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的法律规定

更新时间:2024-11-05 22:39:19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4日发(作者:青少年在线英语)

加班工资的法律规定

1、加班时间不同,加班待遇待遇完全不同

101日、2日、3日安排加班的待遇

101日、2日、3日安排加班的,公司应支付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

付劳动者工资;而且公司必须按照30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不能以调休代替加班工资;其具

体的计算公式如下:

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300%

时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8×300%×加班时间小时

104日、5日、6日、7日安排加班的待遇

104日、5日、6日、7日安排加班的,公司可以选择调休,不支付加班工资;也可以选

择支付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企业如果选择支付加班工资,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0%

时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8×200%×加班时间小时

2、工时制度不同,加班待遇完全不同

工时是指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履行劳动义务而从事劳动的时间;根据劳动法、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

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等规定,目前,我国的工时制度主要分为两大类,标准工时制度

与特殊工时制度;特殊工时又分为不定时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因此,现在我国存在三种工

时制度;三种工时下,国庆加班工资待遇差别也很大;

1标准工时制度下的加班;101日、2日、3日安排加班的,公司应支付劳动者本人日

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104日、5日、6日、7日安排加班的,公司可以

选择调休,不支付加班工资;也可以选择支付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

者工资;

2不定时工时制度下的加班待遇;101日、2日、3日安排加班的,公司应支付劳动者

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104日、5日、6日、7日安排加班的,

司不用支付加班工资,也不用调休;

3综合计算工时制下的加班待遇;101日、2日、3日安排加班的,公司应支付劳动者

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104日、5日、6日、7日安排加班的,

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没有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不支付加班工资也不调

休;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均按本人日或小时工资

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3、实行计件工资的,国庆加班工资如何拿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只有在完成定额任务且实际工作时间达到标准日工作时间之后,

根据用人单位的命令和要求从事劳动的,才视为加点;在休息日或节假日,根据用人单位的命

令和要求从事劳动的,即视为加班;因此:

101日、2日、3日安排加班的,加班期间完成的产品件数乘以单位产品的工资金额,

再按劳动法规定乘以300%;即:

加班工资=计件单价×300%×件数;

104日、5日、6日、7日安排加班的,加班期间完成的产品件数乘以单位产品的工资

金额,再按劳动法规定乘以200%;即:

加班工资=计件单价×200%×件数

附:工时制对加班工资的影响详解:

1标准工时制的概念;标准工时制,是由立法确定一昼夜中工作时间长度,一周中工作日天

,并要求各用人单位和一般职工普遍实行的基本工时制度;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每日工作8

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8小时之外工作的,

属于加点;超过8小时部分的时间,就是加点的时间;休息日、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就属

于加班;休息日、节假日工作时间,就是加班时间;因此,101日、2日、3日安排加班的,

公司应支付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104日、5日、6日、7

日安排加班的,公司可以选择调休,不支付加班工资;也可以选择支付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

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不定时工时制的概念;不定时工时制,也称为不定时工作制,它是指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

责的限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能受固定时数限制的工时制度;通俗地讲,不定时工作制就是

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主要有以下三

种: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

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

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

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受固定工

作时数限制,所以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无法认定其加班加点的时间;因此,劳动部颁

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13条第4款规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

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即关于加班加点工资制度的规定”;但是,地方性立法如上海、深圳等都

规定,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劳动者工

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因此,101日、2日、3

日安排加班的,公司应支付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104日、

5日、6日、7日安排加班的,公司不用支付加班工资,也不用调休;

3综合计算工时制的概念;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单位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以一定

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按劳部发1994503号文件规定,可以实行综合

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也有三种: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

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

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

标准工时制的,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

作时间;实行这一工时形式的企业,无论选用周、月为周期,还是以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

时间,但职工的平均周工作时间、月工作时间、季度工作时间、年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相同,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应按规定支付职工延长工作

时间的工资,即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用人

单位是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

付加班工资;由此可见,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劳动者,工作日正好

是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的,则应按本人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

加班工资;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加班加点的

时间,均按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特别提醒:不定时工时和综合计算工时都需要经过劳动部门审批,没有经过审批的都按

照标准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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