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来了!税局公告:免征印花税、房产税、⼟地使⽤税!社保减免延长⾄
2022年
最新政策来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8号:免征印花税、房产税、⼟地使⽤税!
01
刚刚宣布
免征印花税、房产税、⼟地使⽤税
政策原⽂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延续执⾏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8号
为⽀持国家商品储备,现将延续执⾏部分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对合同其他各⽅当事⼈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
⼆、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地使⽤税。
三、本公告所称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是指接受县级以上⼈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粮(含⼤⾖)、⾷⽤
油、棉、糖、⾁5种商品储备任务,取得财政储备经费或者补贴的商品储备企业。
四、承担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商品储备业务的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包括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公
司、直属库,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有限公司及其管理的国家储备糖库、国家储备⾁库。
承担地⽅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商品储备业务的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由省、⾃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部门会同有关
部门明确或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并报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批准。
五、企业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税政策,应按规定进⾏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房产原值、承担商品储备业务情
况、储备库建设规划等资料留存备查。
六、本公告执⾏期限为2022年1⽉1⽇⾄2023年12⽉31⽇。2022年1⽉1⽇以后已缴上述应予免税的款项,从企业应纳的
相应税款中抵扣或者予以退税。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2⽉21⽇
发布⽇期: 2022年02⽉24⽇
除了上述利好新政,最近,官⽅也释放了其他利好消息: 202 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伤保险费率,加⼤
⼩微企业税费减免⼒度,延长阶段性税费缓缴政策!今天也给⼤家把重点汇总好了,⼀起来学习⼀下!
02
2022年延续社保优惠政策
⽂中重点:降低企业社保负担,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伤保险费率政策。
针对服务业领域困难⾏业出台新政:
1、服务业:
2022 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
还政策,在2022 年度将中⼩微企业返还⽐例从60%最⾼提⾄90%。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
2、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业:
允许失业保险、⼯伤保险基⾦结余较多的省份对餐饮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伤保险费政策,具体办法由省级
⼈民政府确定。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提出申请,经参保地⼈民政府批准可以缓缴,期限不超过⼀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
⾦。
2021年,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伤保险费率政
策2021年4⽉底到期后,延续实施1年⾄2022年4⽉30⽇。
该项政策因为疫情原因经过两次延期,此次政策明确表⽰该政策2022年会再次延长。
虽然⼯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例不⾼,但费率的降低对于企业来说,在⼀定程度上还是降负了!
除了上述社保优惠外,国家还明确表⽰,近期抓紧出台新的减税降费优惠措施。具体会有哪些优惠政策出台,我们⼀起
来看看!
03
免征、缓缴税款
加⼤“⼩型微利企业”减税⼒度
国务院总理2⽉14⽇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业和服务业在经济发展和稳定就业中起着⾻⼲⽀撑作⽤。
当前⼯业经济稳定恢复态势仍不牢固,服务业因受疫情等影响存在⼀些特殊困难⾏业,近期要抓紧出台措施,加⼤帮扶
⼒度。
其中包括:
⼀是加⼤⼯业、服务业所得税减免⼒度,今年对中⼩微企业新购置价值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折旧为3年的可⼀次性税
前扣除,折旧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延长制造业中⼩微企业缓税政策。扩⼤地⽅“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主
体范围⾄全部⼩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商户。
⼆是引导加强⾦融服务。⼈民银⾏提供激励资⾦⽀持增加普惠⼩微贷款等,推动制造业中长期贷款较快增长,促进企业
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三是推进制造业强链补链和产业基础再造,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等,扩⼤有效投资。
四是针对餐饮、零售、旅游、交通客运等特殊困难⾏业,在阶段性税收减免、部分社保费缓缴等⽅⾯加⼤⽀持⼒度,促
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2022年免征公交和长途客运、轮客渡、出租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继续按80%⽐例暂退
旅游服务质量保证⾦。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微企业和个体⼯商户,今年被列为疫情中⾼风险地区的减免6个⽉租
⾦,其他地区减免3个⽉。各地可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微企业和个体⼯商户给予适当帮扶;对减免租⾦的房屋
⾦,其他地区减免3个⽉。各地可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微企业和个体⼯商户给予适当帮扶;对减免租⾦的房屋
业主,按规定减免今年房产税、城镇⼟地使⽤税。
⼀、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
《中华⼈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
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产设备,为10年;
3、与⽣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具,为4年;
5、电⼦设备,为3年。
⼆、中⼩微企业缓税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第30号,以下简称《公告》)
1.所称制造业中⼩微企业是指国民经济⾏业分类中⾏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
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和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
《公告》所称制造业中⼩微企业含个⼈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商户。
2.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1年10⽉、11⽉、12⽉(按⽉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按季缴纳)的企业所得
税、个⼈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教育附加,
不包括向税务机关申请时缴纳的税费。
三、“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三条、第四条规定,
1.⾃2019年1⽉1⽇⾄2021年12⽉31⽇,由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
定,对增值税⼩规模纳税⼈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地使⽤税、印花税
(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教育附加。
2.增值税⼩规模纳税⼈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地使⽤税、印花税、耕地占⽤税、教育费
附加、地⽅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四、针对餐饮、零售、旅游、交通客运等特殊困难⾏业,在阶段性税收减免、部分社保费缓缴等⽅⾯加⼤⽀持⼒度,促
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
五、2022年免征公交和长途客运、轮客渡、出租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公共交通运输服
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
六、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微企业和个体⼯商户,今年被列为疫情中⾼风险地区的减免6个⽉租⾦,其他地区减免3
个⽉。
各地可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微企业和个体⼯商户给予适当帮扶;对减免租⾦的房屋业主,按规定减免今年房产
税、城镇⼟地使⽤税。
【提醒】对于减少租⾦的,按减少后实际收取的租⾦⾦额从租计征房产税。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05:21:0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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