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管理制度
1.1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公司密级项目和岗位密级确定和变更工作,根据国家有关保密
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密级项目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第三条涉密岗位根据公司现有工作岗位类别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实际情况界定为
涉密管理岗、涉密科研岗和涉密其它岗三类。涉密人员等级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
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
1.2定密范围
第四条涉密项目的定密范围包括:涉密项目从立项到成果鉴定,其研究过程(调
研、可行性报告、计划任务书、合同、项目文件、试验、计算、设计、验证)等各环
节产生的小结、报告、部分软件程序、实验数据等阶段成果。另外,研发人员在研
究过程中的构思、草图、原始记录及可能成为涉密内容的一切载体。
第五条岗位定密是指根据本制度明确的涉密岗位等级界定原则和具体范围,对
本单位涉密岗位和岗位涉密等级逐一做出初步界定。
1.3定密和密级变更依据
第六条密级项目定密依据:
(一)《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
(二)上级部门下达的《计划任务书》、《合同书》及协作单位的《协议书》标定
的密级。
第七条密级项目密级变更依据:
(一)《科学技术保密规定》;
(二)《关于国防科学技术成果国家秘密的保密和解密办法》;
(三)《国防科技工业定密与变更密级管理要求》。第八条岗位定密依据:以项定
岗,以岗定人。
1.4定密的责任部门、程序和原则
第九条定密的责任部门为涉密部门、总经办和保密委员会。接收上级部门下达
的密级项目后,应当适时分解定密。
第十条密级项目定密程序:项目负责人在项目下达十日内以项目合同书、协议
书、任务书等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为依据,填写《科研项目密级审批表》(附件一)和
《涉密项目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二),并附合同书、协议书或任务书,报所在部
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签署初审意见后报总经办审核,最后报公司分管保密工
作负责人、保密委员会审批。各级审核、审批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十日。
第十一条秘密载体定密程序:由秘密载体材料起草人在秘密载体制作之前,根
据相关规定提出密级意见,填写《秘密载体密级审批表》(附件三),经部门负责人
签署初审意见后报总经办审核,最后报公司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保密委员会审批。
各级审核、审批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十日。
第十二条岗位定密程序:涉密部门或密级项目负责人按照涉密岗位等级界定原
则和具体范围,对本部门或本项目涉密岗位和岗位涉密等级逐一做出初步界定,并
填写《涉密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四)和《涉密人员涉密等级审定表》(附件五),
新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还需填写《涉密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六),报总经办审核
后,报公司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保密委员会审批。各级审核、审批时间累计不得
超过十日。
第十三条同时担负两个以上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依照所担负岗位中涉密等级
最高的岗位界定。无明确岗位的涉密人员,按照所掌握、知悉、管理国家秘密的密
级进行界定。
第十四条新进入涉密岗位的涉密人员的资格审查随时进行,涉密人员资格审查
每5年复审一次。
1.5保密期限及保密标志办法
第十五条保密期限。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除有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
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十年:
(一)保密期限在一年及一年以上的,以年计;保密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以月计;
(二)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自标明的制发日起算;不能标明制发日的国家秘密,
自通知密级和保密期限之日起算。
第十六条科研项目保密期限确定:
(一)对于上级单位或甲方对项目的保密期限有明确规定的,保密期限以上级单
位或甲方的保密期限为准;
(二)秘密级项目的保密期限为项目研制期限向后延五年,但保密期限不超过十
年;机密级项目的保密期限为项目研制期限向后延十年,但保密期限不超过二十年;
(三)涉密科研项目保密期限分为两个阶段,项目研制阶段和涉密项目秘密载体
保存阶段。在项目研制阶段,项目负责人应按国家和公司的有关保密规定开展涉密
项目的保密工作。涉密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对项目研制
过程中产生的秘密载体,进行清理、销毁和归档;
(四)涉密项目秘密载体保存阶段,保密办应对涉密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秘密载体
进行归档,并根据秘密载体的秘级和保密期限妥善保存。
第十七条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的标志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一经确定,应当立即做出明显并利于识别
的标志;
(二)文件形式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在封面(或者首页)的左上角标明密级和保密期
限;图纸、图表在其标题之后或下方、或按其标准化格式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三)书面形式的国家秘密事项,其国家秘密的标识为“★”,“★”前标密级,
“★”后标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密级、保密期限采用三号黑体字,和正文不
能分离。
(四)非书面形式的秘密载体或密品,能够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应以能够明
显识别的方式标明(如:便携式电脑;可移动存储介质;产品、设备等)。凡有包装
的国家秘密事项,还应当以恰当方式在包装上标明;
(五)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变更或解密后,应在原标明密级位置的附
近做出标志,原标志位置盖“x废除”章,并注明密级变更时间;
(六)文件、资料汇编中有国家秘密事项的,应当对各独立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
和保密期限做出标志,并在封面或者首页以其中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做出标志。
摘录、引用属于国家秘密事项的内容,应当以其中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做出标
志。
第十八条各项国家秘密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原确定部门要在每年年初复查一次,
重点项目要根据项目阶段性成果及时变更。
1.6密级的变更和解除
第十九条密级变更的责任部门为涉密部门、总经办和保密委员会。
第二十条国家秘密事项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及时变更或解除:
(一)国家秘密事项泄露后对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损害程度已产生明显变化,或因
工作需要,原接触范围需做很大改变的;
(二)退出现役的武器装备系统;
(三)已停止生产但未退出现役的武器装备系统除独特的设计方案或先进的工艺
外,其他可降低或解除密级;
(四)原定密级偏高或偏低的;
(五)已有接替技术,但仍有一定保密价值的;
(六)国家秘密事项在保密期限内,若公开后对国家和工作更有利的;
(七)国家秘密事项保密期限届满的;
(八)业务工作中掌管的上级或外单位的国家秘密事项,上级部门或外单位书面
通知变更密级和保密期限的。
第二十一条对需要变更密级、保密期限或解密的事项,由原定密级和保密期限
单位的承办人员在十日内按密级、保密期限确定时的程序办理,并在原密级标志旁
标明,二十日内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因保密期限届满而自行解密的事项免除通知。
第二十二条保密期限届满的国家秘密事项,保密期限需要延长的,由原确定密
级、保密期限的机关、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决定。
第二十三条各种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如需超过其最长保密期限或需长期保
密的,须报公司保密委员会审批。确需长期保密的,产生或承办该事项的部门可以
确定该事项的保密期限为“长期”,在确定其保密期限的部门或公司保密委员会未做
出解密决定前,对该事项应当长期采取保密措施,其他部门不得擅自决定解密。
第二十四条对需要变更密级、保密期限或解密的事项,应填写《国家秘密事项
目密级变更审批表》(附件七),按确定密级的程序逐项办理审查批准手续。
第二十五条涉密人员因涉密岗位发生变动,其涉密等级也应随之变更,并按照
涉密岗位和涉密等级界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同时填报《涉密人员涉密等级变更审
批表》(附件八)
1.7定密和密级变更工作的职责划分和保障措施
第二十六条公司保密委员会对定密和密级变更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对上级来
文进行知悉范围审批。
第二十七条保密委员会负责对定密和密级变更工作进行审查,保存定密和密级
变更文件,对秘密载体进行归档,并对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标识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八条涉密部门或密级项目负责人对定密和密级变更工作提出初步意见,
标注密级标识。
第二十九条对于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科研项目、
成果及其他物品,有关人员未履行定密职责,未采取适当保密措施,致使国家和公
司秘密泄露的,公司将按照《保密奖惩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1.8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内容
申报密级 秘密、机密、绝密 保密期限
定密依据
经审查该项目定密依据属实,你同意定为密级
部门负责人意见
签字:年月日
经审查该项目定密依据属实,你同意定为密级
总经办审核意见
签字:年月日
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意见 签字:年月日
保密委员会审批意见 主任签字(章)年月日
附件二涉密项目基本信息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项目
来源
申报密级 绝密、机密、秘密
确定密级依据
拟定涉密岗位
拟定涉密岗位 管理岗位()个、科研岗位()个、其它岗位()个
保密期限
项目内容
附件三秘密载体密级审批表
材料名称 负责人
材料主要内容
申报密级 秘密、机密、绝密 保密期限
定密依据
接触和知悉范围经审查该秘密载体定密依据属实,拟同意定为密级。接触
进行部门负责人和知悉人员范围合理。
意见 签字:年月日
总经办审核意见 经审查该秘密载体定密依据属实,拟同意定为密级。接触
和知悉人员范围合理。
签字:年月日
分管保密工作负签字:年月日
责人意见
保密委员会审批主任签字(章):
意见 年月日
附件四涉密人员基本信息登记
项目(部门)
名称
项目(部门)
负责人
姓名 保密岗管理、技术、其它 职称/职务
位
姓名 保密岗管理、技术、其它 职称/职务
位
姓名 保密岗管理、技术、其它 职称/职务
位
姓名 保密岗管理、技术、其它 职称/职务
位
姓名 保密岗管理、技术、其它 职称/职务
位
姓名 保密岗管理、技术、其它 职称/职务
位
姓名 保密岗管理、技术、其它 职称/职务
位
姓名 保密岗管理、技术、其它 职称/职务
位
姓名 保密岗管理、技术、其它 职称/职务
位
姓名 保密岗管理、技术、其它 职称/职务
位
姓名 保密岗管理、技术、其它 职称/职务
位
附件五涉密人员涉密等级审定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政治面貌 职务
参加工作 身份证
时间
岗位名称 原密级
序号 涉密项目 密级
秘密 机密 绝密
1
2
3
4
部门负责管理岗科研岗其它岗
人意见 经审查拟同意为:核心涉密人员
重要涉密人员
一般涉密人员
签字:
年月日
总经办部签字:
审核意见 年月日
分管保密签字:
工作负责年月日
人意见
保密委员主任签字(盖章):
会审批意年月日
见
附件六涉密人员资格审查表
姓名 曾用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 政治面 文化程
月 貌 度
身份证 籍贯
部门 工作岗
位
家庭住 联系电
址 话
现实住
址
姓名 与本人关系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部门负责人意见 经审查该同志历史清白,社会关系清楚,现实表现良好,
具备涉密人员资格,同意进入涉密岗位。
签字:
年月日
总经办审核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分管保密工作负签字:
责人意见 年月日
保密委员会审批主任签字(盖章):
意见 年月日
附件七涉密事项密级变更审批表
事项名称 事项负责人
事项内容
原密级 秘密、机密、绝密 保密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变更密级 秘密、机密、绝密 保密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变更依据
部门负责人意见 经审查该事项变更依据属实,拟同意变更为密级
签字:
年月日
总经办审核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分管保密工作负签字:
责人意见 年月日
保密委员会审批主任签字(盖章):
意见 年月日
附件八涉密人员涉密等级变更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政治面貌 职务
参加工作时间 进入涉密岗位时间
岗位名称 原密级
拟变更岗位 拟变更密级
变更原因
序号 涉密项目 密级
秘机密 绝密
密
1
2
3
4
部门负责人意管理岗科研岗其它岗
见 经审查拟同意为:核心涉密人员
重要涉密人员
一般涉密人员
签字:
年月日
总经办部审核签字:
意见 年月日
分管保密工作签字:
负责人意见 年月日
保密委员会审主任签字(盖章):
批意见 年月日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17:54:1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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