,拿到司法部的法律法规汇编就看,这是

一个非常不好的习惯,这样来复习,肯定是失败的。我以抢劫罪为例,给大家说

说,大家可能知道,刑法第 263 条规定了抢劫罪,但你仅仅理解这个规定有用吗?

还远远不够,因此,就刑法的规定而言,有多处涉及抢劫罪的,例如,刑法第

267 条、第 269 条中关于携带凶器抢夺以抢劫罪论处、转化型抢劫的规定,刑法

289 条关于聚众打砸抢的规定,假设你是把刑法条文一条一条地看,可能连刑

法中关于抢劫罪的规定都记不住。但即使记住了,也是远远不够的,除了刑法中

关于抢劫罪的规定之外,还有许多关于抢劫罪的司法解释,例如 2000 11 月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详细应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2005 年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2001 年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成心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此外,还有 2006

?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详细应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

有抢劫罪的规定。假设们在复习法条的时候,先把刑法条文一条一条地读下来,

再把立法解释一条一条地读下来,可能我们什么也记不住了。我们必须事先知道,

对于刑法中的某个问题,有哪些刑法条文、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作了规定,这样

我们才可以系统性地复习好,不会遗漏问题。但可能有的同学会问我,我哪知道

关于抢劫罪的规定有这么多呢?确实,你们作为一般的考生,不可能知道这么多。

但不要急,这项工作已经有人帮你做好了,市场上有些关于法条的书,已经帮你

整理好了,你们可以去看看,选择一本比较好的。

二、进步阶段 刚刚我们讲了第一阶段,也就固本阶段我们应当到达什么样的效

果,应该如何复习。如今我们谈谈在第二个阶段,也就进步阶段,我们应该如何

复习。在这 一个阶段,我们要在前一个阶段的根底上,有所进步。这一个阶段

我们应该从五

月份就开始了,最晚要在六月初就应该开始了。这个阶段的复习是整个复习过程

中最细致地梳理学习知识点的阶段,也是唯一可以如此细致地进展全面复习的阶

段。因此,这一阶段首先要重视老师上课所提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对这些问题

结合讲义、辅导用书和法条,认真仔细地学习一遍,同时对于非重点的问题也要

梳理一下,不求准确记忆,但也要在理解的根底上在头脑中留下印象。

我认为,在这一个阶段,我们应该做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将所学

过的知识点进展一下梳理。虽然在第一个阶段,我们对刑法的

大致内容已经有一个掌握,但刑法的内容还是相当零散的,我们应该进展一下系

统的梳理,将已经掌握的知识点一个个记下来,更好地稳固一下,把已经学习好

了的知识点稳固一下、整理一下。比方说,刑法中的情形下的抗拒执法人员检查

的行为应该与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有的情况,妨害公务罪仅仅作为一个量刑情

节考虑,不需要数罪并罚。我们在第一阶段的学习中,仅仅是知道有这么一回事,

那么,在这一个阶段中,我们就应该把这些内容归纳一下。我如今就给大家总结

一下,施行其他犯罪行为的,又妨害公务的,什么时候要数罪并罚,什么时候不

要数罪并罚。原那么上,施行犯罪行为抗拒检查的,要与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

如, 走私犯罪过程中,使用暴力抗拒检查的,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

消费 销售刑法第 140148 条所规定的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的,

实行 数罪并罚。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买、运输、出

售珍 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狞猎罪,同时又以暴

力、威 胁方法抗拒查处的,与妨害公务罪并罚。但是,请特别两个例外的规定:

在走私 组织运送别人偷越国边境犯罪过程中,抗拒检查的,这种妨害公务

行为仅 作为一个加重情节处理,不并罚。

第二个要做的工作就是,查漏补缺。在第一个阶段,我已经给大家讲了,对

于刑法中的一些难点问题,你即使没有掌握好也没有关系,但一定要知道难点在

哪里,也就是有哪些难点。对于没有掌握住的难点问题,我们在这一个阶段应该

多花一些时间来攻克。主要的难点问题包括如下方面:刑法总论中的问题包括,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被害人承诺、认识错误、期待可能性、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

的区分、共同犯罪等问题;刑法分论的难点问题主要集中在进犯财产罪、进犯公

民人身权利罪部分。同学们对这些问题假设在固本阶段没有掌握话,在此阶段要

认真复习。特别注意,不仅仅要掌握好难点,还要注意,有些知识点虽然不是难

点,但有可能我们在第一阶段的时候没有复习到,也就是可能存在盲区,所以,

我们必须认真地再系统梳理一下,争取不要出现复习上的盲点,把一些应该会做

的题目,由于没有复习到位而丢分,这是不应该的。 第三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反

复做几遍历年试题。在这里,我提出要反复做几遍

历年试题,是因为历年试题太重要了。我可以告诉大家,每年司法考试的重心基

本上是固定的,比方说,2021 年刑法试题,95%以上的考点都在以往的历年试题

中出现过。还有相当一部分就是直接来源于以往的历年真题。但如何来做历年试

题呢?我认为,首先我们应该先做一遍试题,然后详细地看一遍答案解析,请注

意,无论是你做对了的题目,还是没有做对的题目,都要认真看一下答案解析,

因为有的题目你虽然做对了,但并不代表你掌握了这个知识点,可能下一年题目

略微变换一下你就不知道做了。这个工作我们要反复几次,争取把历年司法考试

的考点内容全部吃透。当然,给大家提个醒,有的时候一样的题目在不同的年份

出现不同的答案,不要害怕,这是因为命题者的观点发生了变化。另外,买历年

试题的时候,一定要买有详细答案解析的那种。

三、实战阶段 在固本和进步阶段,应该说,我们对于刑法部分的内容已经掌握得

差不多了。

虽然我们觉得自己掌握了知识点,还应该进展一定的实战演练,这样我们才可以

发现自己存在哪些缺乏,好及时地调整一下复习的重心。同时,这种实战训练也

有利于我们培养经历,做到在司法考试考场上不慌张。在这个实战阶段,我们主

要是做一些试题。但如何做试题呢?做哪些试题。我给大家提个醒:

第一,关于试题的选择。市场上有许多试题供我们选择,我们应该选哪一套

呢?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假设选了质量不高的题目,不仅不能进步我们的

程度,而且会导致我们已经掌握好的知识点受到这些试题的错误干扰。我个人认

为,在挑选试题的时候,我们应当尽量挑选那些有详细答案的试题,这样我们知

道自己对在哪里、错在哪里,实际上也是对我们所学知识点的又一次稳固。当然,

试题不要太多,四五套就可以了。假设配合上一阶段的历年试题,可以说,把刑

法的知识点都覆盖了。

第二,做试题的时候要注重总结经历。在这一个阶段,我们不仅仅是做试题,

更重要的是要总结经历,知道自己哪些知识点已经掌握好了,哪些还没有掌握好。

我们不要停留在自己这道题目做对了,那道题目做错了这样一个角度,而应该知

道,这个题目考察的是哪一个知识点,这个知识点我是否已经掌握清楚了,而不

仅仅是这个题目我们是否做对了。在这里我教大家一个方法,我们准备一本?

忘录?对于自己在做题时候存在的一些没有掌握结实的知识的记下来,这一个

阶段在做完题目之后就多看看。特别注意一下,因为这一个阶段你只做了几套题

目,所以,多余的时间你应该多看看这些已经做过的试题,做错的题目当然要看

看,做对的题目也要看看,因为司法考试的内容实在太多了,即使你曾经做对了

的题目,假设你不经常复习的话,也很容易忘记。

第三点,要养成细致、慎重的心态。不少同学对于司法考试的内容总觉得自

己已经大致掌握了,但做起题来发现错误不少,并且常发出感慨:咳,这道题又

看错了。在真实的司法考试过程中,这种错误出现了是懊悔莫及的。因此,我们

一定要在此阶段养成非常慎重的态。备考司法考试必需要有严谨的复习态度,

个个来,要做小学生。我们做题的时候,不要追求速度。有的同学,一套试题一

个小时就做完了,急求速度,这是非常错误的。我们做题是检验自己的程度,发

现自己的缺乏,不是和别人比速度。所以,我们应该按照正常的考试时间来控制

自己的做题速度,这样逐步到做真题的感觉。同时,这样也能较好地养成自己

认真、细致的做题风格。我们知道,司法考试是 360 分通过的,但没有通过的考

生,有很多是在 340360 分之间,对于这个分数段的人,我可以说,让他们再

次去看答案的时候,至少有一半以上的人会因为粗心而丢了很多分。你们想想,

假设是因为不认真而丢分是多么不应该的事情,失去了这样的时机明年还不知道

是怎么样的结果。所以,我不希望我们在座的学员出现这种情况。

四、冲刺阶段 经过实战阶段的复习,应当说,我们已经对于司法考试刑法部分

的内容进展

了较为全面的掌握。我们要进入下一个阶段了,就是冲刺阶段。这一个阶段我们

该干些什么呢?很多同学越是考前心理越乱,发现自己没有掌握的东西越是多。

好多考生越接近考试越茫然不知所措,感觉哪里都需要再看一遍,而时间又是非

常有限的,这就要求考生懂得抓大放小,告诉同学大敌当前应抓什么放什么,

个人认为,在这一个阶段,我们要注意三个方面:

1.将以往做错的试题或容易出错的知识点再看看。在这一阶段,千万记住

不要对问题再作深究了,因为间隔 考试的时间已经不长了,假设再深究一些问

的话,意义不大。刑法中的许多内容难度很大,假设以前没有掌握好,寄希

望这 几天来掌握,一般来说,意义不大。我们应当将自己已经掌握的、容易出

错的知 识点看看,以防出现类似的过失。

2.做一至两套模拟题。在冲刺阶段,我们辅导班会结合历年司法考试的特

点以及当今的现实情况,对 2021 年司法考试刑法的内容作一个预测,应当说,

这些试题是具有一定的分量的,值得同学们看看。从以往的经历来看,我们律政

的冲刺题目都是受到了学员的好评的,从我们律学员的司法考试通过率同学们也

可以明白,这特别值得同学们看看。注意一下,在这一个阶段做冲刺题的,一定

要模拟真实的考察情况进展,这样可以更有利于我们较好适应即将来到的司法考

试。

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同学们要放松心情、迎接考试。这个问题我就

不多说了,大家也明白。假设两个复习得一样的人,他们参加司法考试得到的分

数会完全一样吗?不一定。这是因为他们发挥得不一样,那么什么样的情况下会

导致他们发挥得不一样呢?显然是心情紧张的程度不同。我认为,适度紧张是必

要的,但不能太紧张了。有的同学,在考前一天晚上睡不着觉,所以第二天特别

担忧,以为自己头一天晚上自己没有睡着觉,肯定会发挥不好,其实这是一种心

理紧张因素的作用。实际上,只要你头一天晚上是躺在床上,即使没有完全睡着,

也不会影响你的发挥的,所以千万不要太过于紧张,自己吓自己。另外,注意一

下,饮食方面尽量吃得轻淡一些,不要吃过多油腻的东西。在考场做题的时候,

也要放松自己。尤其是遇到难题的时候,要知道,你不会做的题目,别人也未必

会做。你要告诉自己,司法考试是 600 分只要考 360 分就可以了,即使一些题目

不会做也没有关系,只要 360 分就可以了。

最后,衷心祝愿大家考试成功!谢谢大家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22:20:2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2/108084.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