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社会视角下对于出租车业拒载与社会失范的分析
摘要:公共运输部门,存在着我们所熟知的强制缔约义务,然而
“拒载”一直是出租业的顽疾,尽管各地相继出台规定打击拒载,
但成效甚微,这一现象屡禁不止已表明单纯从典型法律思维的角度
分析进路的不足,笔者试图从法社会学角度分析结构性原因,并略
论两种思维方式的差异。
关键词:拒载 法社会学思维 法律思维
一、纠正拒载现象的社会规范体系及其理论效力
“在所有的社会关系中,都存在着相应普遍化了的语言习惯、交
往方式、衣着制度、饮食习惯、劳动合作的标准形式” ,这些标
准形式就是规范。这些社会规范不是随机组合的,须知,“一个足
够的规范性行为模式的框架,是社会关系能够获得必要的存续期限
与稳定性的前提” 。依效力层级由低至高 ,社会规范及其效力概
述如下:
(一)行业惯例
出租车司机空车营运,即是发出要约;乘客无须很多话语甚至仅
告知司机目的地,即是接受要约,按照交易惯例,即达成合意,双
方各为相应给付。这是典型的、我们习以为常的搭乘出租车流程。
然而行业惯例仅仅基于习惯,并无强制力。相反,司机因收益较低
甚至亏损而拒载,单纯从交易的市场属性来看是理性算计的结果,
推广来说,旧惯例很可能被拒载现象的逐渐普遍所改造为截然相反
的新惯例,从而为从业体重新接受。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07:26:1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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