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面向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招聘175名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专岗人员

更新时间:2024-11-06 05:02:52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4日发(作者:描写秋天的成语大全)

我市⾯向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官),招聘175名村(社区)退役军⼈服务站

专岗⼈员

根据上级⽂件要求以及相关专题会议精神,为推动我市未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转业志愿兵(⼠官)再就业⼯作,现

⾯向以上⼈员,招聘175名村(社区)退役军⼈服务站专岗⼯作⼈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条件

符合领取⽣活困难补助费的转业志愿兵(⼠官),符合政府接受安置⼯作条件但未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转业志愿

兵(⼠官),且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主场坚定,认真贯彻执⾏党的路线、⽅针、政策和党组织决议,有较强的事业⼼和责任感;

2、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体条件;

3、遵纪守法,⽆违法违纪等不良⾏为;

4、性别、年龄、专业、招聘⼈数等要求详见《2021年句容市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官)再就业专门岗位招聘岗位

表》(附件1)。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员、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拘留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员,以

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员,不得应聘。

⼆、报名⽅式及所需材料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式进⾏。

1、报名时间

2021 428- 514⽇,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不报名)。

2、报名地点

句容市各镇(街道、管委会)退役军⼈服务站

3、报名材料

1)《2021年句容市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官)再就业专门岗位招聘报名表》(附件2)⼀式2份;

2)本⼈家庭户⼝本、⾝份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近期⼀⼨免冠同底照⽚2张;

4)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材料。

4、资格审查

应聘⼈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的各项信息。招聘单位对照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原件进⾏审

查,并留存复印件。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5、岗位报名情况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笔试内容为中国共产党党史、《退役军⼈保障法》、《信访条例》等,采⽤闭卷⽅式进⾏,考试不指

定⼤纲和教材。

笔试时间:2021522⽇,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者须于2021519⽇-520⽇上午90011

00,下午14001700,凭本⼈⾝份证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应聘者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份

证。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加军龄分数合成计算。其中:笔试采取百分制;军龄分按实际参军年数计⼊分数(军龄每满1年计1

分,并计算到⽉)。总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作⽇内,在句容市退役军⼈事务局和⼈社局⽹站公⽰成绩和排名(注:

总成绩相同时,按⼊党时间先后决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公⽰期为5天。

四、选岗

1、第⼀轮选岗

由各镇(街道、管委会)退役军⼈服务站在本辖区报名⼈员中,依据本辖区招聘岗位数和总成绩选出⼊围⼈员,再按照

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进⾏岗位选择。如⼊围⼈员中有⼈选择放弃,则在签订放弃承诺书后,再依次进⾏递补。

2、第⼆轮选岗

第⼀轮中参加应聘考试未能获得岗位的⼈员,由市退役军⼈事务局在全市各镇(街道、管委会)的剩余岗位中,统⼀集

中组织⼀次选岗,仍按照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进⾏岗位选择。如有⼈选择放弃,则在签订放弃承诺书后,再依次进

⾏递补。

3、其他

参加此次考试未获得岗位的⼈员(不含选择放弃⼈员),另⾏通知。

五、体检

被确定的拟录⽤⼈员须在招聘单位指定的医院体检。在上述公⽰、体检等环节,因报考⼈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

因出现缺额时,在其他参加考试未获得岗位的⼈员中依次递补,最终确定拟录⽤⼈员。期间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最

终拟录⽤⼈员名单将在句容市退役军⼈事务局和⼈社局⽹站进⾏公⽰,公⽰期为5天。

六、录⽤

1、拟录⽤⼈员在录⽤公⽰结束后,应在30天内到专岗所在镇(街道、管委会)退役军⼈服务站报到,⽆故逾期者,视

为放弃专岗,且今后不得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此类岗位招聘。

2、上岗⾃领取⼯资当⽉起,暂停发放⽣活困难补助⾦。由所属镇(街道、管委会)退役军⼈服务站负责上报民政部门

审批,并报市退役军⼈事务局备案。

3、被录⽤⼈员应服从单位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村(社区)退役军⼈的服务⼯作。由所属镇(街道、管委

会)退役军⼈服务站负责⽇常管理和考核,并报市退役军⼈事务局备案。

对于严重违反⼯作纪律和不遵守劳动合同的⼈员,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今后不得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此类岗位招

聘。

七、薪资待遇

1、按上年度全市全体居民⼈均可⽀配收⼊计算薪酬;

2、专岗补贴6000/年;

2、专岗补贴6000/年;

3、绩效考核奖3600/年;

4、社会保险按《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执⾏;

5、住房公积⾦按照我市住房公积⾦管理的有关规定执⾏。

⼋、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九、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句容市退役军⼈事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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