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税指南税务登记的注销登记

更新时间:2024-11-06 14:40:56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4日发(作者:中秋节手抄报素材)

税务登记的注销登记

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对纳

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

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它是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基础工作,是征纳

双方法律关系成立的依据和证明,也是纳税人必须依法履行的义

务。

注销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它情

形,不能继续履行纳税义务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终止纳税义

务的税务登记管理制度。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

十条、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税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51)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税务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穗国税发[2009]202)

()国家税务总局令14号《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

1.《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从事涉

税鉴证业务管理的通知》(粤国税发〔2008151)

2.《关于对我省税务师事务所从事涉税鉴证业务实行备案管

理的通知》(粤国税发〔2008680)

3.《关于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从事涉税鉴证业务备案

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国税发〔2008321)

二、提供资料

()居民企业:

1.个体经营纳税人。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一式一份)

(2)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

定的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机关原核发的《国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发放电子税务证照的不需提供)(如证件丢失,可凭纳税人的丢失

声明办理)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防伪税控系统金税卡、IC 卡或金

税盘、报税盘。使用货运专票税控系统和机动车发票税控系统的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应提供税控盘、报税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需提供)

(5)税收清算报告(或可提供《企业注销税务登记税款清算鉴

证报告》视同此报告,可电子报送)(查账征收个体经营纳税人可

提供)

2.单位企业纳税人。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一式一份)

(2)主管部门或者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文

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

定的原件及复印件。(破产企业需提供《企业破产清算裁定书》)

(4)税务机关原核发的《国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

发放电子税务证照的不需提供)(如证件丢失,可凭纳税人的丢失

声明办理)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防伪税控系统金税卡、IC 卡或金

税盘、报税盘。使用货运专票税控系统和机动车发票税控系统的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还应提供税控盘、报税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

提供)

(6)所得税清算报表(一式两份)

(7) 税收清算报告(或可提供《企业注销税务登记税款清算鉴

证报告》视同此报告,可电子报送)(查账征收个体经营纳税人可

提供)

()非居民企业: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一式一份)

2.合同、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已经提供的除外)

3.对实行汇总缴纳的机构、场所,需提供负责汇总缴纳的机

构、场所出具的发票、税款由其统一清理的证明。

4.税务机关原核发的《国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

发放电子税务证照的不需提供)(如证件丢失,可凭纳税人的丢失

声明办理)

5.非居民企业提供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

及复印件。

6. 税收清算报告(或可提供《企业注销税务登记税款清算鉴

证报告》视同此报告,可电子报送)(查账征收个体经营纳税人可

提供)

()纳税人同时申请联办其他事项的,需提供办理该事项个

性化的资料:

1、办理发票缴销的需提供:《发票缴销登记表》、《发票购

领簿》。 (如证件丢失,可凭纳税人的丢失声明办理) ;

2、需取消出口货物退()税资格的提供:《出口货物退()

税认定表》;

3、需取消缴税账户的提供:《账户缴税功能变动表》;

()纳税人办理跨省、跨市迁移的: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3、《发票领用簿》。

4、住所、经营地点变动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

四、办理期限:0-20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免费

六、注意事项:

()注销登记前的清理工作

纳税人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前,须对下列事项进行清理:

1.清理发票

(1)纳税人携带《发票领购簿》和未使用完毕的空白发票,连

同填妥的《发票缴销登记表》,办理缴销发票手续。

(2)对各类需要验旧供新的发票,纳税人必须携带验旧发票进

行验旧。

2.最后一期税款申报和清理期税

独立核算的纳税人必须在清理发票后,及时申报和清缴应纳

的税款、滞纳金、和欠税。

3.其他清理事项

(1)缴销防伪税控设备和有关税务证件、当年度未报送的纳税

申报资料和其他税务资料。

(2)非独立核算且非独立申报纳税的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税务登

记,不须清税清票,但要凭其总机构出具“税款、发票由总机构

负责清理”的证明申请办理注销,并缴销有关税务证件和资料。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01:04:5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2/103128.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