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保险⾦怎么计算
(⼀)⽣育津贴=(上年度参保职⼯本⼈⽉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30天)乘以享受⽣育产假的天数。(⼆)医疗补助⾦=上年度参保职⼯
本⼈⽉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乘以补助⽉数(其中顺产补助⽉数为2个⽉,难产/剖腹产/多胞胎等补助⽉数为4个⽉)
⽣育保险是国家通过⽴法,在职业妇⼥因⽣育⼦⼥⽽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项社
会保险制度,旨在通过向职业妇⼥提供⽣育津贴、医疗服务和,帮助她们恢复劳动能⼒、选择⼯作岗位,主要包括⽣育津贴和
⽣育医疗待遇两项。⽣育保险只需由⽤⼈单位按照员⼯基本的1%缴纳,员⼯个⼈不需缴纳。所以对于怀孕分娩的⼥性员⼯,
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进⾏⽣育保险⾦的申领。⽣育保险⾦是⽣育津贴和医疗补助⾦之和,具体计算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详情如
下:
(⼀)⽣育津贴
⽣育津贴=(上年度参保职⼯本⼈⽉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30天)乘享受⽣育产假的天数
(⼆)医疗补助⾦
医疗补助⾦=上年度参保职⼯本⼈⽉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乘补助⽉数(其中顺产补助⽉数为2个⽉,难产/剖腹产/多胞胎等补
助⽉数为4个⽉)
法律规定:
《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职⼯⽣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育多胞胎的,每多⽣育1个婴⼉,
增加产假15天。
⼥职⼯怀孕未满4个⽉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条 期间的⽣育津贴,对已经参加⽣育保险的,按照⽤⼈单位上年度职⼯⽉平均⼯资的标准由⽣育保险基⾦⽀付;对
未参加⽣育保险的,按照⼥职⼯产假前⼯资的标准由⽤⼈单位⽀付。
⼥职⼯⽣育或者流产的,按照⽣育保险规定的项⽬和标准,对已经参加⽣育保险的,由⽣育保险基⾦⽀付;对未参加⽣育
保险的,由⽤⼈单位⽀付。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18:26:3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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