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
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养老服务工作的通
知》
文章属性
• 【公布机关】退役军人事务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
健康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事务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布日期】2022.08.22
• 【分 类】法规、规章解读
正文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移
交政府安置的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
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
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
退休干部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9个方面政策举措,
提升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以下简称军休干部)养老服务水平。
《通知》从军休干部养老实际需求出发,突出居家社区养老,积极推进机构养
老,明确军休服务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军休机构)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与优质的养
老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签约,提供生活照料等多种,有条件的可设立日间
照料室,引进老年食堂或老年餐桌,并加强与街道(社区)协调对接,帮助军休干
部就近就便享受养老照护等资源。安置人数较多的地区可与优质专业的养老机构合
作建设军休干部养老机构,为军休干部提供优质优惠专业养老服务。
《通知》对军休干部关注的医养结合工作作出安排,明确军休机构在有条件的
集中居住小区,协调综合性医院设置医疗机构,引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常见
病诊治等服务。具备条件的优抚医院、康复医院、疗养院可利用现有富余资源提供
医养结合服务。按规定开展军休干部荣誉疗养,有条件的地方可打造疗养基地。
《通知》对完善硬件基础设施和提升软件智慧服务水平作出明确规定,要求结
合军休老旧小区改造等工程实施,统筹推进加装电梯以及信息化设施、服务场所等
适老化改造,建成一批示范性老年友好型军休小区;军休机构用房新建、改建时,
要突出适老功能,创造安全舒适的老年人活动场所。创建智慧军休机构,开发应用
“互联网+军休干部养老”服务模块,提高网络运用普及率,解决军休干部运用智
能技术困难问题。
《通知》区分军休干部具体情况,突出养老服务重点,引导有能力的军休干部
继续发挥作用,扩大社会参与。将失能(含失智)、高龄、独居、空巢等作为重点
对象,统筹资源做好针对性服务,加强每日联系,配备智能养老设备,协调资源做
好居家医疗护理、康复和养老照护。同时,加强军休老年大学建设,建好文体
活动场地,发掘整理“口述历史”,打造军休智库,促进军休干部身心健康。
《通知》还对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养老服务新格局、加强经费保障等方面提出
明确要求。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06:28:4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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