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案例

更新时间:2024-11-06 09:48:22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4日发(作者:have的过去分词)

20多年前,未成年人犯罪处于低发期,25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占

到全部刑事案件的30%犯罪占同龄青少年万分之一,来自中国青少

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总数已经占到全

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占到总数

75%以上,因为工作关系,编者近年经常接触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掩卷心痛之余,呼吁社会各界都应当齐心协力,共同创造一个适宜青

少年健康成长的和谐而温馨的社会环境,出于此,特转载青少年犯罪

7个典型案例,希望家长、老师、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1、公共场所肆意挑衅、争强斗狠案件多发,应强化逆反心理疏导。

案例一:小孔、小建与小鲁、小刘等人在北京某中学上学期间,因琐事发

生纠纷。小孔向大东和小张提议购买刀具报复小鲁等人,三人购买刀具六把。

完刀后小孔分别给小鲁和小刘打电话约架。后小孔和大东伙同小张和小孙与

小建纠集的三十余人持棍、棒等共同来到某立交桥下,在桥两侧分头等待小鲁等

人前来殴斗。当小鲁、小刘纠集多人持棍、棒等物到达时,双方互相持械殴斗。

其间多人受伤,轻重程度不等。

法官说法:本案中的参与斗殴者大都已经成年,小孔和大东是未成年人。

小孔、大东在公共场所纠集多人持械斗殴,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

小孔系首要分子,大东系积极参加者,依法均应予惩处。小孔与大东最终以聚众

斗殴罪被分别判处刑事处罚。

普法提示:目前中学生犯罪大多为“激情犯罪”,以聚众类犯罪居多,

们模仿“黑社会”、“古惑仔”等非法形式,往往不考虑后果,三五成、拉帮

结伙,对于正常的交往矛盾习惯采用成人化的暴力手段解决。这些问题在很大程

度上是逆反心理所致。这些学生大多家庭并不富裕,而且学习成绩较差,在之前

的学习经历中可能长期受到学校、家长的批评与指责,使他们养成蛮横任性、

强显能、遇事冲动等不良性格;加之这些学生对自己也往往持否定态度,意志消

沉,容易受到不良文化的影响,具有违法犯罪的易感性。

建议学校重视和加强对学生逆反心理的疏导,增设相关课程,定期分析研

究学生的思想动态,发现苗头及时采取措施。

2、个别案件恶性较大,犯罪手段成人化,应增强法制教育和学生管理。

案例二:小毛和小夏两人均为北京某职业高中学生,一天,两人在小毛家

喝了酒后在离小毛家不远的荒僻处遇到了大明。小毛说大明跟他一直以来都有矛

盾,提议一起打大明一顿。小毛和小夏二人持铁管殴打大明的头部等部位,持续

追打致使大明死亡。当天晚上,小毛返回事发地点,确认大明死亡后,将大明掩

埋。

法官说法:小毛和小夏两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均

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均应予惩处。小

毛和小夏分别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刑罚。

普法提示:两个刚满16周岁还稚气未脱的少年为什么会触犯如此严重的

罪名?为了解小毛和小夏的犯罪原因,在法庭审理中,法官邀请社会调查员对小

毛和小夏的家庭、学校情况进行了社会调查。调查员认为小毛和小夏除了性格偏

内向以外,并没有明显的对社会不满情绪或自卑自负倾向,犯罪的主要原因还是

法制观念淡薄,对生命和他人没有正确的思想态度。

职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将直接进入社会,这就对职业学校的德育教育和法

制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职业学校应当设立专门的法制教育课程,在讲授法律

知识和内容的同时,注重对学生法律意识和人本关爱的培养,特别是教授学生正

确处理人际矛盾的方式方法。

3、传媒影响特别是网络影响造成性犯罪频发,应当加强网络管理,开展

健康向上的性教育。

案例三:16岁的小钟是北京某中学学生,他以虚假身份信息在社交网站

上注册,与未成年女性交往,多次以言语威胁的方式强行与多名未成年女性发生

性关系并拍摄裸照,还以将裸照发至互联网上为要挟多次侵害被害人。

法官说法:小钟无视国法,以胁迫手段,强行与多名未成年女性多次发生

性行为,侵犯了妇女的人身权利,其行为已构成罪,应予惩处。小钟被以强

奸罪追究刑事责任。

普法提示: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对青少年的道德观念带来了巨大的影响,

少年网络道德缺失问题日益凸显。在学校课时管理不严格的时候,许多学生都耽

迷于网络。网上情的魔爪不仅让小钟这样的少年走进犯罪的泥淖,更让那些被

侵害的少女背上了不该有的桎梏。小钟由于其法制观念不强,家庭管理教育缺失,

加之受社会不良因素影响,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网络是把双刃剑,我们建议引导未成年人正确的认识网络,充分利用网络

的健康有益资源。学校、家长、社会应当形成合力,积极用正规的性教育和文明

健康的网上文化促进互联网和广大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为未成年人创造清洁、

绿的网络环境。

4、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的缺陷是职高人犯罪的根本原因,应当重视家

庭的基础作用。

案例四:小白是北京某中学在校生。小白的母亲早年与小白的生父离婚后

一直与李某同居,多年来李某脾气不好,经常殴打小白和她的母亲。一天,在李

某再次殴打小白的母亲后,小白的母亲在家中持铁锤将李某杀害。小白在明知母

亲犯罪的情况下仍帮助母亲清理现场血迹。在公安机关侦查时,小白主动交待了

协助母亲破坏犯罪现场、毁灭犯罪证据的事实。

法官说法:小白在目睹母亲杀害李某的情况下,帮助母亲清理现场,掩盖

犯罪事实,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小白

犯罪时未成年,其在犯罪行为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的情况下,主动、如实交待了

自己的犯罪行为,应认定为自首,故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同时,小白系在其母指

使下实施犯罪、主观恶性不深,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作为酌定从轻情节

予以考虑。小白犯帮助毁灭证据罪被处以刑事处罚。

普法提示:经了解,小白在校就读期间表现良好,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小白的遭遇可以说是家庭带给她的不幸。成长于单亲家庭,母亲性格软弱不能保

护自己,长期缺少父爱,没有良好的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李某与母亲的畸形相

处模式也对小白的心身健康产生了非常不利的影响。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当一些家庭由于各种原因对孩子的教育出现问题而难

以解决时,应当主动寻求社会的力量。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会的大事,学校、

社区、司法等部门会不同程度给予家庭以监督和指导,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主

动寻求帮助,配合做好预防工作。

5、爱好引导不良可能引发攀比风气,诱发盗窃犯罪,应当正确劝诫。

案例五:小文、小宫都喜欢养宠物,尤其是外形独特、数量稀少的宠物,

可以向同学炫耀,但两人都没有钱去宠物店购买。后两人经预谋,决定到宠物店

偷宠物。半夜,两人携带工具以方式进入被害人的宠物店,盗窃了美洲鬣蜥

三只、古巴变树蜥两只、西非巨蜥一只,经鉴定,这几只宠物价值两万五千余

元。

法官说法: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小文、小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

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的行为,侵犯了他人所有的财产权利,均已构成盗窃罪,

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予惩处。根据二人的具体量刑情节,法院依法对该二人判处

了刑罚。

普法提示:兴趣爱好可以推动孩子们主动学习知识、探索世界,但绝不能

为了自己的兴趣爱好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家长、老师一方面应当帮助孩子培

养良好的兴趣爱好,培养孩子的爱心、增长孩子的见识、提高他们学习知识的主

动性;同时,更应当教育孩子们应当通过正当途径达到自己的目的,不能为达到

目的不择手段,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05:59:5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2/104282.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