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居房买卖协议
【篇一:安顿房买卖协议】
安顿房买卖协议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甲方欲将位于天长市西城区经二路南湖花苑??、房产一套
出售给乙方。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一事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拆迁安顿房屋座落在,安顿房屋面积
为80.98平方米,公共部位共有分摊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房屋
用途为住宅。现尚未办理产权证。
第二条、本协议中所述房屋为甲方拆迁安顿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
财产。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
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
何责任。
第三条、上述房产的交易房屋面积和价格:
买卖房屋面积为80.98平方米,按3470元/每平方米计价,共计人
民币281000元整(大写:贰拾捌万壹仟元整)。
第四条、付款时间与方式:
本协议签署之日前乙方已将购房款拾陆万元整(¥160000元)交付
给了甲方。交付方式为钞票支付。
第五条、房屋交付:
1、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应将所持有的《安顿协议书》原件交由乙方
保管;
2、甲方应在告知交房后五日内,将约定买卖的房屋及其附带的钥匙
所有交付给乙方,由乙方所有。
第六条、关于产权登记及过户的约定:
对本房屋以后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经甲乙双
方协商,按以下约定进行。
1、买卖房屋办理到甲方名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及其他手续所
需缴纳的税收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办理到甲方名下后,甲方应自
领取之日起三日内,将领到的产权证书交由乙方。
2、在已办理到甲方名下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之后,甲方
应告知乙方,并自甲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到自己名下后的3日内甲方
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所须相
关费用(包含双方交易费、营业税等)所有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当
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原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国土证,
原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及复印件,原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
件,其他房屋共有人批准出售的书面意见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
绝阻挠。
第七条、违约责任条款:
1、乙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内将房款交付给甲方,逾期达成一个月
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并承担逾期付款的购房款日万分之
五的违约金;
2、甲方在交房后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带的钥匙所有交付给乙方的,
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给乙方。
3、甲方在接到办理房屋产权告知后逾期10日不去相应机构办理产
权证和土地证的,视为甲方对乙方的违约,甲方应支付违约金人民
币叁拾万元整给乙方。
4、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协议,若甲方擅自解除协议,乙方有权规定甲
方继续履行协议或规定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房款,并有权规定甲方支
付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款,同时有权规定甲方支付违
约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给乙方。
5、甲方不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将房屋和产权证书交付给乙方,视为甲
方违约,乙方有权规定甲方交付房屋和产权证书,并有权规定甲方
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6、甲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在出证后超过30天不协助乙方办理房产
过户手续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规定甲方履行协议,并有权
规定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叁拾万元。
第八条、协议无效的特别约定:
若本协议无效,甲方特别声明在本协议确认无效的十日内补偿乙方
经济损失叁拾万元整。
第九条、本协议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本着和谐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定本协议,签定本协议后,
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
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批准向本协议
的签署地天长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由甲
方、乙方共同协商解决,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之时生效。本协议中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
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产权人共持一份,
乙方一份,另一份留存备查。
甲方(签字生效): 乙方(签字生效):
2023年12月3日订立于泉州市福华商厦六楼
【篇二:安顿房买卖协议具体版本】
房屋买卖协议
出卖人: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身份证
号: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1、甲方拆迁安顿房屋座落在
2、安顿房屋面积约为平方米(具体以办理产权证的面积为准),其
中涉及公共部位共有分摊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该
房屋现已由安顿单位交付甲方,尚未办理产权证。
3、本协议中所述房屋为甲方拆迁安顿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财产。
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
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房屋面积和价格:
1、买卖房屋面积约为 平方米,按 元/每平方米计价,共计人民币 元
整(大写:万整)。此价为甲方净收价,相关的税费及办理过户手续费
用由乙方承担。本次买卖房价为一口价,以后不得以市价溢涨等理
由拒绝该协议交易,甲方放弃以后溢涨房价的主张权利。
2、实际结算面积具体以办理产权证的面积为准,超过本协议面积差
价部分费用待产权证办理完毕后由乙方向甲方补齐,单价执行本协
议。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方式:
1、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应将定金¥元整(协议当天支付,收到款项后
当天甲方开出收款收条给乙方,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甲方
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完毕,乙方取得有效土地使用权证书及房屋所有
权证书后七日内,乙方支付¥( 元整)给甲方,余款涉及超过本协
议面积差价补齐部分在 日内支付完毕。
2乙方应将购房款存入甲方上述
的帐户。
第四条、房屋产权办理及交付:
1、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应将所持有的《安顿协议书》原件一份交由
乙方保管;
2、甲方负责该房屋产权过户到乙方的相关手续办理,使乙方取得姓
名标注为乙方姓名的房地产权属证书,成为受法律认可的享有完全
权利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土地使用权人,乙方产权人为: ,乙方需协
助甲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涉及提供一切与之
有关的手续及资料。
3、甲方在产权办理完毕及购房款支付完毕后七日内,应将约定买卖
的房屋及其附带的钥匙所有交付给乙方,由乙方所有。
4、该房屋办理到乙方名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所需缴纳的税收
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办理到乙方名下后,甲方应自领取之日起七
日,将领到的产权证书交由乙方。
5、该安顿房应支付给安顿单位的建筑差价由甲方承担。 安顿补贴
费用由甲方完全享有。乙方不额外承担该安顿房除购房款及相关过
户办理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条款:
1、乙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内将房款交付给甲方,逾期达成一个月
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并承担逾期付款的购房款同期银行
贷款日利率的违约金;
2、甲方在协议签订后未按协议规定办理相关过户手续或交付房屋、
产权证明文献的,视为甲方主线性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
除按协议法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对已支付购房款按同期银行贷款
日利率承担利息。
3、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解除协议,若一方擅自解除协议,另一方可
规定对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条、本协议主体
1、甲方是,身份证号: ,共 人为房屋的实际所有人及实际共同所
有人。委托代理人为 即甲方代表人。甲方及甲方代表人保证出售本
房屋,签定本协议的时候经本房屋所有房屋共有产权人批准。
2、乙方是,身份证号: ,代表人是 。
3、鉴于系未成年人, 系其法定监护人,承诺其有权出售该房屋并
全权代理签订本协议,且无其他纠纷,否则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 、
自行承担。(如家庭内有未成年人)
第七条、协议无效的特别约定:
1、若发生争议进入司法程序,该协议为司法仲裁机关认定为无效,
致使房屋交易行为无法完毕或撤消行为效力、乙方无法获得有效产
权的,甲方应按主线性违约的违约责任向乙方承担责任
2、甲方不得以协议的无效来对抗乙方,乙方并享有房产上市交易时
的优先购买权,除非乙方书面放弃该权利并告知甲方,该优先购买
权可以对抗任何善意第三人。
第八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本着和谐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定本协议,签定本协议后,
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
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批准向本协议
的签署地 市 区所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由甲方、乙
方共同协商解决,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在双方签字之时生效。本协议中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
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持一份,乙方一
份,另一份留存备查。
甲方(签字生效): 乙方(签字生效):
: :
协议签订地点: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以下无正文)
【篇三:深圳安居房申请流程】
深圳安居房申请流程
深圳保障房种类重要有经济合用房、安居房、廉租房、公租房等类
型 由于安居房是深圳保障房的一种,虽然面向市场销售,但是限制
条件却很多,归结起来至少需要符合三种条件:一是具有深圳户籍,
二是没有住房,三是有工作交了社保。
安居型商品房按照下列程序进行申购:
1.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深圳市
安居型商品房申请表》,并提交规定材料。
2.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规划国土、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30个工
作日内对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享受本市住房优惠政策情况、本市住
房情况、缴交医疗保险情况进行核查。相关部门的核查结果应当及
时反馈市住房保障部门。
3 .审核合格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在市政府网站、本部门政府网站
公示15日。
4.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按照安居型商品房申购轮候
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轮候信息应当公开。
5.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到市住房保障部门选择住房后,
市住房保障部门向申请人出具审核合格意见,并将审核合格名单抄
送市房地产登记机关。
6.申请人持审核合格意见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协议;
买卖协议签订10日内,由建设单位送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7.建设单位办理安居型商品房初始登记后,协助申请人办理政策性
住房(绿皮)房地产证。
8.逾期未选房、未签协议的,按规定重新轮候,轮候在后的申请人
依次递补。
9.各类人才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及人才认定文
献。
具体办理环节:深圳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下达经济合用房销售
计划和房源,通过媒体发布经济合用房出售通告→申请人到市住宅
售房中心领取申请表格并递交申请资料→售房中心审核、分类排队
打分→公示→售房中心校对、补充和更正有误的申请信息→再次公
示→申请人领取自选房号告知单→申请人自选房号→我局与申请人
签订经济合用房认购协议书→申请人到售房中心签订经济合用房买
卖协议→申请人交纳购房款或到指定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申请
人到售房中心领取“入住证明书” →申请人办理入住手续。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03:26:4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2/103693.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