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变更流程
一、公司股权变更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
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
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
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 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
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
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
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近年来,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
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
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
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所在。
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一般要经过如下程序:1
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
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
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
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
的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3
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
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如对国有资产拍
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等,都应进行资产评估。股权转让的价格
一般不能低于该股权所含净资产的价值。
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根据现行《中外合
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的规定,要经中方股东的上级主管部
门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5
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
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
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资证明书作为
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证
明,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
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
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法律文本:
1. 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
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 有限公司的 %股权,受
让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
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
股东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
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
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
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7、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
追及到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新股东承担相应责任。转
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8、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
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9、违约责任:
10、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1、争议解决约定:
12、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
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
13、本协议自将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 受让方:
年 月 日 年月 日
股东放弃股份优先购买权声明
鉴于: ×× (弃权股东)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的合法股东之一,并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三十
(30%)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让方)为目标公司的另一股东。依
据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二十(20%)的股份。 ×
年×月×日,依法召开目标公司股东会,股东同意并形成决议,××有
限公司(股权出让方)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目
标公司百分之二十(20%)的股份。
×× (弃权股东)在此声明:
1.本人无条件放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目标)
公司章程》对出让股份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本人放弃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决定是无条件的和不会撤销的,并承诺
在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的过程中不反悔。
3.本人同意就出让相关事宜对《上海××目标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
改。
如何才能保证股权有效转移?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新《公司法》第3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
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股东的出资额;
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
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
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年修订)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司
变更实收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
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缴纳出资。公司应当自
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可见,在有限责任公司,受让人即使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且合
同已经生效,在公司为其履行股东名册登记变更程序之前,尚不能认
定其已取得了股东资格,只有在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并进行工商变更登
记之后,新老股东的交替方才在法律上真正完成,并具有了社会公示
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情况有所不同。其股权转让合同生效,
受让人即取得公司股权,合同当事人为记名股东的,应通知公司办理
股东名册登记变更。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登记变更手续具有宣示性或对抗性,是受让
人保护自身权利,对抗公司或第三人最有效的手段,实践中一定要予
以高度重视,千万不能因为一时的手续繁琐而不为从而留下隐患。
在进行股权转让时,还应当注意法律对转让主体、内容、程序上
的一些规制。如新《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
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
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
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
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
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
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除了法律规定之外,如果公司章程对股东转让股权或股份有特别
限制和要求的,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合同时,不得违反这些规定。
程序上,新《公司法》第7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
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
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
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
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
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
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
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之,股权转让是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在进行股权转让之前,
建议咨询公司法专业人士,并谨慎行事。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01:12:5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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