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习题及答案

更新时间:2024-11-07 02:31:15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4日发(作者:八年级上册英语mp3)

是()

物权习题及答案

C.地上权 D.抵押权

A.所有权与他物权并存

A.留置权 B.地役权

C.甲从乙处买得一台电脑

D.甲乙共有一台笔记本电脑

2、下列属于主物权的是()

C.须是特定物 D.须是独立物

A.甲在垃圾堆拾取他人抛弃的旧物

B.甲从市场上以正常价格买到一件赃物

B.在同一物上设立数个内容相同的担保物权

1、关于物权中的,说法错误的是()

7、下列选项中取得所有权是基于公信原则的有()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A.原则上为有体物,也可以是无体物B.包括知识产权

第十二章:物权概述

A.土地承包经营权B.建设用地使用权C.典权D.海域使用权

C.确定无效 D.如果不在法律明确禁止之列,则确定生效

C.甲以取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向乙银行设定抵押权以取得贷款

A.生效,只是不具备物权效力B.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应发生效力

C.乙因加工行为取得奇石的所有权D.丙可以取得奇石的所有权

4、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物权的是()

A.奇石属遗失物,乙应返还给甲B.奇石属无主物,乙取得其所有权

乙的朋友丙十分喜欢,乙遂以之相赠。后甲发现,向丙追索。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5、关于当事人创设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物权类型的法律行为的效力,下列判断正确的

3、甲有天然奇石一块,不慎丢失。乙误以为无主物捡回家,配以基座,陈列于客厅。

6、下列情形违背一物一权原则的是()

1

三、判断题

,乙要求甲返还

,丙取得该房所有权

B.刘某对自己承包地所享有的权利

3、下列权力中,属于物权的是()

A.无线电频谱B.水流C.海域D.空气

A.李某对自己所有的房屋享有的权利

迟迟未付乙车款,乙无奈要求甲返还自行车

给丙,并当时交付给丙。在此情况下,乙()

D.谢某对自己出资设立的公司享有的权利

A.自物权B.用益物权C.他物权D.限制物权

5、下列案件中,适用返还原物的情形有()

D.有权要求甲承担不履行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

1、下列各项中,属于物权法上物的有哪些?()

C.甲向乙借了一台相机,甲谎称丢失,乙要求甲返还

C.无权要求丙交付该画,因为丙已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A.有权要求丙交付该画,因为其与甲的买卖合同成立在先

C.张某对于王某签订合同享有的请求王某支付价款的权利

C.应将整个房屋卖给丙D.可以任意选择乙或丙作为购买者

2、建设用地使用权从其法律性质讲,属于哪种权利?()

A.应将整个房屋卖给乙B.按照房屋的使用现状,分别卖给乙和丙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正确答案。

B.甲偷了乙的戒指,并以市场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丙,乙要求丙返还

B.有权要求甲交付该画,甲应当向丙请求返还该画,而丙亦应当返还

。现甲因急事用钱,要将三间房屋转让。乙和丙均欲以同一价格购买,甲()

D.甲向乙购买自行车一辆,在乙将车交给他后,又将车卖给了丙,把车交丙得款之后

A.甲向乙借了的电脑,以很低的价格卖给了丙,因疏忽,丙家遭大火,此电脑被烧毁

8、甲将3间私房中的两间作价10万元投入与丙合伙办厂,又将另一间出租给乙居住

D.甲误将乙的房登记为自己的房,后甲将此房转让给丙,甲丙之间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4、甲将一幅名画出售给乙,约定1个月后交付。但丙愿出更高的价格,甲遂将画出卖

2

利。

物。

的先后顺序。

参考答案:

四、简答题

五、案例分析

海域等自然资源上设立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则需要登记才能生效。

需役地权利之上,C项是独立存在的物权,如在与自己毫无关系的他人的土地上通行的权

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

后甲向法院提出甲、乙合同中乙有欺诈行为,故应撤销合同。法院判决撤销了甲乙的合同

将房款交于甲,并与甲一起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后乙得知,诉至法院,要求确认甲

字。现甲、乙闹离婚。一日,甲未与乙打招呼而与第三人丙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丙

3A物权具有追及效力。《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

属与债权而存在并为债权服务,是典型的从物权。BC两项是用益物权,但B地役权附属于

1B权利成为物权的客体,仅限于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情况,如权利质权,但权利不是

2C根据物权是否能够独立存在,物权分为主物权和从物权。AD两项是担保物权,从

2、甲将自己所有的房屋卖与乙并经产权登记,后乙又卖与丙而且也经产权登记。数月

1、甲乙为夫妻,共有一处房产,但房产证上及房产局的登记簿上只记载甲一个人的名

2、两份同一自行车的抵押合同均未登记的,以成立抵押权的先后顺序为两抵押权实现

1、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但在国家所有的土地、森林、

一、单项选择题

2)法院应如何处理?

3、试述物权的优先效力。

2、试述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1、试述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2)现丙能否享有房屋所有权?

、丙行为无效,丙不得取得房屋产权。

问题:(1)本案涉及哪些法律关系?

问题:(1)现乙是否享有房屋所有权?

3

存。

登记。

不是物权。

三、判断题

上无处分权,善意受让人基于对于公示的信任,取得该屋所有权。D项当选.

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于国家所有;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依法取得的海域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物不存在,B丙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D甲属违约且丙已合法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

权要求丙返还该画。但乙与甲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故乙有权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4CD本题涉及物权的优先效力问题。本题中,丙已经取得了该画的所有权,故乙无

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第五十条规定: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权与债权并非基于同一物上,所以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因此,甲应按照房屋的使用现状

正常的法律行为而取得所有权。公信原则,是指物权变动公示的,即使标的物出让人事实

6B“一物一权是物权法的三大原则之一,同一物上不允许有性质不相容的物权并

据此,当事人创设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物权类型的法律行为有效,但不具备物权的效力,

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

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

3ABAB均属于直接支配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C项属于债权,D项属于股权,

1ABC物权法上的物原则上为有体物,也可以是无体物。《物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8B同一物上既有物权,又有债权时,则物权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但是本题中的物

7DA项是通过先占取得所有权。B项是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而取得所有权。C项是基于

5A根据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效力必须由法律规定,不能由当事人通过协议设定。

4C物权法定主义。对于D项,《物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矿藏、水流、海域属

1、√《物权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

5BC适用请求返还原物的条件:此物被他人非法占有,属特定物,且该物存在。A

2BCD分别按

二、多项选择题

,分别卖给乙和丙。

而具有债权的效力。

4

不破租赁

四、简答题

1、(1)物权是支配权,债权是请求权。

4)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债权没有此项效力。

3)物权具有优先性,债权是平等性的权利。

7)物权具有永久性和长期性,债权具有暂时性。

2、(1)甲、乙的合同被撤销,乙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6)物权的客体主要是有体物,债权的客体主要是行为。

有关系,甲未与乙协商私自处分该房产,乙得追究甲的侵权责任。

赔偿损失为其补充方法,而债权的保护主要采取赔偿损失的方法。

1、(1)甲、乙对房屋的共同共有关系,甲、丙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

占有时,顺序为:留置权,自愿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未登记的抵押权。

5)物权的设立采取法定主义,债权(合同之债)的设定采任意主义。

2、平等保护原则,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

所有权的行为已经进行了公示(登记),故丙取得房产所有权。甲、乙对房屋具有共同共

,顺序为:留置权,质押权,自愿登记的抵押权,为登记的抵押权;在抵押登记先于质押

留置权,法定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在自愿登记抵押的场合,质押占有先于抵押登记时

主要指一物上的不同担保物权间的优先性。在法定抵押登记场合,优先性的顺序是:

同一物上即存在物权又存在债权时,物权的实现先于债权。该原则的例外情况买卖

2)依公示、公信原则,丙信赖了该房产公示的权利状态,并且甲和丙之间转让房屋

8)物权的保护以回复权利人对物的支配为主要目的,偏重于物上请求的方法,

2×根据物权公示、公信原则,这两份抵押合同均为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故

2)丙依公示、公信原则仍享有该房屋所有权。

五、案例分析

应处于同一顺序。

2)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

3、(1)物权对债权的优先效力

2)物权是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

5

,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宾馆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9

给甲

正确的是()

C.指示交付D.占有改定

A.现实交付B.简易交付

A.87B.88

后,再将属于自己的画取走。此种交付方式属于()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第十三章:物权变动

C.甲不能向丙请求损害赔偿,因为其不是该车的所有权人

B.甲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因为动产所有权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

A.甲和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未生效,因为双方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A.甲和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未生效,因为双方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丙作为汽车空调提供者对火灾负有间接责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D.甲不可以向丙请求损害赔偿,因为该车转让没有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B.甲和乙之间的买卖合同生效,但是两台车因为尚未交付给买方,故所有权仍未转移

乙公司未将两台小汽车的有效单证等交付给甲公司。当晚,这两台车被盗。则下列说法中

匙交甲公司后,将甲公司已选定的两台车暂时保留在乙公司的车库里,待甲公司自提。但

甲公司前往购车者不会开车,又未带驾驶员,故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乙公司将小汽车钥

。途中,因空调泵线圈短路引起电源线起火造成火灾,该车被全部烧毁。经有关部门认定

汽车空调配件经销部丙处,购买汽车空调配件并安装。安装好并付清款项后,甲驾车离开

通过电话向电视台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815日,宾馆依约定向电视台支付

1、甲在乙的画展上看中一幅画,并提出购买,双方以5万元成交。甲同意待画展结束

4、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两台小汽车,双方签订合同后,甲公司向乙公司全额付款。因

3、甲购买乙的一辆二手车,但双方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甲付款购车后,驾驶该车到某

2、某宾馆为了88日的开业庆典,于8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庆典之日

C.89D.815

了价款。摄像机所有权何时转移?

6

确的是()

未转移给甲

C.D.

A.B.

C.支持丙的请求

A.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对此,表述正确的有()

B.乙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

A.31B.35

C.310D.315

C.厂房所有权仍归甲企业,甲企业有权主张与乙企业的合同无效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正确答案。

续。后房价上涨,四人对该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该房所有权应属于()

D.甲企业与乙企业的合同有效,乙企业有权请求甲企业办理厂房过户手续

61993年甲将自己的房屋作价2万转让于乙,乙略加修缮,居住一年后以4万的价

丙向甲主张债权,但甲无力还款,于是丙向人民法院申请查封该房屋。对此,下列表述正

和机器。甲企业遂以厂房和机器设备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为由,主张与乙企业的合同无效

让给乙企业。双方签订合同后对财产进行了清点,并办理了交接手续。但就房产的转让一

1、甲企业因转产需要将原产房和厂房内的机器设备分别作价5000万元和200万元转

格转让于丙,丙居住一年后又以5万的价格转让于丁。以上几次转让均未办理私房过户手

司按规定于310日将钢材运至乙公司,乙公司验收并接受钢材,并于315日付清剩

钢材所有权在乙公司支付完货款后转移。乙公司于当年35日支付第一笔货款,家公

5、甲公司出卖一批钢材于乙公司,双方于200631日订立合同,合同注明:

C.甲和乙之间的买卖合同生效,但是两台车因为尚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故所有权仍

2、甲与乙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乙付款但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此时,甲的债权人

直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后丙企业得知甲企业转让厂房之事,愿以5500万元购买该批厂房

B.厂房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乙企业

D.两台车被盗的风险应由甲自己承担

A.机器设备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乙企业

余货款。这批钢材的所有权转移时间是()

7

()

证书

善意第三人。

四、简答题

三、判断题

五、案例分析

D.不支持丙的请求

3、什么是不动产登记?

1、试述动产交付的方式。

5、什么是异议登记和预告登记?

2、试述登记对抗与登记要件的区别。

A.丙取得房屋所有权 B.由甲赔偿乙的损失

C.由产权登记部门赔偿乙的损失,赔偿后向甲追偿

C.王某可以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因为房屋进行了预告登记

并与张某依法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书。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B.王某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只能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4、什么是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其对物权变动的效力如何?

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

D.由产权登记部门赔偿乙的损失,赔偿后向向造成登记错误的工作人员追偿

D.房地产公司未经王某同意进行房屋出卖的行为,不发生所有权变动的效力

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手续是被涂改的事实,错误的为甲办理了产权登记。甲将房屋卖给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王某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因为房地产公司已经与张某依法办理了房屋所有权

理了预告登记。随后该房地产公司将王某选购的商品房以更高价格销售给不知情的张某,

买,双方签订购房协议,约定乙在1个月内付清房款10万元。不久,乙依约付清房款,但

1、甲将自己的私房出租给乙。后甲因急需资金向乙表示欲将此房出卖。乙表示愿意购

3、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

2、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过登记,不得对抗

4、甲将乙的房屋买卖手续涂改为自己的买卖手续,产权登记部门的工作人员没有发现

3、王某与一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购商品房一套,并向登记机关申请办

8

参考答案:

二、多项选择题

影机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此交易的方式为简易交付。

2)乙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丙公司返还该房地产?

通过订立契约,使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依此契约即完成交付

问题:(1)乙公司能否取得涉案房产的所有权和地产的使用权?

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D项正确。

6、A《物权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

5、D《物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

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汽车的过户登记手续不是其所有

付时发生效力。同时,依《物权法》第二十四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

3、B《物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

2C宾馆通过租借占有了此摄影机,89日同电视台达成了买卖协议,此时视为摄

公司发现房地产登记仍在自己名下,又将此房产卖给丙公司,并且办理了登记手续。乙公

拍卖,乙公司应卖后,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领取了执行法院发给的权利转移证书。甲

4D乙公司将小汽车钥匙交甲公司应视为汽车已交付。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

1D占有改定,是指让与动产时,让与人仍继续占有动产,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可以

2、甲公司无力偿还银行贷款,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便强制甲公司用于贷款抵押的房地产

2万元,乙坚决反对。甲遂将房子以12万元的价格卖与丙,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丙

甲因外出,过户手续一直未办理。后丙听说此事,表示愿意以12万元购买。甲即要求乙补

权发生移转的要件。

一、单项选择题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司发现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2)丙能否要求乙腾房?

据此限期要求乙腾房遭乙拒绝。

问题:(1)现在谁享有房屋所有权?

9

抗主义

手续。

区分原则。

四、简答题

三、判断题

3)登记的效力不同。

2、区别可从下几点进行论述:

2)登记是否为强制性的要件。

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

4)是否考虑善意第三人的问题。

1)登记是否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

职责,行政行为无过错,不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AC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以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为生效要件,但房屋买卖合同不以办理

1AD机器设备的转让合同有效,且由于甲乙双方经过清点,办理了交接手续,故发

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即对该类准不动产的物权变动实行登记对

实质审查为辅。登记机构对当事人办理产权登记的材料形式上审查无过失,即尽到了审查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对不动产登记材料的审查职责是以形式审查为主,以

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

过户登记手续为生效要件。由于房屋仍属甲所有,所以人民法院对于丙的请求应当支持。

而不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效力,乙企业可依据该转让合同请求甲企业办理厂房所有权的过户

生了该机器设备所有权转移的效力。对于厂房的转让而言,其合同有效,但因未办理登记

1、动产交付的方式可分为两类: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其中观念交付又可分为拟制交

3、√题为《物权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即物权变动与其基础关系或者说原因关系的

2、√《物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

1、×《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

4、CD《物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

3、CD《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

10

3、不动产登记是指专门的登记机构根据登记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的程序,对其不

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情况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进行记载并供不特定的第三

人查阅的行为。

4、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是指因为法律规定的原因,如继承、法院生效判决、征

收等试试导致物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物权法》中的相关规定有:

第二十八条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

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十九条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三十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

发生效力。

第三十一条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

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5、异议登记是指事实上的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正确性存有异议而

提出的登记。《物权法》第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

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

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预告登记是指为确保债权的实现、保障将来实现物权等目的,按照约定向登记机构申

请办理的预先登记。《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

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

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五、案例分析

1、(1)房屋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移转必须办理登记。乙虽履行了付款义务,但未

办理登记,故未取得所有权。

2)丙虽取得了房屋所有权,但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仍有效,且租期未满。根据

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丙替代甲成为出租人,应承受该租赁契约,故乙有权拒绝腾房。

2、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比如继承、强制执行、公用征收、法院生效判决等产

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不以登记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但是乙虽然取得了房地产的合法

权利,但没有进行登记,丙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从登记名义人甲公司处取得形式要件

齐备的不动产物权,依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其权利受法律保护,乙不能要求返还。

11

D.应归王大水所有

A.甲已抛弃了衣服和钱

C.由韩玉笙和王大水平分

C.没收财产 D.收取孳息

寇杀害。对于此500块银元()

B.属无主财产,应归国家所有

3间的所有权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B.乙依据先占原则得到了衣服和钱

A.张某B.李某C.刘某 D.张某和刘某

A.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财产B.互易财物

A.应归韩玉笙所有,他依先占原则取得所有权

C.潘家因出钱而取得所有权,但应给王家适当补偿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第十四章:所有权

B.王家因加工而取得所有权,但应当返还潘家所出之钱

A.王家因附和而取得所有权,但应当返还潘家所出之钱

1、以下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中,属于继受取得的是()

石系其父借来观赏的该石当时值8000元。双方就该石发生纠纷。石雕的所有权应归()

拾荒人乙拾取,并发现了此钱。后甲闻讯前往乙家要钱,未果。问下例说法正确的是()

寇搜查,特埋于此。王天民经查,王天民是韩玉笙同村的王大水的爷爷,抗战期间被日

未作约定。上房3间盖成后,适逢两家的子女间关系恶化,解除了恋爱关系,双方对上房

工,在王家已有的3间平房上面加盖3间房作为成亲只用,双方对上房3间的所有权归属

其友刘某见后非常喜欢,以5万元的价格买下。后张某向李某所索要该石时,李某方知该

520061130日,甲在家将一件内藏5000元人民币的旧大衣扔到垃圾堆,后被

4、韩玉笙因盖房挖地基,发现一个坛子,内有500块银元及一条棉布,上写为防日

3、王、潘两家的两子女正在恋爱。两家为子女结婚住房问题议定由潘家出钱,王家出

2、李某在清理父亲的遗物时发现一块奇石,误认为是其父所有,遂将其雕刻成石雕,

D.两家因合作间房而成为房屋的共有人

12

A.B.C.D.小偷

某。该表的所有权属于()

D.丙可以取得奇石的所有权

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王某B.孙某C.林某 D.郑某

A.奇石属遗失物,乙应返还给甲

涉所有权人行使其所有权的不作为义务

C.乙因加工行为取得奇石的所有权

B.奇石属无主物,乙取得其所有权

C.该钱为隐藏物,乙因发现而取得

10、以下能够产生抛弃效力的是()

D.乙应将钱返还给甲,仅仅保有衣服

A.胡某应协助李某从孙某处要回所付价款

1、下列对所有权特征的描述,正确的是()

A.将疯狗丢弃在闹市区中心B.将城里老房闲置

C.胡某返还后,可以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返还价款

乙的朋友丙十分喜欢,乙遂以之相赠。后甲发现,向丙追索。

C.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承包经营权D.将疯狗丢弃在荒山野岭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正确答案。

赠时并不知道手机不为乙所有,后小偷将此手机偷走了。问手机应该归()

卖,胡某买下该手机,后李某发现,要求胡某返还该手机。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所有权是绝对权,义务主体是所有权人之外的一切人,其所负的义务是不得非法干

,送给其女友林某做生日礼物,后林某坐公交时被小偷偷走,小偷以100元的低价卖给郑

某在规定期限内未去认领。公安部门按有关规定交寄售商店出售。孙某从该商店购得该表

9、王某在吃饭时丢失名表一块,餐厅人员捡到后交给公安部门。认领公告发出后,王

8、李某将一部手机丢失,孙某拣到后,委托经营手机旧货交易的朋友在旧货市场上出

7、甲有天然奇石一块,不慎丢失。乙误以为无主物捡回家,配以基座,陈列于客厅。

6、甲购买手机一部,交给同事乙请其起代为上号。乙将该手机赠予了其亲戚丙,丙受

D.胡某已取得手机的所有权,无须返还

B.胡某返还后,有权要求李某返还价款

13

B.所有权具有排他性,所有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其所有权的干涉,并且同一物上只能

有一个所有权,而不能同时并存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所有权

C.所有权是一种最完全的物权,所有人对所有物可进行一般的、最完全的支配,包括

对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

D.所有权具有永久性,是指所有权的存在不能预定其存续期间,而并非指所有权能够

永远存在

2、甲要出售自己拥有的一栋商品房。乙得知此消息后,与甲联系,双方谈妥了条件后

100万成交,并进行了过户登记。就在登记后第二天,丙也联系了甲,希望以120万的

价格买下此楼。出于价格的诱惑,甲又将楼卖与丙。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若丙是善意的,则由甲选择是将房屋卖给乙还是丙,因为债权具有平等性

B.不管丙是善意还是恶意,丙都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C.若丙是善意的,则丙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其可以追究甲的违约责任

D.若丙是恶意的,则丙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也不能追究甲的违约责任

3、甲擅自将乙借给他的一块手表出让给丙,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甲以自己的名义出让给丙,甲、丙之间的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

B、甲以乙的名义出让给丙,甲、丙之间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的行为

C、丙可因善意取得而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D、丙只能因乙的追认才能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4、甲因出国留学,将自家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乙保管。在此期间,乙一直将该字画

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他家的人也以为这幅字画是乙的,后来乙因做生意破产急需钱,便

将该幅字画以3万元价格卖给丙。甲回国后,发现自己的字画在丙家中,询问情况后,向

法院起诉。下列有关该纠纷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B.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

C.甲对该幅字画享有所有权

D.丙对该幅字画享有所有权

5、私营企业主王某办公用的一台电脑损坏,遂嘱秘书张某扔到垃圾站。张某将电脑搬

到垃圾站后想,与其扔了不如拿回家给儿子用,便将电脑搬回家,经修理后又能正常使用

。王某得知电脑能够正常使用后,要求张某返还。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张某违反委托合同,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14

付给受让人。

四、简答题

三、判断题

五、案例分析

3)通过有偿交易取得。

给丙,丙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4、简述所有权的消灭原因。

1、简述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3)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1)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

5、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是:

4、不动产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B.张某基于先占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1、我国公民可以进行土地的地下空间买卖。

C.王某有权要回电脑,但应当向张某予以补偿

2、简述善意取得制度的概念、构成要件与法律效果。

2)丙可否以善意取得为由主张取得该骆驼的所有权?

3、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

3、简述占有的概念以及区分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的意义。

问题:(1)甲、乙二人与丙之间的买卖行为效力如何?为什么?

D.因抛弃行为尚未完成,王某可以撤回其意思表示,收回对电脑的所有权

后退还给失主。丁以此为由从丙处要回了6500元价款。丙要求甲、乙返还1000元款项。

1、甲、乙二人将结伙盗窃的一头骆驼以1000元买给了丙,丙不知道这几头骆驼是赃

丙以为该摄像机归乙所有,故以2000元的价格成交。两年后,甲回国,要求乙返还摄像机

2、甲因出国留学,将摄像机一台交于乙保管。乙因生活拮据,遂将该摄像机卖给丙。

物,又以1500元卖给了丁。后公安机关破获甲、乙二人盗窃案件,将该骆驼作为赃物追缴

4)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

2、甲公司依据法院生效的判决书取得了某房屋的所有权后凭借该判决书直接将房屋卖

2)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

15

,在得知乙将该摄像机卖给丙之后遂以乙无权处分为由要求丙返还摄像机。丙拒绝返还,

甲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甲要求丙返还摄像机的诉讼请求是否应予以支持?为什么?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BACD项属原始取得即仅依据法律直接取得。A项属于原始取得的先占。B项中

需要双方权利人做出意思表示,属继受取得。

2C王某误认为该石为其父所有而进行雕刻形成的石雕为加工物,其价值已远远大于

原材料石的价值,因此,以归加工人王某所有为宜。但王某取得该加工物所有权后应当补

偿张某8000元。依民法原理,财产所有人可对财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王某与刘某的合同有效。

3D添附是因行为人的错误造成,如因行为人的故意再成,则不为添付问题,而为侵

权问题。本题中,所建房屋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只是对房屋的归属不明,因此它不

属于添附取得所有权的问题,而属于因约定不明时的权属关系问题。

4D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埋藏物有所有人的,或者存在所有人的继承人的,由

所有人或者所有人的继承人取得该埋藏物的所有权。只有所有人不明时,该埋藏物的所有

权才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5D甲仅仅抛弃衣服非钱,A错。乙只能先占无主物——衣服,不能先占有主物——

钱,B错。发现隐藏物,能证明是他人的,应归还,C错,D对。

6A甲为手机所有人,享有最完全的物权,在其权利被侵害时可以行使物上请求权,

请求返还原物。乙是无处分权人,丙并非有偿取得手机,所以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来阻断

甲的所有权。

7A甲丢失了奇石,并未丧失所有权,B错。乙配基座的行为并非加工行为。加工是

指在他人之物上附加自己的有价值的劳动,使之成为新的财产。即使乙的行为是加工,也

不能导致甲失去对奇石的所有权,C错。丙是无偿取得奇石的,所以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而不能取得奇石,D错。乙配的基座,是小价值的添附不影响奇石的所有权,应当归还失

主,失主对乙配基座的损失给与补偿,A对。

8、B《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

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

16

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

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9C王某在丢表后在规定的期间内未去认领,即丧失了该手表的所有权。孙某从商店

买到该手表,依合同法取得了该表的所有权。孙某作为所有权人将手表赠与林某,林某因

赠与而获得该手表的所有权。林某的手表被小偷偷走卖给郑某,郑某既不能因合同取得手

表的所有权,也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故手表所有权属于林某。

10D抛弃是以消灭物权为目的的单方法律行为,只要权利人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生

效力。不动产物权的抛弃,还需办理注销登记才发生效力,B项错。如果物权的抛弃会妨

碍他人的权利时,则物权人不得任意抛弃其权利,A项中的疯狗会咬人,C项会损害农村集

体组织的权利,所以仅仅D项正确。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正确答案。

1ABCD所有权的特征除具有物权的对世权、绝对性、排他性等一般特征外,还具有

他物权所不具有的自权性、永久性、完全性、弹力性等特征。

2BC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不动产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善意取

得以无权处分人对处分的不动产和动产具有合法占有状态为前提。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第

一款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表明善意取得中的让与人对

处分的不动产和动产具有占有的状态,对不动产而言,无处分权人是名义上的登记人;对

动产而言,让与人对让与物往往是据于合同,占有原权利人的物。

3ABC根据《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

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

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A项中甲的行为是无权处分,合同可因乙的追认而有

效;B项中甲的行为是无权代理,也可因乙的追认对乙产生效力;C项,甲丙的交易若符合

善意取得要件,则丙可取得手表的所有权。

4、BD《合同法》第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17

特征表现在:

四、简答题

三、判断题

3)所有权是独占的支配权。

律还规定了一些所有权的客体范围。

4)所有权是无期限限制的权利。

6)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有体物、特定物和独立物。

1×土地所有权的范围包土地的地表、地上和地下。

4、√《物权法》已将善意取得制度扩展适用于不动产。

的意思占有无主物的单方行为。仅B项正确,其它选项错误。

消灭,但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

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但丙依善意取得的制度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成为所有权的主体。但对于某些财产,法律规定只能由特定的主体所有。

5)所有权是完全物权,它包含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

所有人的处分权。应当先依判决书将房屋登记在甲公司的名下,再过户给乙。

5、×《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和除所有人以外的义务人。任何在民法上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均可取得所有权,从而

是说甲公司在事实上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因没有办理产权登记,在处分时不享有法定的

某的委托,电脑成了无主物,之后张某基于先占取得了它的所有权。先占是指最先以所有

即具效力。本案中的王某已抛弃对此电脑的所有权,张某将电脑带到垃圾站后就完成了王

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乙将该画卖给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通过分析知道乙、丙间的买卖合同不

5ACD抛弃是以消灭物权为目的的单方法律行为,抛弃只要权利人一方做出意思表示

2)所有权的主体为所有人。从法律关系的角度来看,所有权关系的主体则为所有人

1)所有权是法定的财产权。依《物权法》的规定,所有权的取得必须合法,并且法

1、所有权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其法律

3、×《物权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

2×房屋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未经登记,在处分时不发生所有权效力,也就

18

为。

五、案例分析

有权或其他物权。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有:

5)所有权被依法强制消灭

4)完成了法定的公示方法

3)以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

1)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

2)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

则不能依善意取得制度取得对财产的所有权。

3)所有权被依法转让 (4)所有权被抛弃

1)所有权客体灭失 (2)所有权主体消灭

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

4、导致所有权消灭的原因,大致有如下几种:

3、占有是主体对物基于占有的意思进行控制的事实状态。

利人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

条的规定,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甲、乙与丙之间的买卖行为为无效的民事行

1、(1)甲、乙与丙之间合同的标的物为赃物,依《民法通则》第五十五、第五十八

善意的,便可以依物权法关于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取得对该财产的所有权。但恶意占有人

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善意受

受让人主张返还原物,而只能要求转让人赔偿损失或者承担其他法律责任。另外,《物权

取得人完全取得一个新的物权,而原权利人的所有权将因此消灭。原权利人不得向善意的

善意取得是原始取得,一旦因善意取得而导致标的物之上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消灭,

果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将依法取得该动产或者不动产的所

2)在不当得利的返还上,善意占有人和恶意占有人都应当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权

1)如果占有人在购买由他人无权处分的财产时主观上是善意的,其占有该财产也是

2、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人将其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受让人,如

区分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的意义在于:

19

主同意

D.丙有优先购买权

C.乙有优先购买权

,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1、对于区分所有人的建筑物()

B.甲和乙之间就该楼房形成共同共有关系

A.甲和乙之间就该楼房形成按份共有关系

A.区分所有人对整个建筑物享有共同所有权

C.区分所有人得就共有部分的权利可单独转让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现甲打算将其所有的两间房卖出,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

第十五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D.共有部分的修缮费用及其他分担,由各区分所有人按其所有部分价值的比例分担

A.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或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

截房屋右侧通行。天井、走廊、楼梯为双方共有。其后,甲将其所有的两间房屋租给了丙

甲拥有前截上下两间房屋的所有权,乙拥有后截上下两间房屋的所有权。双方出入均由前

卖该摄像机的行为,构成了对甲财产的侵害,对此,甲可向乙提出侵权之诉或者违约之诉

没有瑕疵,故丙依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摄像机的所有权。甲物权向丙进行追索。至于乙出

已经受让了该标的物的占有,该摄像机属于法律上允许自由流通之物,乙丙间的买卖行为

出于善意,且基于交易行为,支付了对价,但因标的物为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因此

3、某小区拟解聘现有的物业管理机构,则下列关于业主表决情况的说法正确的是()

2、甲、乙合作建一楼房,前后楼上楼下各2间,中间隔一天井。建成后,双方约定,

2、本案中,丙从乙处购买摄像机时不知乙为无权处分人,丙支付了合理的价格,而且

3)甲、乙应当将所得价款返还给丙。依《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民事行为

2)丙不能以善意取得为由主张取得该骆驼的所有权。本案中,虽然丙取得骆驼时系

B.区分所有人得就共有部分请求分割

丙无法依善意取得制度取得骆驼的所有权。

20

问题

主同意

主同意

主同意

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况的说法正确的是()

产证。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C.应支持乙的诉讼请求,因甲侵犯了其共有权

D.不应支持乙的诉讼请求,因其请求已过诉讼时效

1、关于校区内车库、车位的归属说法正确的有()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正确答案。

D.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的归属依约定。

C.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A.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B.不应支持乙的请求,因为甲是建筑物空间共有人之一,可自由使用该空间

运东西的不便,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甲立即拆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D.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或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C.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D.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或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C.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B.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

A.不应支持乙的诉讼请求,因为甲安门在前,乙进住在后,进住时乙明知楼中的格局

的楼梯上安装铁栅栏门,铁栅栏门外又安装了铝合金门,并用胶合板将楼梯扶手上的空间

5、甲与乙系五、六楼邻居关系。甲于1994年购买此房。进住后,甲在五楼通往六楼

B.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

A.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或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

B.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

2、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

封堵。20015月,乙购买了进住六楼。20045月,乙认为甲严重造成了自己出入及搬

4、某小区业主拟使用部分维修费用维修校区内的电梯和水箱,则下列关于业主表决情

21

缴费。

顶属于单元楼各房主共有部分,张甲无权独自处分

C.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

B.一层住户甲对三、四层间楼板不享有民事权利

A.地下停车场属于业主共有部分,B公司无权转让

C.王某等住户有权无偿使用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

D.B公司与C公司之间买卖地下停车场的合同无效。

A.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入

中并未约定仲裁条款。对此小区业主可以采取的救济方式为()

D.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同意

B.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B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B公司的违约责任

户,以张甲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那么,以下表述正确的有()

C.张甲无权独立决定将房顶的使用权让与乙公司,其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

5、张甲在一栋临街的单元楼里有一套住房,位于这栋楼的顶层。20053月,乙房

住户的购房合同规定:B公司将为本楼住户提供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但王某等住户搬

犯了他们的权利,要求张甲给予补偿,张甲坚持不同意。于是,王丙和曹丁便代表其他住

支付使用费5万元。这栋临街楼房的其他住户王丙、曹丁等人知道后,认为张甲的行为侵

于是张甲便独自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允许乙公司使用楼房房顶的合同,乙公司每年向张甲

地产公司决定在那栋临街的单元楼楼顶上悬挂一个广告牌,张甲平时很少住在这套房里,

4A小区王某等住户因车位问题与该小区的开发商B公司发生争议。B公司与王某等

出租给外单位使用。经查,该小区设立了业主委员会,在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合同

A.张甲有权允许乙公司使用房顶,因为乙公司悬挂的广告牌正在其单元房的上方B.

进小区后,发现B公司已将该楼50多套房连同地下停车场卖给了C公司。C公司明确表示

,地下停车场的车位仅供本楼本单位的职工使用,其他住户要停车必须按每天15元的标准

3、某小区在全部业主入住以后,物业公司擅自将小区内一块公共绿地改建为停车场,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B.可以个别业主的名义提起诉讼

D.只能以业主个人的名义提起诉讼

A.可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提起诉讼

C.只能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提起诉讼

22

参考答案:

四、简答题

三、判断题

1、试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问题:(1)本案中,楼顶部分所有权归谁?为什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有,从此双方纠纷不断。本案中应当如何确定车库车位的所有权?

五、案例分析

3、试述业主对于物业管理享有的权利。

1、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

共有权,且区分所有人不得就共有部分请求分割,BC错。

2)马某等是否有权要求开发商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D.王丙、曹丁等住户有权按照一定的比例分享出租楼顶获得的收益

2、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属全体业主共有。

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要求开发商终止与陈某的合同,停止侵害,丙赔偿损失。

3、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人的共有权与房屋所有权密切相伴,不能分离,在转让房屋所有权时必然转让共有部分的

1D区分所有人对专有部分享有单独所有权,共用部分享有共有权。A错。区分所有

,以至少每个4万元的价格出售,引发全体业主不满,认为车位、车库应该归业主共同所

用水向楼层渗透,引起马某等居民的不满。因与开发商协商不成,马某等联名按购房合同

顶部出租给个体户陈某,每年租金1万元,陈某利用楼顶空间栽种花卉。由于花卉胶浇灌

同,并在依约交纳全部购房款、取得相关产权证的前提下入住该公寓楼。后开发商将该楼

2、某小区,由于没有约定,开发商将59个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中的37

1、某开发商经批准开发居民高层公寓楼,先后有四百多位客户与该开发商签订购房合

2、试述在区分所有的情况下,专有部分要成为区分所有权的客体,应当具备的条件。

4、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

23

2D 甲、乙二人依约定对该楼房的专有部分享有单独的所有权,对共有部分享有共

有权。不能简单的说成是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关系。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丙,现甲

欲出卖自己的房屋,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丙享有优先购买权。

3C参见《物权法》第七十六条

4B参见《物权法》第七十六条

5C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专有部分所有权和共有部分所有权,专有部分所有权与一

般所有权并无不同,所有人在行使专有部分的权利时,不得妨碍建筑物的正常使用以及其

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共同利益;共有部分所有权是区分所有建筑物及附属物的共同部

分,包括建筑物的支柱、屋顶、外墙等基本结构部分,以及建筑物的楼梯、走廊、电梯、

自来水管、贮水塔、消防设备、大门等公用部分。本案中发生争议的公用走廊,属于典型

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共有部分,即使安装的安全门以上部分只有乙一户,从其权属上看

,该走廊仍属于楼内住户共有,而非被告甲一方所有。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正确答案。

1、ABC《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

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

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ABD 甲、乙、丙、丁对于各自居住的房子享有独立所有权,其客体是使用和构造

上均具有独立性的部分,所以一层住户肯定不对三、四层的楼板享有所有权。B对。整堵

墙以及楼顶属于甲、乙、丙、丁共同拥有的,所以墙的广告收入四人分享,丁在楼顶建花

圃必须要得到甲、乙、丙的同意,AD对。至于C于法于理无据。

3AB 小区的绿地归业主共有,物业公司擅自将其挪作他用,侵犯了业主的共同权益

,业主既可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提起诉讼,也可以业主的名义提起诉讼。

4BD 依《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知在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本题中,B公司规划用于

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没有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故业主可以追究B公司的违约责任。同

是从立法目的考虑,应当认为该条的规定属强制性规定,违反该规定而订立的合同应当属

无效合同。

24

合题意。

理人管理。

四、简答题

三、判断题

3、(1)自主管理权。

已经从建筑物拓展到整个小区。

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必须具备使用上的独立性。

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2、(1)必须具备构造上的独立性。

理的权利。,据此,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是:

3)通过登记予以公示并表现出法律上的独立性。

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分的所有权、共有权和管理权三项权利所组成的一种复合的权利。

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

甲无权独自允许乙公司使用房顶,其行为属于无权处分,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区分所有

顶一套单元房的所有权人即区分所有权人,但是楼房房顶所有权并不归属于张甲一人,张

元楼的楼顶属于全体区分所有权人共用部分,个别区分所有权人无权处分。张甲虽然是楼

5BCD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包括专有部分所有权、共用部分共有权和成员权。单

2)自主聘任权。依《物权法》第八十一条,业主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

3)区分所有权的客体主要是建筑物,但也不限于建筑物,业主的区分所有权的范围

2)区分所有权是在对建筑物进行纵向和横向区分的基础上,由业主所享有的专有部

1、《物权法》第七十条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进行了定义:业主对建筑物内的

4×依《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

3、√《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

2、×《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1、×《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

权人对共用部分,有权按照一定比例分享其产生的收益。所以,A项错误,B.C.D项正确,

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主体是业主。

25

C.占有动产

D.占有不动产

五、案例分析

A.占有毗邻土地

B.占有毗邻不动产

停止侵害,并赔偿相应损失。

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1、相邻关系只发生于何种相邻人之间?

,违反该强制性规定订立的合同,应当属无效合同。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角度考虑,《物权法》第七十四的规定应当属于强制性的规定,依《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满足业主的基本的停车需要,那么就损害了业主依法应当享有的权益,从实现立法目的的

基本的停车需要,如果满足了业主的基本停车需要,则开发商的行为合法有效。如果没有

、车位的行为,首先应当根据该小区内的实际情况分析开发商是否已经满足该小区业主的

主的约定决定。本案中,业主没有与开发商约定车库、车位的归属。对于开发商出售车库

位,属于业主共有,据此,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要按照开发商和业

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

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

关系的处理原则,而其出租行为也因所有权人的拒不承认而归于无效。故应当责令开发商

,根据物权法定主义,该约定亦无效。由于开发商并无相应的所有权,所以不能使用相邻

分所有权人共同享有所有权。对于此,即使在购房合同中双方约定楼层顶部归开发商所有

关系。依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理论,楼层顶部应作为各区分所有权人的共用部分,由各区

2、《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

1、本案中,既然马某等居民各自拥有房屋的产权,就形成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法律

4)监督权。《物权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

3)解聘权。《物权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

第十六章:相邻关系

26

说法正确的是()

A.所有权 B.地役权

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何种权利?

A.恢复原状 B.赔偿损失

C.甲应当根据乙请求拆除水坝

C.甲应依约定向丙支付占地费

A.相邻权 B.宅基地使用权

C.相邻权 D.宅基地使用权

要求消除危险,他们行使的是()

D.甲取得乙同意可以不拆除水坝

C.没有民事责任 D.补偿损失

B.乙无权阻拦甲经其门前搬运建材

A.乙无权拒绝甲在其院内堆放建材

C.住宅所有权 D.宅基地所有权

A.甲乙应当共同协商,合理分配用水

B.甲未截断水流,对乙不承担赔偿责任

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丁。下列那些判断是错误的?

3、甲和乙为邻居,甲建房时因水泥浆倾倒不当造成

D.若建材堆放时间超过20天,丙有权要求甲清理现场

乙家院子里的一棵果树死亡,甲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是()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正确答案。

,甲搬运建材须从乙家门前经过,乙予以阻拦。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高层建筑,作为补偿,甲一次性支付给乙4万元。两年后,甲将该房屋转让给丙,乙将该

水坝,使下游土地用水量减少到正常水流的四分之一,致使乙的禾苗因缺水而死亡。下列

2、甲为了能在自己房中欣赏远处风景,便于相邻的乙约定:乙不在自己的土地上建造

1、甲、乙共用一条河灌溉,甲的地在河的上游。为确保农田灌溉,甲在河中筑了一条

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丙要求甲付费200元,并提出不得超过20天,甲同意。修房过程中

5、甲、乙、丙依次比邻而居。甲为修房向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建材,乙不允。甲遂向

4、农民甲翻修房屋,因多盖了两间房屋,占用了邻居乙的宅基地,乙诉请法院保护,

2、某住宅小区旁新建一座化工厂,生产剧毒气体产品,小区居民对此提出强烈抗议,

27

务关系。

四、简答题

三、判断题

五、案例分析

则每年留下买路钱”500元。

3、如何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A.甲乙之间的约定为有关相邻关系的约定

C.若丁建高楼,丙只能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1、相邻关系的主体是相邻不动产的所有权人。

不得再建露天餐厅,为此甲给予乙每年3万元的补偿

B.丙可以禁止丁建高楼,且无须另对丁进行补偿

4、下列民事关系中,应按照相邻关系处理的是()

问题:田某还能否利用孙某家的土地通行、排水吗?

D.甲、乙之间约定房屋和土地使用权转让而失去效力

D.相邻关系的权利的取得是无偿的;而地役权合同是有偿的

A.相邻关系不是一个独立的物权;地役权是独立的用益物权

C.甲村在河流上游修建拦河坝,使乙村用水量剧减,引起纠纷

D.甲家与乙家相邻,甲家的猫闯入乙家,打碎乙家的花瓶,引起纠纷

A.甲在乙的房屋后挖菜窖,造成乙的房屋基础下沉,墙体裂缝引起纠纷

B.相邻关系的产生基于法律的规定;地役权是通过当事人缔结合同而产生

C.相邻关系是所有人或使用人的财产权利的延伸;地役权的内容依当事人自由设定

3、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需要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年初,两家因琐事发生矛盾,自此结缘,孙某不在同意田某从他的土地上通行、排水,否

B.甲开发商购得一块土地的使用权,欲建一露天餐厅,其与该土地相邻的乙约定,乙

1、田某家和孙某家承包的土地相邻,田某耕种自己土地时必须经过孙某的土地。2007

2、相邻关系是相邻的不动产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之间基于合同的约定而发生的权利义

2、常见的相邻关系有哪些?

1、简述相邻关系的概念和特点。

3、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区别有()

28

2、住在王某楼下的李某在其阳台上安装防盗栏,宽度40公分。在安装过程中,王某

以李某安装的防盗栏顶部为水平面并且宽度达40公分给自己带来了被偷盗的危险为由,阻

止李某安装该防盗栏。李某说:"从一楼到三楼的阳台均安装了防盗栏,我也是为了安全起

见才安装防盗栏的。况且,我是在自己家的阳台上安装防盗栏,不关你家的事。你要是觉

得不安全,你也可以在你家阳台上安装防盗栏吗?"于是,两人争吵起来,王某一怒之下,

将已经被安装工人放到四楼但尚未固定防盗栏的护绳用剪刀剪断。致使防盗栏从四楼摔到

一楼,完全损坏,所幸并无人员伤亡。于是,李某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防盗栏损失

800元。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B

2C本题描述是的相邻妨害关系,相邻人在排放废水、废渣、废气、粉尘、油污和放

射性物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标准,不得污染环境,造成邻人损害。否则,邻人有权要求停

止排污,请求有关部门处理。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赔偿。有现实损害危险的,邻人有权

要求消除危险。

3B甲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应承担赔偿损失责任。《物权法》第九十二条规定: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

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4B相邻关系是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在生产、生活中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

义务关系。故本题中甲的行为不是对相邻权的侵犯。在我国,土地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

公民个人不享有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为土地,乙当然不享有所有权,甲的行为并未对乙的

住宅造成损害,不构成对住宅所有权的侵害。

5A甲修房,在乙院内堆放建材并非必须,因此不能作为相邻关系对待,只能由双方

通过合同设定地役权解决。因此A项应选。而甲修房时搬运建材必须通过乙家门前,此时

的法律关系当属于相邻关系,因此乙无权阻止。选项CD按照合同关系自然可以解决。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正确答案。

1、ACD《物权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

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

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第八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

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29

2ACD根据《物权法》第七章的规定,相邻关系是所有权内容的延伸和限制,相邻关

系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由法律规定,无须当事人约定。故此,A项错误。根据《物权法

》第156157158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采取书面合同的方式设立地役权,地役权自合

同生效时设立。地役权的登记采取自愿原则,未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根据《物

权法》第166167条的规定,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

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

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

约束力。结合本案,甲的房屋所在土地为需役地,乙的土地为供役地,双方通过书面合同

设立地役权,其后甲将需役地上的房屋转让给丙,则丙同时享有地役权。乙将供役地的使

用权转让给丁,则丁作为受让人同时受地役权的约束。

3ABCD

4AC所谓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

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与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

务关系。据此,应选AC项。

三、判断题

1×相邻关系的主体既包括相邻不动产的所有权人,还包括相邻不动产的使用权人。

2×相邻关系是相互毗连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对因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者使用

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在相邻关系中,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要求他方给予方

便的权利,即相邻权。该权利的发生不是当事人通过合同约定的,是基于行使所有权或使

用权而发生的,也可以说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因此,相邻关系是基于合同约定而发生的判

断是错误的。

3×相邻关系的实质是对不动产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行使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合理延伸

和必要限制。这种延伸和限制是法律所允许的,是双方的权利或义务。不动产权利人只有

在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需利用其土地的,才承担提供必要的便利的义务。

四、简答题

1、所谓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

不动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与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

系。其特点是:

1)相邻关系是依据法律产生的。

2)相邻关系的主体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

30

3)相邻关系因种类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内容。但基本上是相邻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提供

必要的权利,他方应给与必要的方便。

4)相邻关系的客体主要是行使不动产权利所体现的利益。

2、常见的相邻关系有:

1)因用水、排水产生的相邻关系。《物权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

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

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2)因通行所产生的相邻关系。《物权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

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3)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管线形成的相邻关系。《物权法》第八十八条规定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

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4)因通风采光形成的相邻关系。《物权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

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5)因保护环境所产生的相邻关系。《物权法》第九十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

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

物质

6)因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等发生的相邻关系。《物权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

3、《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根据这一规定,在处理相邻关系时

应注意以下原则:

1)依据法律法规和习惯处理相邻关系。《物权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法律、法规

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2)团结互助,兼顾各方的利益。相邻各方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要团结互助,

兼顾各方利益,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方的损失。

3)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法律之所以要设置相邻关系的规则,就是要保证人们最基

本的生活条件,保障人们的生产生活能顺利进行。所以,在处理因相邻关系发生的纠纷时

,应从有利于有效合理地使用财产、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出发。

31

承担的赔偿责任。

五、案例分析

4)公平合理。

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请问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B.丙有优先购买权,乙没有优先购买权

A.乙有优先购买权,丙没有优先购买权

A.共有人身份B.份额 C.所有权D.贡献大小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果经查证,确实给孙某造成损害,可以给予孙某适当补偿。

第十七章:共有

1、按份共有人在共有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依据是()

2、甲、乙各以20%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丙。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

式。在冲动之下,毁坏了他人的财物。正是因为王某的不法行为才直接导致了防盗栏的摔

,所以,李某是有过错的。但是,王某在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后,没有采取合法的处理方

安装防盗栏的确给楼上的邻居带来危险。因此,李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侵害了王某的相邻权

近年来,窃贼沿着防盗栏进入楼上邻居家行窃的事情时常发生,按照一般公众的认识,

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物权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

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因此本案中田某得利用孙某的土地通行、排水,同时依据《物权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如

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土地就无法耕种,因而田某和孙某因承包土地形成了相邻关系。根据《物权法》第八十七

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

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因此可以适当减轻王某所应

坏,因此,对于防盗栏的摔坏,王某负有全部的责任。《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受害

2、相邻权得到我国法律的明确保护。《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

1、田某承包的土地与孙某承包的土地相邻,而且位于孙某的土地中间,不经过孙某的

5)依法给与补偿。《物权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

32

中正确的是()

A.无须经任何人同意

B.应将整个房屋卖给丙

B.甲对对小孩负责赔偿

A.应将整个房屋卖给乙

B.须经乙、丙、丁一致同意

D.甲或乙一方对小孩负责赔偿

C.甲、乙对小孩负连带赔偿责任

D.须经乙、丙、丁中的两人同意

互相推卸。问甲、乙如何承担此债务?

D.可以任意选择乙或者丙作为购买者

C.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地板

C.须经乙、丙、丁中份额最大的一人同意

C.按照房屋的使用现状,分别卖给乙和丙

D.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

C.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两人处于平等地位

A.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铺木地板

B.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半数,故甲乙可以铺木地板

500万元。如各共有人事先对此未作约定,则甲的抵押行为()

D.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丙的优先购买权

房的地面铺上木地板,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给乙居住。现甲因急事用钱,要将整个房屋转让。乙和丙均欲以同一价格购买。下列说法

然狂奔,撞伤一小孩,花去医药费若干,于是小孩的家长到甲、乙要求赔偿,但甲、乙

4、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其应有部分各为1/3。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

3、甲、乙、丙、丁共有一轮船,甲占该船70%份额。现甲欲将该船作抵押向某银行贷

6、甲将三间私房中的西屋两间作价5万元投入与丙合伙办的综合商店,又将东屋出租

5、甲、乙二人各出资800元购买了一头牛,轮流使用。在甲使用期间,一天,此牛突

A.甲、乙按出资比例对小孩负责赔偿

33

项钱款依法()

D.共有人的权利平等

A.有两个以上的主体

A.主体为二人以上 B.客体为不可分物

A.合伙企业的财产 B.民事合伙组织的财产

A.把共同财产分割成若干份,各享一份所有权

C.内容包括权利、义务 D.客体为同一项财产

C.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

E.公有仅存在于公有制社会,共有则存在于各个社会

C.共同继承的财产 D.同寝室四名同学各出资25%购买一台电脑

D.在其他按份共有人出售其份额时,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正确答案。

对拖拉机是按份共有,乙和我有权处分自己的份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掉拖拉机,乙解释说:少数应该服从多数人的决定。甲仍不依,丙又解释说;我们

留下一份,其他由乙、丙分割取去。甲回来后获悉此事,认为乙、丙未经自己同意无权卖

机之意,但正值甲外出未归,乙、丙急需钱用,就协商将拖拉机卖给赵某,卖得价款为甲

7、王甲写信给其侄女王乙,表示要赠与5000元美金,王乙回信表示接受,但此款因

5、甲、乙、丙三人共有一辆拖拉机,农闲时节拖拉机搁置不用,乙、丙均有出卖拖拉

故一直未实际给付。后王乙与李丙登记结婚,婚后第六个月接到王某的赠金5000美金。该

B.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

B.是一个独立的所有权类型

C.不是一个独立的所有权类型

D.属于婚后取得,归二人共有

4、按份共有人,依法可以()

A.应属于王乙的婚前个人财产

C.属于婚前取得,但归二人共有

2、与公有相比,共有的特点是()

3、下列财产中属于按份共有的是()

1、共有关系的特征具有如下特征()

B.应属于王乙与李丙的夫妻共同财产

34

四、简答题

三、判断题

五、案例分析

确的,视为按份共有。

确的,视为共同共有。

3、什么是准共有?

住院费,张某诉至法院。

D.未经甲同意无权卖掉拖拉机

C.可独自决定是否卖掉拖拉机

B.可在乙和丙同意下卖掉拖拉机

6、共同共有的基本法律特征是()

4、因共有财产产生的债务如何承担?

2、简述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区别。

A.各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没有份额的区分

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共有。

1、简述共有的概念、特征及共有与公有的区别。

A.未经甲同意有权卖掉拖拉机

问题:(1)大李与小李对出租车的权利是什么?

由二人共同承担责任,大李认为,小李违章驾驶酿成事故,应自负责任,二人均不支付该

2)对于车辆肇事责任,二人应当如何承担责任?

D.各个共有人之间,没有权利大小或义务多少的区分

B.各个共有人按照各自对共有财产所作的贡献享有权利

C.各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

4、按份共有人要转让自己的份额必须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住院共花费2万元。对于该住院费,小李认为车是与哥哥共有的,车辆肇事,也应

余。一日,小李在夜间开车违章驾驶,与一辆摩托车相撞,致使摩托车驾驶人张某受重伤

1、大李和小李兄弟二人各出资5万元跑出租,二人轮流在白天和和黑天工作,平分盈

3、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

2、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

1、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

35

婚前个人财产。

享有所有权。

参考答案:

状,分别卖给乙和丙。

房屋中的一间拥有所有权。

问题: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权的原理,乙享有的优先购买权要优于丙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正确答案。

1ACD 共有的客体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但必须是独立物。

债务。甲、乙对小孩负连带赔偿责任,小孩的家长可以向甲或乙任何一方追偿。

物权与债权并非基于同一物上,所以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因此,甲应按照房屋的使用现

6C 同一物上既有物权,又有债权时,则物权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但是本题中的

4B甲、乙、丙按份共有此房,甲乙均同意对此房进行铺地板,份额已达2/3,所以

买权,但乙享有的是基于物权而产生的,丙享有的是基于债权而产生的,根据物权优于债

十条,房屋租赁人对租赁物也有优先购买权。具体到本案,乙、丙对甲的份额都有优先购

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

2、D《物权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

1、B《物权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

国外居住,4间房遂由王丽单独居住。2006年,王丽未经宋飞同意,擅自通过熟人将4

2、宋飞与王丽是继母女关系,宋飞的亲生父亲即王丽的丈夫宋大鹏2003年去世时留

7A赠与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不以标的物的交付为其生效条件,因此应属于王乙的

5C因共有的财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外部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

3A甲、乙、丙、丁按份共有此船,甲的抵押行为属于对共有物的处分,但甲的份额

下夫妻二人共同修建的房屋4间,一直由宋飞和王丽共同居住,各住2间。2005年宋飞去

房的产权变更为自己一人所有。宋飞2007年回国后,要求分割财产,请求法院确认自己对

铺地板可以进行且及于整个房屋的地板。

已超过2/3,所以无须经乙、丙、丁的同意。

36

有权。

平等的。

四、简答题

三、判断题

有的法律特征是:

3ABD C属于共同共有

整个共有财产,因此共有不是分别所有。

1)共有的主体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

有财产不分份额,各共有人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关系存续期间,不能由各个共有人分别对某一部分共有物享有所有权,每个人的权利及于

1、(1)所谓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所有权。共

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6ACD 共同共有根据共同关系产生,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在共同共有中,共

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

份额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人是按其份额享有一个所有权,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

4BCD 《物权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

一个主体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特殊的所有权关系。各个共有人在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是

2ACD 共有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所有关系,但共有不是一种独立的所有权类型,只是

2)共有的客体即共有物是特定的,它可以是独立物,也可以是集合物。共有物在共有

4、×《物权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

3、×《物权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

2、×《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

1、×《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

5AB 《物权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

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37

组织。

承担义务;

五、案例分析

购买权仅及于分出或转让共有财产份额当时。

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1)共同共有以共同关系为前提,按份共有无此要求;

有制在法律上的反映。就公有财产权来说,它和共有在法律性质上是不同的:

3、所谓准共有,是指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同享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权利。

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

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

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

同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效力及于共有财产分割之后的原共有财产转让,按份共有人的优先

有人分得的财产属于一个整体或者配套使用,其他原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换而言之,共

出或转让自己份额的要求,而共同共有人只有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

;二是指一种财产形式。共有可以是公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也可以是个人或私人所

共有人的侵犯。在行使共有财产的权利,特别是处分共有财产时,必须由全体共有人协商

有权利、承担义务。每个共有人对共有物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不受其他

4、《物权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

4)共同共有财产分割后,原共有人出卖自己分得财产的,若出卖的财产与其他原共

3)依《物权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共有关系存续期间,按份共有人随时可提出分

2)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平等享受权利、承担义务,按份共有人按份额享受权利、

2)公有财产已经脱离个人而存在,它既不能实际分割为个人所有,也不能由个人按照

1)共有财产的主体是多个共有人,而公有财产的主体是单一的,在我国为国家或集体

2)共有和公有不同。公有一词具有双重含义,一是指社会经济制度,即公有制

3)在内容方面,共有人对共有物按照各自的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或者平等地享

时可以请求分割。

一定的份额享有所有权。

,按全体共有人的意志行事。

2、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的区别:

38

D一种新型物权

一、单项选择题:

3承包经营权是()

于典型的按份共有关系。

A5000B3万元 C1.25万元 D1.5万元

A企业法人 B国家 C事业单位法人 D公民

部分。具体而言,小李违章驾驶造成事故,应按过错程度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八章:用益物权

2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方应为()

所有或国有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及国有企业为标的

000元向乙回赎,乙主张甲必须以该房现价3万元回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甲应该按照

情的情况下,私自将4间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是对宋飞合法权利的侵害,应当返还原物。

1间,因此宋飞主张自己拥有其中一间房屋的所有权是由法律根据的。王丽在宋飞不知

丽拥有其中2间房屋的所有权,另外的2间房屋作为宋大鹏的个人遗产由王丽和宋飞各继

二人对4间房是共同共有。就本案而言,宋大鹏死亡后,首先要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即王

务全额赔付张某的医疗费,任何一个人支付了该笔费用后可向另一个人请求其应当承担的

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据此,大李和小李均有义

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

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

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

小李各出资5万购买出租车,分白天和夜间驾驶营运,盈余也按照出资比例平分,可见属

人按照各自在共有财产中所占的份额,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大李和

1、(1)大李和小李按份共有该出租车。所谓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

1甲于1972年将房屋出典给乙,典价5000元,典期20年。1992年典期届满,甲以5

A直接基于法律产生 B完全物权,承包人可占用、使用、收益,处分承包物C以集体

2、本案中,宋大鹏死亡后,王丽和宋飞均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

2)《物权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

哪一价款回赎典物?()(04年卷三单四)

39

()

得何种权利?()

收益权能()

()(03年卷三单8

B只能由非所有人行使

合同所取得的权利为:()

C宅基地属于农民个体所有

A只能由所有人行使

A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A甲对乙的土地不享有地役权

D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个体所有

C只能由所有人和非所有人共同行使

B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

5下列权利中不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D甲与乙之间的合同因没有办理登记而无效

C丙有权建高楼,但须补偿甲由此受到的损失

A相邻权 B地上权 C地役权 D土地使用权

B甲有权不让丙建高楼,但得每年支付其4000

A永佃权 B居住权 C相邻权 D土地承包经营权

D既可以由所有人行使,也可以依法由非所有人行使

A相邻权 B住宅所有权 C宅基地使用权 D宅基地所有权

9根据我国土地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土地权利的表述,正确的是:()

7收益权能是通过对财产的占有、使用、经营、转让而取得经济效益。

8农民甲因其邻居乙越界建房侵入自己的宅基地而诉请法院保护,乙的行为侵犯了甲

6甲为了能在自己的房子里欣赏远处的风景。便与相邻的乙约定:乙不在自己的土地

4为避免绕远,与他人协商通过其土地直接达到自己的土地。其所享有的通行权属于

丙。丙在该土地上建了一座高楼,与甲发生了纠纷。对此纠纷,下列判断哪个是正确的?

10甲家的承包地被乙家的承包地所围。在承包时,有一条小路通往甲家的承包地,甲

为了拓宽道路,与乙签订了一份协议,拓宽道路一丈,甲一次性支付乙5000元。甲通过该

上从事高屋建筑;作为补偿,甲每年支付给乙4000元。两年后,乙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

40

二、多项选择题:

C用益物权的客体只能是不动产

A.李某对该土地的使用年限为40

6下列各项物权属于用益物权的有()

5下列各项物权属于用益物权的有()

A典权 B地役权 C相邻权 D居住权

日搬入新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此时:()

B.李某对该土地的使用年限为356个月

7下列属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的有()

D用益物权是他物权、限制物权和有期限物权

A土地使用权 B相邻权 C地上权 D地役权

C地役权具有从属性 D地役权具有可分性

D.该土地的使用年限到期后,自动续期,李某无需申请

C取得地上建筑物或其它工作物的补偿 D支付土地使用费

A地役权是为特定人设定的 B地役权是为需役地设定的

A用益物权的依据只能是民法普通法,而不能是民法特别法

4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与义务有()

D.相邻关系的权利的取得是无偿的;而地役权合同是有偿的

A.相邻关系不是一个独立的物权;地役权是独立的用益物权

A占有和按照约定使用土地 B进行转让、抵押、出租等处分

3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98卷三多43

B用益物权以对物的占有为前提,以对标的物的使用、收益为其主要内容

107万国)关于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区别,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B.相邻关系的产生基于法律的规定;地役权是通过当事人缔结合同而产生

C.相邻关系是所有人或使用人的财产权利的延伸;地役权的内容依当事人自由设定

地的使用权,使用年限为40年。经开发建成商品房后,200571日将该宗房屋一并

C.该土地的使用年限到期后,李某需要继续使用的,应该在期间届满之前一年申请续

转让给大洋公司,大洋公司将其作为职工住宅分配给职工居住,职工李某于200711

207万国)天虹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171日以出让方式获得某市一块国有土

41

有效的。

利包括:()

五、案例:

四、简答题:

三、判断题: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6简述典权的特征。

2简述用益物权的特征。

A占有和按照约定使用土地

5简述地役权的含义及其特征。

C进行转让、抵押、出租等处分

营权依法可采取哪些方式流转?()

4简述宅基地使用权的含义及特性:

3简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原因。

1简述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

D取得地上建筑物或其它工作物的补偿

1在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只能通过划拨取得。

A转包权 B出租权 C互换权 D转让权

B在其地基范围内进行种植花木、养殖等附属行为

8设立下列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采取出让方式的有:()

A设立商业建设用地使用权 B设立娱乐建设用地使用权

C设立商品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 D设立旅游建设用地使用权

3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用益物权的客体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

5按照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永佃权、居住权、相邻权都是用益物权

4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地役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不是必需条件,但不登记的

2陈某与王某约定了一份地役权合同,且地役权人陈某无须支付任何费用,该约定是

9依照我国《土地承包法》,承包方对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享有流转的权利,该权

10依照我国《土地承包法》,不宜采取家庭承包的四荒农村土地,其土地承包经

A转让 B出租 C入股 D抵押

42

8

四、简答题

三、判断题

参考答案:

二、多项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9ABCD 10ABCD

化,并不影响担保物权的存在。

与杨乙的子女发生纠纷。试问此案该如何让解决?

1、错误2、错误 3、正确 4、正确 5、错误

让给李某盖加工厂,转让期28年。试问该转让行为是否有效?

1A 2B3D 4C 5C 6A 7D 8C 9A 10D

1ABCD2BD 3BC 4ABCD5BCD 6ABD 7ABCD8ABCD

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乙公司欲取得该大厦,产生纠纷。此事应该如何处理?

4王甲(男)和杨乙(女)均老年丧偶,考虑到与子女的关系问题,杨乙搬到王甲处

3甲为了能在自己的房子里欣赏远处的风景。便与相邻的乙约定:乙不在自己的土地

2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破产财产包括一栋大厦。债权人甲公司欲

人的使用收益权产生直接影响,甚至导致权利消灭,而担保物权标的物的价值形态发生变

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虽然同属定限物权(他物权),但

如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用益权等。担保物权是指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定限物

杨乙居住至死亡。后王甲死亡,杨乙的子女又搬来与杨乙共同居住该套住房。王甲的子女

居住,并未结婚。王甲考虑到自己百年之后,杨乙居无定所,便留下遗嘱:自己的房子由

丙。丙在该土地上建了一座高楼,与甲发生了纠纷。对此纠纷,该如何解决?(03年卷三

为不动产,而担保物权则不然。(4)用益物权客体的价值形态如果发生变化,就会对权利

物权多为具有独立性的主权利,而担保物权则具有从属性质。(3)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主要

值,而担保物权则在于物的交换价值,目的是以物的交换价值担保债权的实现。(2)用益

存在明显差别:(1)设置用益物权的目的在于对他人之物的使用收益,即实现物的使用价

1、两者都是他物权。用益物权是指以标的物的使用和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定限物权,

上从事高屋建筑;作为补偿,甲每年支付给乙4000元。两年后,乙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

1王某2001年承包土地15亩,承包期30年。2006年,王某与李某协商,将承包地转

43

2、(1)用益物权以对标的物的使用、收益为其主要内容,并以对物的占有为前提。

由此决定了用益物权的设立,以对标的物的占有为要件。也就是说,必须将标的物的占有

(直接占有)移转给用益物权人,由其在实体上支配标的物。否则,用益物权的目的就无

法实现。(2)用益物权是他物权、限制物权和有期限物权。用益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物上设

定的物权,是非所有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对他人所有物享有的使用、收益的

权利。因而从其法律性质上讲,用益物权属于他物权。用益物权作为他物权,其客体是他

人所有之物。它是所有人为了充分发挥物的效用,将所有权与其部分权能相分离,由用益

物权人享有和行使对物的一定范围的使用、收益权能的结果。但是,用益物权的这种派生

性并不影响用益物权作为一种独立的财产权的存在。用益物权是一种限制物权,它有一定

的期限,在其存续期限届满时用益物权即当然归于消灭。(3)用益物权是不动产物权。用

益物权的标的物只限于不动产。(4)用益物权主要是以民法为依据,但也有以特别法为依

据的。在法律适用上应当首先适用特别法,只有在特别法无规定时,才适用民法。

3、(1)因特定事由的发生发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提前收回。(2)以特定情况的发

生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提前交回。(3)土地承包经营权因为期限届满而承包方未继续

承包。(4)国家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设立的承包地。(5

承包地灭失或者严重毁损无法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的。(6)承包方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

放弃继承的。

4、宅基地使用权是指以建造住宅及附属设施为目的,对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占有和使

用的权利。

特性:(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原则上仅限于农村居民。

2)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限于集体所有的土地。

3)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仅限于依法建造并保有个人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4)宅基地使用权的初始取得具有无偿性。

5)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

5、地役权是指不动产权利人为某特定不动产的便利而使用他人不动产,使其负一定负

担的物权。

特性:(1)地役权是存在他人土地之上的物权。

2)地役权视为需役地便利而设的物权。

3)地役权是使供役地负一定负担的物权。

44

批准。

乙公司取得。

五、案例题

C自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生效 D无效

,只是一个合同关系。因此甲对乙的土地不享有地役权。

第十九章:担保物权

同及相关质押资料办理了公证。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自合同订立时生效 B自办理抵押登记时生效

1以土地所有权为抵押物设立的抵押,其抵押合同(

请求杨乙的子女搬出该住房。王甲的子女对该套住房享有继承权是无疑异的。

同意甲公司以其股权质押给乙公司并作出董事会决议。为保险起见,乙公司为股权质押合

A 有限责任公司所占股份质押给乙公司,双方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同日,A 公司其他股东

住权具有人身性,不得转让与他人。如果转让与他人,则丧失居住权,故王甲的子女有权

遗嘱取得,故杨乙对该套住房享有居住权。王甲的子女无权请求杨乙搬出该套住房。但居

是实现自己土地或者房屋的利益,而是为了欣赏远处的风景。基于这一目的而与乙的约定

的用益物权,他通过当事人缔结合同产生的,其内容由当事人自由设定。这里甲的目的不

1、无效。首先李某的承包期限只剩下25年,其次,李某将承包用于非农业建设应经

,其范围很广,除了当事人有特别约定加以限制外,凡是依物的性质可以的使用收益,典

权人,但不以直接占有为限,只要典权人取得间接占有即可。典权还以使用、收益为内容

6、(1)典权是不动产物权。典权的标的物应以不动产为限。目前在我国,典权的标

4、本案涉及居住权问题。居住权是指因居住而使用他人房屋的权利,一般居住权可因

3、地役权是一方为了实现自己土地的利益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地役权是一类独立

2、该大厦及其所占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折价处理给一个债权人,要么甲公司取得,要么

。(3)典权是占有、使用、收益他人不动产的物权。典权的成立,必须把占有人转移给典

的物是私有房屋。(2)典权是以支付典价而成立的物权。典权的设立,以支付典价为要件

一、单项选择题:

权人都可为之。故其性质主要为用益物权。

207万国)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 500 万元,乙公司要求提供担保,甲公司遂以其在

45

二、多项选择题:

A.该股权质权设立有效

成汽车严重毁损,该损失()

B.该股权质权的设立不生效力

9留置权下的标的物应该是(

5担保物权包括( )。00年法硕

C在抵押合同成立后以抵押物折价

B在抵押人资不抵债时以抵押物折价

A质押合同订立 B交付股票

得以继续存在,这是抵押权的()的表现。

A动产和智力成果 B动产和权利

D.该股权质权自办理公证之日起有效设立

C智力成果和权利 D人身利益和权利

8抵押权实现方法中的以抵押物折价是指(

4下列选项中,可以质押的是( )。05年法硕

A从属性 B物上代位性 C优先性 D不可分性

A典权和抵押权 B地役权、典权和质权

A借款合同 B运输合同 C承揽合同 D行纪合同

C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D公司同意之日

C质权、抵押权和留置权 D典权、质权、留置权

D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同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

6下列合同中,当事人不能行使留置权的是( )。05年法硕

A债务人所有之物 B特定物 C种类物 D双方合同项下之物

3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质权自( )起成立。02年法硕

A应归甲承担 B应归乙承担 C由甲、乙共同承担 D双方协商承担

C.该股权质权自 A 公司其他股东同意并作出董事会决议之日起有效设立

10业经保险的抵押物毁损、灭失而发生抵押人对保险人的保险金给付请求权,抵押权

7甲将汽车一辆作价10万元抵押给乙,由甲继续使用。甲在开车外出时不慎翻车,造

A在订立抵押合同时协商以抵押物折价

46

年法硕

C.甲可以请求丁返还该承包地

A保证 B留置权 C定金 D抵押权

7下列财产不得用于抵押的是( )。

6下列担保属于担保物权的是( )。

归甲所有。对此,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在建房屋 B.某大学的教九天考资学楼

C.因甲乙之间的担保合同无效,故其借款合同无效

B.女儿外嫁后收回承包地是村规民约,村委会并未侵权

D.担保合同的全部条款有效,故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

A保管合同 B租赁合同 C运输合同 D加工承揽合同

A土地所有权 B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A.甲乙之间关于如乙无力还款,则该饰品归甲所有的约定无效

C.企业的生产设备、原材料 D.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A.土地承包经营权 B. 建设用地使用权 C. 典权 D.海域使用权

507万国)16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物权的是:(

C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D一家大型企业的附属医院的办公大楼

B.因甲乙之间关于如乙无力还款,则该饰品归甲所有的约定无效,故担保合同无效

3甲乙(均为某村村民)订立借款合同一份,作如下约定:甲借给乙 10 万元,乙交

207万国)根据《物权法》规定,下列财产中可以可以作为抵押权的客体的是:(

庭承包地补给本村村民丁经营管理。甲多次要求村委返还却遭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家庭承包地。甲所在村 村委会依据自定的村规民约,抽回了乙 1.5 亩承包地,并作为家

权证。后甲的女儿乙结婚嫁到外村,由于其夫家所在村农地紧张,致其在夫家始终未取得

407万国)15农民甲一家 4 口承包了本村 6 亩家庭承包地,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

1根据法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 )的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享有留置权。03

付甲一件 黄金饰品作担保,3 年后乙归还本金,甲归还该饰品,如乙无力还款,则该饰品

D.甲可以请求村委会赔偿其相应的损失

A.村委会侵害了甲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47

五、案例:

三、判断题

四、简答题:

产归债权人所有。

A.该股权质权设立有效

5简述担保物权的分类。

4简述担保物权的特征。

C先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1抵押权的含义和法律特征。

B.该股权质权的设立不生效力

A支票 B存单 C保函 D债权

3简述留置权的概念及其成立要件。

8下列各项可以用于质押的是( )。

D.该股权质权自办理公证之日起有效设立

B根据设立的先后决定抵押担保或保证担保

2简述动产质押与留置的含义及二者的区别。

2 留置权的产生基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特别约定。

5以股票出质的,质押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时生效。

3留置权和质权的共性是,二者均为法定的担保物权。

同及相关质押资料办理了公证。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10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抵押的,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C.该股权质权自 A 公司其他股东同意并作出董事会决议之日起有效设立

D先由抵押人以抵押物的价值承担担保责任,不足部分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抵押权与质权的区别是:抵押权以不动产为标的物,而质权则以动产为标的物。(

1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

同意甲公司以其股权质押给乙公司并作出董事会决议。为保险起见,乙公司为股权质押合

A 有限责任公司所占股份质押给乙公司,双方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同日,A 公司其他股东

A债权人可自由选择抵押担保或保证担保

907万国)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 500 万元,乙公司要求提供担保,甲公司遂以其在

48

1甲借给乙100万元,丙作保证人,同时又到丁,以丁的一辆价值60万的轿车作抵

押。如果债权到期,乙无力还款,则甲必须先对丁的轿车行使抵押权,不能清偿的部分再

丙承担保证责任。这样做正确吗?

2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乙银行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丙公司以一套设备(

价值约80万元)为该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并签订了抵押合同,办理了抵押登记,同时,丁

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当事人对保证担保和物保的范围均未作约定。现因甲公司无力还款,

乙银行要求丙公司和丁公司承担责任而引起纠纷/

问题:(1)乙银行可否任意选择丙公司或者丁公司承担担保责任?为什么?

2)若乙银行选择丁公司承担担保责任,丁公司承担责任后,可否要求丙公司承担相

应的份额?为什么?

3甲孔雀有限公司为某一项目的开发,拟斥资5000万元购买专利,采购设备兴建厂房

等,为此需要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遂于乙银行达成协议,由该银行提供贷款,借款期限

1年,甲孔雀公司以一栋办公楼(价值900万元)和两辆加长奔驰轿车(价值200万元

)设定抵押,均办理了抵押登记。1年后,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开发产品市场需求冷淡而

损失惨重,无力偿还乙银行的贷款。乙银行拟行使抵押权,经查,该办公楼有一层已经于

半年前出租给丙公司,租期2年;轿车之一已经准备出卖给丁,双发签订了买卖合同,尚

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车已经交付丁使用;轿车之二因某次董事长驾车外出,被违章驾

驶的戊的卡车撞击损毁,正在索赔中,估计可获得保险金60万元。

问题:(1)本案中,甲孔雀公司与乙银行间的抵押是否有效?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4甲为电脑销售商,因临时出国,将尚未出售的一批电脑委托好友乙暂时保管。乙因

经商急需而向丙借款,丙要求提供担保,乙遂将甲的电脑出质于丙。丙将该电脑委托于丁

保管,费用1000元。后甲发现此事,遂引起纠纷。

问题:(1)丙对该电脑是否享有质权?为什么?

2)保管费由1000元由谁承担?为什么?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D 2B 3C 4B 5C 6A 7A 8D 9D 10B

二、多项选择题

1ACD 2ACD 3BCD 4ACD 5ABD 6BD 7ABC 8ABD 9ACD

49

权。

有从属性。

10ABC

四、简答题

三、判断题

有债务人的财产。

2)抵押权的特征:

1、正确2、错误 3、错误 4、错误 5、错误

权的部分变化均不影响抵押权的整体性。具有不可分性。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其卖得价金优先受偿的权利。

抵押权并不因抵押物的灭失而消灭,具有物上代位性。

置物而产生的债权。(2)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3)留置权人依照合同的约定已经占

付款项超过规定期限时,债权人可以留置该动产,并依照法律规定将留置的财产折价或者

合理期限内履行债务,只有债务人在催告期限届满仍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才可行使留置

时,就可以行使质权,而留置法律关系中,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后应当催告债务人在

二者的区别在于:(1)发生依据不同。前者是约定产生,后者是法律直接规定产生

留该动产,超过一定期限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

合同关系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到期未履行因该动产发生的债务时,债权人可扣

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担保方法。留置是指债权人因

债权人在全部债权受清偿前,得对于抵押物的整体主张权利;二是抵押物的部分变化或债

债权人在全部债权受清偿前,可就抵押物的全部行使权利,具体表现在两方面:一是

抵押权是一种从属于债权的担保物权,抵押权的存在、转移和消灭均从属于债权,具

1、(1)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财产,于

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的成立要件包括:(1)留置权人享有基于留

3、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合同约定给付应

,动产质押无此要求。(3)权利行使程序不同。动产质押中,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

。(2)债务与担保物的牵连关系不同。留置要求留置物必须是与所担保的债权有牵连关系

2、动产质押是质押的一种,是指出质人将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担保债务的履行,

50

4、担保物权是指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物或权利上所设定的

他物权。担保物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担保物权的性质为他物权。担保物权不同于债

权,它具有对世兴、法定性、支配性、排他性、特定性、绝对性、公式性等特征,具有支

配力、优先力和妨害排除力等效力,而且担保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物或权利上所设

定的物权,因而担保物权是一种他物权。(2)担保物权具有价值性,为价值权。担保物权

是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的,以标的物的价值和优先受偿为内容,原则上它追求的不是

物的使用价值,而是物的交换价值,因而担保物权具有价值性或变价性,是一种价值权。

3)从担保物权的担保性来看,它是一种担保权。担保物权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而设立

,因而担保物权具有担保性,是一种担保权。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

5、(1)依照设定方式的不同可将担保物权分为法定担保物权和约定担保物权,前者

是直接由法律规定的担保物权,如留置权与优先权,后者是当事人自由约定的担保物权,

如抵押权和质权。(2)根据设定担保时是否移转担保物的占有状态可将担保物权分为移转

占有的担保物权和不移转占有的担保物权。

此外,还可依标的物不同,将担保物权分为动产担保物权、不动产担保物权、权利担

保物权和一般或特定担保物权。

五、案例题

1、不正确。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和保证人的保证是同位

的。

2、(1)可以。以《物权法》第176条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人,又有第三人提供

物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本案中,丙公司为该债务

提供抵押担保,丁公司为该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且未约定担保范围,担保物权人乙银行可

以选择丙或丁承担担保责任。故乙银行可任向丙公司或丁公司或丙公司和丁公司请求承担

担保责任。

2)不可以。根据《物权法》第176条规定,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

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所以丁公司承担责任后,只能向债务人甲公司追偿,不可要求丙公司

承担相应的份额。

3、(1)有效。依《物权法》第180187188条规定可知,房屋抵押权咨登记时设

立,汽车作为运输工具设立抵押的,经登记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2)根据《物权法》第174190191条的规定,已经登记的抵押权可以对抗在后

的承租人,而担保财产在担保期间灭失的,担保物权人可就获得的保险金优先受偿。乙银

51

受其瑕疵

乙承担。

自己房间里

一、单项选择题:

B丙从商店买到手机一部

A甲从乙处捡到手表一块

C乙的自行车存放在戊家中

甲占有时的瑕疵,也可以不承受

丙,丙可因善意而取得对电脑的质权。

3一列哪种情况不属于占有:(

1以下占有为恶意占有的是:(

D丁帮别人提包、但不知道包内有

B甲拾到一个钱包,于是坐在附近等候失主

C甲喜欢乙的钢笔,趁乙不载,甲拿了乙的笔

卖得轿车行驶抵押权,对已损毁的汽车主张物上代位权。

第二十章:占有

B甲善意占有一个彩电,后将彩电移转于乙,乙必须合并占有

A甲散步时拾得一个小包,拿回家后,发现里面装的是手,甲获得对手的占有

D乙通过继受取得对房屋的占有,其前手甲占有有瑕疵,如果乙要合并占有,必须承

C甲将自己偷来的电脑放在家中,一个月后,转手给乙,乙如果合并占有,可以承受

D妈妈甲收拾孩子乙的房间,发现了乙借同学的一本书,以为是乙自己买的,便放在

2)由乙承担。当事人对质物的保管费用由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无约定时,质权

管人,乙本无权利将甲的电脑出质于丙,但丙不知乙无权出质该电脑,乙将该电脑出质于

4、(1)享有。质权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本案中,甲为财产的所有人,乙为财产的保

行可以就办公楼行使抵押权,抵押权实现后,可以对抗丙公司的租赁权。乙银行可以就已

要保管的,保管费用有约定时依照其约定,无约定时由出质人承担。故保管费用1000元由

人享有费用返还请求权。依照《担保法》第67条的规定,在质权关系存续期间内,质物需

2以下关于占有的说法正确的有:(

A甲和乙出去玩,乙托甲照看自己的行李

52

的是:()

说法正确的是:(

二、多项选择题:

A甲占有其现有房产

B乙占有甲出质的彩电

D承租人占有房屋及设施

7以下属于自主占有的是:(

D只有非法占有受占有制的的保护

6下列人属于间接占有人的是(

4承租人对承租物的占有属于(

A善意占有人只需要返还权利人原物

A所有权的占有不受占有制度的保护

C甲无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保管人

A甲无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无因管理

B只有非所有人的占有受占有制度的保护

B恶意占有人需要返还权利人原物及其孳息

C甲受委托负责保管乙的财产而形成的占有

A出租人 B出质人 C寄存人 D留置权人

A质权人 B承租人 C出质人 D贸宜权人

1以下关于占有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8下列人员中,可以行使自力防御权的有:(

A自主占有 B他主占有 C善意占有 D恶意占有

A直接,间接 B间接,直接 C直接,直接 D间接,间接

C所有权人的占有及非所有权人的合法占有、非法占有均受占有制度的保护

5刘小五将自己的电脑交由小赵保管,刘小五是( )占有人,小赵是( )占有人

,乙将手机丢失,后来甲得知此事,要求乙返还手机,乙不愿返还,为此引起纠纷。以下

10在现代民法上,占有作为一种独立于所有权和他物权的法律制度,其下列表述正确

9甲去朋友家做客,不慎将手机遗忘在乙家,乙发现后没有通知甲,而是自用。1周后

D甲有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恶意占有人

B甲无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善意占有人

53

6下列属于自主占有的是:(

10可以成立占有关系的有:(

A乙占有甲出质的笔记本电脑

子向他人借的),便放在自己的房间里

9典权人对典物的占有属于:(

7 质权人对质物的占有属于:(

8以下属于有权占有的情形有:(

5下列占有属于善意占有的是:(

C甲擅自将丙委托保管的彩电转卖给乙

2下列受法律保护的占有类型有:(

D乙因甲不支付修理费而留置甲送修的表

4下列占有中,属于有权占有的是:(

3下列占有中,属于间接占有的是:(

C善意占有人可以要求权利人支付必要费用

A有权占有 B无权占有 C自主占有 D他主占有

C善意取得人对物的占有 D所有人占有其所有物

A侵占人对物的占有 B恶意取得人对物的占有

A质权人对质物的占有 B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

C拾得人对遗失物的占有 D质权人对于质物的占有

C承租人对承租房屋的占有 D质权人对质物的占有

A出质人对质物的占有 B寄存人对保管物的占有

A直接占有 B间接占有 C自主占有 D他主占有

C所有人对其所有物的占有 D盗赃人对盗赃物的占有

A典权人对典物的占有 B留置权人对留置物的占有

A甲受乙之托照看乙的自行车 B甲捡到钱包后等待失主前来认领

B甲称自己盗窃得来的财物为自己经营所得而交由乙保管,乙深信不疑为其保管

C母亲在收拾孩子的房间时发现一本新书,以为是自己的孩子买的(其实是自己的孩

D恶意占有人不仅不可以要求权利人支付必要费用,造成占有物损害的,还要赔偿损

D甲趁乙不在,将乙的笔拿回自己的家中

54

2)乙使用的丙的建材现在应当归谁所有?

A专利权 B没收的赃物 C地役权 D汇票

问题:(1)甲乙分别以何种方式占有这间出租屋?

3丙和他人签订转让合同获得对合同标的物的占有。

2乙继承其父的遗产,从而获得对父亲遗产的占有。

1某甲因先占,不能取得对某无主手表的直接占有。

4丁拾获一钱包,获得对钱包的占有,并取得该钱包的所有权。

司见有利可图,就与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在7月初发货完毕。7月,乙公司催着甲

3 3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个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甲公司出售给乙公司一万

2甲将自有房屋出租给乙,在乙承租期间,该地发生地震,房屋受到损毁。乙及时与

1甲善意占有乙的房屋两年,在占有期间,甲不仅对房屋作了必要的修缮,而且将房

司急需钢材,遂到甲公司,要求以高价买下甲库存五千吨钢材,并约定即时付款。甲公

局,第二天,邻居丙到甲说乙使用的建材是他的,而不是甲的,要求甲赔偿他因此而遭

房屋格局也作了局部变动。房屋修缮完数月后,甲办完事返回家中,发现乙改变了房屋格

材料将房屋修缮了一番。由于乙觉得甲的房屋布局不是很合理,趁此机会,让修理人员对

的附近,乙可以使用。乙发现该房屋附近确实有一堆建材,数量不少。于是就叫人用这些

房主甲联系,但是甲正巧出差在外,赶不回来,但他告诉乙他有一批建材堆放在出租房屋

甲未经允许就进行装璜,是对原有结构的破坏。自己不应该支付给甲任何费用,相反,甲

金并支付利息;甲要求乙支付相应的费用作为装璜房屋的补偿,但乙认为房屋是自己的,

屋重新装璜了一番,大大提高了房屋的价值。两年后,乙要求甲搬离房屋,支付两年的租

吨钢材,分两批交付,分别在78月发货。6月份市场上钢材供不应求,价格提高。丙公

受的损失。

四、简答题:

三、判断题:

五、案例分析题:

1简述占有的分类。

应该为此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问题: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2简述占有人如何对占有物进行保护。

55

有?

消灭。

装璜费用。

10BD

五、案例题

四、简答题

三、判断题

参考答案:

量作用的范围内。

二、多项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问题:(1)丙公司是否有权占有这批钢材?

从占有的法律基础上对把占有分为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

知甲公司已经将钢材转卖给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1C 2D 3D 4B 5B 6C 7A 8D 9D 10C

1BCD 2CD 3AB 4ABD 5BC 6CD 7AD 8AD 9AD

案中,甲应当支付给乙两年的房租,但不必支付利息,乙应当支付给甲一定的修缮费用和

可请求偿还有益费用,即为改善占有物支出的费用,但只能以物的现存价值为限。因此本

保存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有权请求偿还,但已经取得孳息的,必要费用应从孳息中支出。还

有人在返还占有物时不必返还孳息,恶意占有人应该返还孳息。另外,善意占有人对于因

1、无权占有的法律效果因占有人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有所不同。总的原则是善意占

偿。但是,如果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的,则该请求权

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

依照占有人是否直接占有标的物为标准对占有进行的分类,有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

1、占有指占有人对物在事实上的占领和控制。从空间上看,标的物处于占有人的力

2)乙公司能否依据它与甲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向丙公司主张对那五千吨钢材的占

公司交货,甲公司声称货源紧张,无法按期供货,要求解除合同。乙公司经多方打听,得

2、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

另外还有自主占有和他主占有之分。

1、错误 2、正确 3、正确 4、错误

56

间接占有、他主占有、有权占有。

的所有权,故丙公司对这批钢材的占有为有权占有。

有。合同具有相对性,不能对抗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

2)乙公司不能依据它与甲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向丙公司主张对那五千吨钢材的占

的,丙公司占有钢材是甲公司履行合同义务的结果。钢材交付后,丙公司获得对这批钢材

3、(1)丙公司有权占有这批钢材。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

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通过附合取得这批建材的所有权,但应当支付给丙相应的赔偿金。

2、(1)甲对该房屋的占有是间接占有、自主占有、有权占有;乙对该房屋的占有是

2)乙在修缮过程中误以为丙的建材是甲的,修缮完毕后,这些建材成为甲的房屋的

57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13:14:4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2/105989.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