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单独二胎最新政策2014
核心内容:江苏省单独二胎最新政策怎么样?江苏省单独二胎政策于2014年3月28日起
正式施行。对于江苏单独二胎政策的适用范围、哪些人可以生育单独二孩、怎么申请再生育
二孩等,江苏省已基本明确。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江苏省单独二胎的最新政策。
江苏省单独二胎政策:
一、单独二胎政策的适用范围
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双方均为江苏省户籍,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一方为江苏省户
籍,另一方为外省户籍,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关于独生子女的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为《条例》第二十二条中所称的独生子女:
(一)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妹;
(二)本人申请生育时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妹均已死亡,且没有存活
的子女;
(三)本人由社会福利机构或收养人抚养成人,且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
兄弟妹;
(四)依法收养子女,送养人和收养人没有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情形,本人申请生育
时为送养人或收养人家庭唯一子女。
由于江苏省早在1985年就规定女方为农村户籍、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生育第二
个孩子,因此,此次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主要涉及城镇户籍的育龄夫妻。
二、符合条件的夫妻申请再生育时需要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结婚证;
4、已有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证明孩子出生的相关材料;
5、一方是独生子女的证明等有关材料;
6、夫妻近期合影照片两张(1寸或2寸)。
三、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再生育的申请程序:
1、提出再生育申请
(1)双方户籍均在我省的夫妻,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生育申请;夫妻双方经
常居住地在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也可以向男方户籍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
(2)一方户籍在外省,一方户籍在我省的夫妻,可以向我省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
提出生育申请。
申请时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受委托的村(社区)也可以接受再生育申请材料。
2、审批
(1)乡镇(街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将审核材料上报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
(2)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夫妻出具《批
准再生育决定书》,发放《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夫妻出具《不予
批准再生育决定书》。
全省人口计生系统将贯彻落实《江苏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简化和规范计划生育证件
办理工作的通知》(苏人口计生规[2013]2号),把握好审批的合法性和及时性,进一步简化
再生育审批程序,提高审批工作效率,方便众办事。
四、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前后,对违法生育行为的处理:
对违法生育的,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一)不符合原《条例》规定,在2014年3月28日前已生育的“单独”夫妻,按照原《条
例》规定处理。
(二)2014年3月28日后生育的“单独”夫妻,未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的,可在2014年9
月30日前补办;10月1日以后未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生育的,按照《条例》第45条规定
处理。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10:33:3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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