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果⼥孩10岁被害,凶⼿⼆审改判死缓,最⾼法出⼿还公道
2022年1⽉22⽇,最⾼⼈民法院和中央⼴播电视总台共同评选出“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案件”,
“百⾹果⼥孩被害案”
赫然在列。
这是⼀桩让⼈不忍重提,却⼜令⼈难以释怀的侵害未成年⼈的案件。
最⾼⼈民法院之所以重提这个案件,是要向全社会传达这样⼀个理念:
对于性侵害未成年⼈的犯罪⾏为,我们⼀向零容忍,保护未成年⼈,就是保护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今天,作者这次回顾这个案例,希望借此警⽰那些蠢蠢欲动的犯罪分⼦,不要起任何歪⼼邪念,否则整个社
会必将起⽽攻之,法律的利剑必将斩断他们的魔⽖!
“百⾹果⼥孩”杨晓燕
2018年10⽉4⽇,对⼴西⼥孩杨晓燕⽽⾔,是⼀个噩梦般的⽇⼦。
她的⽣命永远停留在了这⼀天。
⼴西钦州市灵⼭县伯劳镇平⼼村的村民都知道,10岁的杨晓燕是⼀个听话的好孩⼦。
杨晓燕的⽗亲在她1岁时便因见义勇为去世,母亲陈礼⾔⼀个⼈拉扯四⼥⼀男五个孩⼦,⽣活⼗分艰⾟。杨晓
燕是最⼩的⼥⼉,也是最受宠爱的⼥⼉,⼤家都叫她“⼩燕⼦”。
穷⼈的孩⼦早当家,当别⼈家的孩⼦在⽗母⾯前撒娇要零钱买零⾷的时候,⼩燕⼦已经帮母亲⼲了好⼏年活
了。放学之后,捡柴、烧⽕做饭、洗碗、喂鸡……都是杨晓燕和三杨林霏⼀起⼲,母亲在外⼲活,⼀回家
就能吃上热乎饭。
2018年10⽉4⽇⼀早,陈礼⾔要去镇上办事,出门前给孩⼦们做了早饭,交代杨晓燕和杨林霏妹俩在⾃家
百⾹果林⾥摘些果⼦,送去村⾥的收购点售卖。
杨晓燕摘果⼦的速度很快,三摘了才⼀半,她已经摘了满满⼀桶。等杨林霏回家上了个厕所,再次返回时
,发现⼩燕⼦已经不见了。
原来,杨晓燕已经拎着装好百⾹果的编织袋,⾃⼰⼀个⼈去了收购点。
中午12时许,杨晓燕来到收购点,把⼿⾥的百⾹果卖了32块钱,⾼兴⾛上了回家的路。就在这⼀刻,⼀双邪
恶的⽬光紧紧盯住了她。
当天下午2点多,陈礼⾔回到家,三⼥⼉哭着说:
⼩燕⼦不见了。
“百⾹果⼥孩”杨晓燕
陈礼⾔跑到百⾹果的收购点询问,得知⼥⼉中午果然来过,但接着便离开了。她跑到⼩燕⼦要好的伙伴家⾥
打听,遍⼩燕⼦平常玩耍的场所,都是⼀⽆所获。
陈礼⾔⼼中更加不安,赶紧发动全村的⼈帮忙寻,却始终不见踪影,村⾥⼈开始议论起来:杨晓燕会不会
是被⼈拐跑了?或者离家出⾛了?
听着村民的议论,陈礼⾔涌起⼀股不祥的预感,赶紧报了警。
在排除离家出⾛的可能后,警⽅判断孩⼦很可能遭遇了某种意外。
有村民提供线索说,曾在当天中午时分听到⼭岭上传来⼩孩的哭声,还听见两只狗在狂叫,哭声持续了1分钟
左右,他还以为是⼩孩被狗追,或者⼏个孩⼦打仗,当时也没太在意。
这番话引起了警⽅的注意,⽴即调集⼤量警⼒并发动全体村民参与搜⼭,但搜⼭⾏动持续了⼀天⼀夜都没有
收获。
在此过程中,有村民反映杨光毅不是好⼈,杨晓燕的失踪很可能与他有关。
杨光毅,时年29岁,平⽇性格孤僻,加上说话有点结巴,不太接触村民。
村民之所以怀疑他,是因为杨光毅有些“变态”,从15岁起,他就多次在村⾥偷窃妇⼥的内⾐,被⼈发现后⼀顿
痛骂,落荒⽽逃,这⼀点村⾥很多⼈都知道。
更有村民表⽰,⾃⼰的⼥⼉曾在偏僻处遭到杨光毅的强⾏搂抱和骚扰。
陈礼⾔在⽥地⾥劳作
事发后,陈礼⾔曾到杨家,当⾯质问杨光毅,但杨光毅⽮⼝否认见过杨晓燕,他的⽗亲甚⾄还赌咒说⾃⼰
⼉⼦肯定是⽆辜的。
警⽅⽴即传唤杨光毅,询问他的活动轨迹,杨光毅对答如流,显得轻松⾃然。离开派出所以后,杨光毅仿佛
没事⼈⼀样,甚⾄还赶了⼀趟集,才不紧不慢地回家。
但到了10⽉6⽇凌晨2点,杨光毅再次出现在伯劳派出所,⼀起来的还有他的⽗亲。
“我是来⾃⾸的,杨晓燕被我害了。”
杨光毅的话吓了值班民警⼀⼤跳。
伴随着杨光毅的讲述,⼀件骇⼈听闻的凶案浮出了⽔⾯。
如村民所⾔,杨光毅从⼩就有⼝吃,跟外⼈说话尤其明显,因为这个⽑病,他内⼼⼀直很⾃卑,不爱说话,
也很少跟村民打交道,逐渐养成了孤僻封闭的性格。
青春期的时候,杨光毅养成了偷拿⼥性内⾐发泄的⽑病,因此受到村民鄙视,内⼼更加畸形。外出打⼯期间
,他曾多次猥亵五六岁的⼥孩,每次都给⼥孩20块钱的“封⼝费”。
由于家庭条件不好,加上性格孤僻、⼝碑不佳,杨光毅⼆⼗六七岁还不到媳妇,回到村⼦以后,他骚扰过
同村的多名⼥孩,有⼏次甚⾄被⼥孩的⽗母得知。
但是对⽅⽆⼀例外都没有报警,⽆形中助长了杨光毅的嚣张⽓焰,让他的胆⼦越来越⼤
。
杨晓燕回家必经的⽵林
2018年10⽉4⽇中午,杨光毅恰好看见杨晓燕⼀个⼈来⾃家楼下卖百⾹果收购点,顿时起了邪念,他随⼿拿
了⼀把折叠⼑,埋伏到杨晓燕返家的必经之路——瘦沙岭脚下路旁的⼀处⽵丛中守候。
过了⼀会⼉,杨晓燕果然来了,杨光毅跳出来强⾏把她抱住,使劲往瘦沙岭上拖去。杨晓燕奋⼒反抗并⼤声
哭喊,⽤⼒挣脱了控制,使劲往⼭下跑。
杨光毅很快追上了杨晓燕,狠狠地把⼥孩掐昏,扛到瘦沙岭⼭顶,开始了⾃⼰的暴⾏。
剩下的过程,作者不忍描述,令⼈发指,禽兽不如,常⼈⽆法想象的残暴……这些暴⾏,即便对⼀个成年⼈
也太过残酷,何况是⼀名10岁的⼥孩。
最后,杨光毅将垂死的杨晓燕塞进蛇⽪袋中,搬到附近的鱼尾岭草丛中藏匿并逃离现场,还不忘从⼥孩的兜
⾥拿⾛了卖百⾹果所得的32块钱。
10⽉6⽇上午10点,根据杨光毅的指认,警⽅终于到杨晓燕。发现杨晓燕的地⽅,距离她家只有300⽶——
她已经死亡多时,⾝上伤痕累累,惨不忍睹。
杨光毅从此处将杨晓燕拖上⼭岭
经法医鉴定,杨晓燕系被他⼈强暴伤害过程中,胃内容物反流进⼊⽓管、⽀⽓管和⽓管;颈部被锐器刺破后
,⽓管外周围⾎管损伤出⾎,⾎液直接流⼊⽓管、⽀⽓管,造成⽓管、⽀⽓管填塞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从这个鉴定结论,就可以想象出凶⼿有多么的残忍。
杨光毅作案后,先在外⾯躲了⼀会⼉,到晚上才回到家。⾯对⽗亲的询问和杨晓燕母亲的质问,杨光毅⼗分
冷静,假装毫不知情,⼀时骗过了⼤家。
直到被公安机关传唤后,杨光毅才感受到压⼒,在⽗亲的规劝下到派出所投案。
现场勘验检查、⼫体鉴定、⽔样鉴定、DA鉴定……⼀系列程序完成之后,警⽅终于可以确认杨光毅就是强
奸杀害杨晓燕的凶⼿,铁证如⼭,不容辩驳。
2018年10⽉12⽇,杨光毅被批准逮捕。
杨光毅的残忍罪⾏激起全国⼈民的义愤,强烈要求对其从严惩处,年仅10岁的受害者杨晓燕被⽹民痛惜地称
为
“百⾹果⼥孩”
,这起⼈神共愤的案件被称为
“百⾹果⼥孩遇害案”。
凶⼿杨光毅的家
2019年7⽉12⽇,⼴西钦州市中级⼈民法院依法做出⼀审判决:
认定杨光毅犯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
死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最⾼刑罚,这个结果可以说差强⼈意。
令⼈想不到的是,杨光毅居然不服,当庭提出上诉。
更令⼈想不到的是,⼆审法院居然改判了。
2020年3⽉25⽇,负责⼆审的⼴西壮族⾃治区⾼级⼈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改判杨光毅死刑,缓期⼆年执⾏,限制减刑。
死缓,只要缓刑期间不再犯罪,缓刑期满后就不再执⾏死刑,减为⽆期徒刑;限制减刑,即减为⽆期徒刑后
不得减刑,在监狱服刑⼀辈⼦。
总⽽⾔之,杨光毅的命保住了。
更重要的是,死缓⽆需报最⾼⼈民法院核准。
⼀⽯激起千层浪。⼆审结果公布后,引发轩然⼤波。
⼴西⾼院改判杨光毅死缓的判决书
我国⼀向严惩对未成年⼈的犯罪⾏为,特别是党的⼗⼋⼤以来,⼀⼤批将魔⽖伸向未成年⼈的罪犯被依法严
惩,彰显了党推进全⾯依法治国的坚定决⼼。
对于杨光毅这样罪⼤恶极的凶徒,⼈⼈得⽽诛之,为什么⼆审改判死缓?
其实,⼴西⾼院的理由很明确:
杨光毅是⾃⾸。
我国《刑法》第67条明确规定:
犯罪以后⾃动投案,如实供述⾃⼰的罪⾏的,是⾃⾸。对于⾃⾸的犯罪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啥叫⾃动投案呢?最⾼院的司法解释说:
⾃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尚未受到讯问、
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民检察院或者⼈民法院投案。
按照上述规定,杨光毅应该属于后⼀种情况,⼴西⾼院正是依据上述规定,认定杨光毅系⾃⾸,进⾏从轻处
罚,从死刑改判死缓。
这样看来,⼴西⾼院的做法似乎也说得通,⾄少没有违反法律规定。
作为⼀名法律⼯作者,作者认为:
⼴西⾼院只看到了表象,并未深⼊问题的实质,只是机械地套⽤法条判案,忽略了案件的特殊性,忽略了我
们的国情、民意、⼈性、伦理。
“百⾹果⼥孩被害案”的地图
法律虽然⽆情,条⽂虽然冰冷,执法的⼈却是有情的,司法是要有温度的。
即便单就法律⽽⾔,杨光毅的⾃⾸也不是完全、彻底的⾃⾸,不⾜以从轻处罚。
1,杨光毅虽然主动投案了,但是在公安机关已经掌握⼀定线索并且对其进⾏传唤询问后,并在家⼈规劝下,
迫于外界压⼒⽽投案;
2,杨光毅虽然交代了致⼈死亡等主要犯罪事实,但对有关的部分重要事实,尤其是罪⾏的残忍程度
予以刻意隐瞒;
3,杨光毅虽然认罪,但并未实质悔罪,⼀直未向被害⼈家属道歉;
4,杨光毅主动投案,虽然对案件侦破起到了积极作⽤,但并未达到⾄关重要的程度,即便他不主动投案,公
安机关也会迅速锁定他的嫌疑,将其抓获。
更重要的是,《刑法》规定对于⾃⾸的犯罪分⼦是
“可以”
并⾮
“应当”
从轻处罚。
也就是说,犯罪分⼦⾃⾸,法院并⾮⼀定要对他从轻处罚,主要还是要综合来看,看案件的性质、犯罪的情
节、案件的影响⼒、犯罪分⼦的态度,等等。
作者认为杨光毅的⾃⾸情节相⽐他的残忍罪⾏,不⾜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不判死刑⽴即执⾏,不⾜以严惩犯
罪、以儆效尤,不⾜以还被害⼈⼀个公道,不⾜以给全国⼈民⼀个交代。
最⾼院的调卷审查决定
杨晓燕的母亲陈礼⾔更⽆法接受这⼀结果,委托律师向⼴西⾼院提起申诉。
与此同时,各⼤新闻媒体也纷纷进⾏宣传报道,全国⼈民⽆⽐愤慨,纷纷要求严惩凶⼿,⾎债⾎偿,更吸引
了最⾼⼈民法院的⽬光。
2020年5⽉10⽇,最⾼院决定对⼴西⾼院⼆审终审的杨光毅⼀案调卷审查。
⼀旦调卷审查发现⼆审改判错误,最⾼院可以依法启动再审程序,来纠正错误。
最⾼院的决定,给杨晓燕的家⼈带来了⼀丝希望。他们相信最⾼院⼀定能做出⼀个最公正的决定,让不幸逝
去的⼥⼉能够得到完全安息。
2020年11⽉11⽇,最⾼院决定:
指令⼴西⾼院另⾏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再审。
听到这个消息,陈礼⾔⼗分激动,她终于等来了这⼀天。
2020年12⽉15⽇上午,百⾹果⼥孩案由⼴西省⾼院再审开庭。
庭审前⼀夜,陈礼⾔紧张得⼏乎⼀宿没睡。当天上午7点左右,她便从家⾥出发,赶到灵⼭县⼈民法院,作为
遇害者的直系亲属出席了庭审。
最⾼院的再审决定书
庭审主要围绕四个问题:1,杨光毅的罪名、罪数;2,杨光毅的精神状况,有⽆必要进⾏精神病鉴定;3,是
否应当判处死刑,⽴即执⾏;4,⾃⾸是否可以从轻。
⾃⾸是否可以从轻,是此前⼀审和⼆审法院的主要分歧,也是⼆审改判的关键。
⼀审的钦州市中院认为,杨光毅虽然有⾃⾸情节,但鉴于其作案⼿段残忍、后果严重和社会影响,其⾃⾸不
⾜以从轻处罚,应依法惩处,故⽽判处死刑,⽴即执⾏。
但在⼆审中,⼴西⾼院认为杨光毅的⾃⾸对案件侦破起到⾄关重要的作⽤,依法可以从轻,⼀审量刑不当,
因⽽改判死缓,限制减刑。
经过近3个⼩时的庭审,合议庭休庭,另⾏择期宣判。
2020年12⽉28⽇,陈礼⾔在半个⽉忐忑不安中,等到了⼴西⾼院的判决结果:
撤销原⼆审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即执⾏,剥夺政治权利终⾝。
此前⼆审改判死缓,这⼀次再审为何撤销原判决?
对此,⼴西⾼院解释说:
杨光毅虽有⾃⾸情节,但结合其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其不予从轻
处罚,对该案作出上述改判。
⼴西⾼院的再审判决书
2021年1⽉17⽇,最⾼院以(2021)最⾼法刑核78493152号裁定书,核准了⼴西⾼院的死刑判决,并反复使
⽤
“从严”“从重”“极其”
等字眼,评价杨光毅的犯罪⾏为:
对于罪⾏极其严重,严重影响⼈民众安全感的暴⼒犯罪分⼦依法判处死刑,是我国的民情所在,民愿所向
,民意所期。杨光毅的犯罪⾏为既违国法,⼜悖天理,更逆⼈情,严重突破国家法律界线,严重挑战伦理道
德底线,严重冲击社会公共安全红线,社会危害性极⼤。杨光毅虽有⾃⾸情节,但依法不⾜以对其从宽处罚
。
末尾,最⾼院做出最终裁定:
核准⼴西壮族⾃治区⾼级⼈民法院(2020)桂刑再6号维持第⼀审以罪判处原审被告⼈杨光毅死刑,剥夺
政治权利终⾝的刑事判决。
正义不可缺席,罪刑终有法定。10岁的百⾹果⼥孩,终于可以安息了。
核准杨光毅死刑的审判长
死者已逝,⽣者犹在,我们更应该关⼼死者的亲⼈。
如今,距离杨晓燕逝去已经3年多了,但是陈礼⾔⼼中的痛苦却没有丝毫减少。
每次看到村⾥的同龄⼥孩,她都会想起⾃⼰的⼥⼉;每当别⼈跟她提起那个悲惨的秋天,她就会把脸深埋进
双⼿,沉默,啜泣,再沉默。
这位51岁的母亲,⼀⽶五多点的个头,体重只有70余⽄,因为长期劳作,她看起来⽐同龄⼈都要苍⽼,失去
⼥⼉的痛苦,更让她显得⽆⽐憔悴。
很多⼈不知道的是,这位不幸的母亲,有着⼀个英雄的丈夫。
2009年8⽉26⽇,陈礼⾔的丈夫在⽔库旁的⼯地伐⽊。听到包⼯头的⼩⼉⼦不慎落⽔,他不顾⾃⼰不通⽔性
,想都没想就跳⼊⽔库救⼈,结果和落⽔的孩⼦双双溺亡。
那⼀年,陈礼⾔41岁,还怀着四个⽉的⾝孕。
丈夫去世后,⼀家⼈的⽣活雪上加霜。⽗亲劝她改嫁,公公婆婆也不反对,但考虑到孩⼦,陈礼⾔没有同意
。每次下地⼲活,她都带着最⼩的三个孩⼦,⼀⼲就是⼀整天。
为了维持⽣计,陈礼⾔在⾃家门前种下⼀亩百⾹果林,每当到了收获的季节,便让⼏个孩⼦采摘百⾹果送去
收购点售卖,勉强地维持着这个家庭。
可这位坚强的母亲没有想到,不幸竟然接⼆连三地降临。
杨晓燕的母亲陈礼⾔痛哭失声
5年后,陈礼⾔的⽗亲不幸遭遇车祸去世,肇事者逃逸,⾄今没有归案。
9年后,最⼩的⼥⼉⼩燕⼦以最残酷的⽅式失去了⾃⼰年仅10岁的⽣命。
都说好⼈有好报,但丈夫见义勇为牺牲,换来的就是这样的“好报”吗?
更让陈礼⾔⽆法接受的,是⼴西⾼院⼆审改判的结果。
⾯对记者的采访,这位屡遭不幸却依旧坚强的母亲崩溃了,哭泣道:
“太⽆辜了,这世上有这样的公道吗?我⼥⼉被他这么平⽩⽆故地伤害,我就是想要他⼀命抵⼀命……”
不过,世间总有公道。在媒体的宣传报道下,在最⾼院的直接过问下,在全国⼈民的⾼度关注下,“百⾹果⼥
孩被害案”终于柳暗花明,凶⼿依法被判处死刑,⽴即执⾏。
⾯对这个结果,陈礼⾔流下了激动的泪⽔:
感谢党和政府,感谢媒体和律师,感谢关⼼我们的全国⼈民,我家的⼩燕⼦可以瞑⽬了……
迟来的公道,终究也是公道。这⼀声声感谢,透出发⾃肺腑的真诚。
2021年2⽉2⽇,⼴西钦州市中院对杨光毅执⾏死刑。
执⾏死刑前,钦州中院依法告知杨光毅可以申请会见近亲属,但杨光毅拒绝申请。这个惨⽆⼈道的凶⼿,在
临死的那⼀刻,是否会有⼀丝忏悔之⼼呢?我们⽆从判断。
然⽽,魔⿁终究要为⾃⼰的恶⾏付出代价,惩罚他的是法律的利剑,是⼈民的唾弃。
杨晓燕的母亲陈礼⾔痛哭流涕
刑事诉讼终结后,陈礼⾔还单独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法院判决杨光毅赔偿31万元。
2021年3⽉12⽇,钦州中院发来了执⾏案件结案通知书,把杨光毅抢夺杨晓燕卖百⾹果的32块钱返还给了陈
礼⾔。
除此之外,31万元的赔偿款,陈礼⾔⼀分钱也拿不到。
因为杨光毅名下没有任何存款和财产可供执⾏,陈礼⾔提出的民事诉讼到此结束,以⼀种完全⽆奈的⽅式。
直⾄如今,杨晓燕被害带来的阴影萦绕在陈礼⾔⼀家⼈的左右。
案发以后⾄今已经3年多,陈礼⾔始终⽆法准确指出⼥⼉遇害的详细地点,因为她从来不敢去,害怕留在那⾥
的痕迹唤起她痛苦的记忆。
相⽐⼥⼉被害前的轻松随意,陈礼⾔变得⼩⼼翼翼,战战兢兢,她在家⾥贴上了很多平安符,还亲⾃缝好了
护⾝符,给孩⼦们⼀⼀挂上。
如今,⼤⼥⼉在外打⼯,⼆⼥⼉在外读⼤学,陈礼⾔⼗分担⼼两个⼥⼉的安全,经常打电话叮嘱他们:
“不要轻易相信⼈,就算是太亲的⼈,也要注意防范”。
三⼥⼉到镇⾥读初中后,家⾥只剩下⼩⼉⼦⼀个⼈,陈礼⾔花100块钱买了⼀部⽼年⼿机放在家⾥,让⼉⼦放
学回家后联系⾃⼰报平安。三⼥⼉周末回家,和⼩⼉⼦⼀起帮她⼲活时,陈礼⾔总是告诉他们,离家超过1公
⾥的地⽅,⼀定不能单独去。
陈礼⾔想起⼥⼉便掩⾯啜泣
除此之外,⾃责的情绪也在不同程度折磨着陈礼⾔。
尽管⼥⼉离开3年多了,陈礼⾔仍然在不断地后悔⾃责,后悔如果那⼀天不是⾃⼰让妹俩出门,如果叮嘱两
个孩⼦⼀定要同时⾏动,或许⼀切就能避免。
⼼理学专家说,陈礼⾔已经患上了“创伤后应激障碍”,精神受到严重打击,⼼理阴影难以消除,普通⼲预很难
奏效,能治愈她的或许只有时间。
为了忘却伤⼼的记忆,陈礼⾔搬了家。
依照当地风俗,未出嫁的⼥⼉,年节不能祭拜,陈礼⾔⼲脆烧了⼩燕⼦所有的个⼈物品,⾐服、玩具、书本
,甚⾄奖状,都被烧成灰烬,撒⼊⾃家百⾹果⽥边的河道。
新搬的家⼏乎抹除了⼩燕⼦的⼀切痕迹,全家⼈也有意封存了关于⼩燕⼦的全部记忆,甚⾄连“⼩燕⼦”这个名
字如今都很少在家⾥被提及。
陈礼⾔不提,“怕孩⼦们伤⼼”;孩⼦们也不提,“怕妈妈难过”,彼此⼼照不宣。偶尔年龄最⼩的弟弟会念叨⼀
句,三揪住弟弟的⽿朵说:
“怎么这么不懂事,不许说。”
但陈礼⾔从来没有忘记过⼥⼉。每天早上不到六点,陈礼⾔⼀个⼈下地⼲活,⾝旁是那⽚熟悉的百⾹果⽥,
抬头望见的,就是⼥⼉悲惨丧命的那座⼭岭。
杨晓燕家的百⾹果园(远处是她被害的⼭岭)
清晨时分,不时有鸟⼉飞过,仿佛是归来的燕⼦。
2022年1⽉22⽇,“百⾹果⼥孩被害案”⼊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案件”,这是全国1.2亿⼈民共
同投票选出的结果,也是对百⾹果⼥孩最好的纪念。
此案后,最⾼⼈民法院明确表态:
对各类侵害未成年⼈的违法犯罪要坚决依法严惩;对性侵未成年⼈犯罪,⼀般不得适⽤缓刑,⼀般不得假释
,认罪认罚从宽要依法从严控制,减刑要依法从严控制;对性质恶劣、危害重⼤者,该判处重刑乃⾄死刑要
坚决依法判处,绝不姑息,绝不⼿软,形成不敢侵害少年⼉童的法治氛围。
“百⾹果⼥孩被害案”
切切实实推动了新时代的法治进程,让所有⼈都明⽩了这样⼀个道理:
如果恶魔可以因为⾃⾸⽽被法律宽恕,那如何依法保护真正应该被保护的⼈?
多少年之后,⼈们永远都不会忘记这位可怜的百⾹果⼥孩。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10:43:0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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