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房产怎么分割

更新时间:2024-11-05 23:21:17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4日发(作者:ニワカ雨ニモ负ケズ)

夫妻离婚后房产怎么分割

离婚是指夫妻双⽅通过协议或诉讼的⽅式解除婚姻关系,终⽌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为。那么夫妻离婚后房产怎

么分割?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夫妻离婚后房产怎么分割

()夫妻⼀⽅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权要求分割。

1、婚前取得产权证的。

⼀⽅的婚前财产,为夫妻⼀⽅的财产。最⾼⼈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同时规定:夫妻⼀⽅所有的财

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

⽆疑是婚前财产。所以,离婚时,另⼀⽅⽆权要求分割。

2、婚后取得产权证的

还是属于⼀⽅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权要求分割。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证,但并不意味婚后取得产权证

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关键看出资情况,既夫妻⼀⽅在婚前是否已付清全部房款,既对房屋权利是在婚前取得

的。

()婚后夫妻⼀⽅以个⼈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权要求分割。

这涉及夫妻⼀⽅⽤婚前个⼈积蓄或资⾦来源于个⼈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的归属问题,由于这只是原有财产价值存

在形态发⽣了变化,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既所谓万变不离其宗,故应当认定为⼀⽅的个⼈财产,离婚时,另⼀⽅

⽆权要求分割。

()由⼀⽅婚前承租、婚后⽤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

产。

在现实⽣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政策性质的房屋上,这些房屋的取得往往是由⼀⽅婚前承租或与职

务、级别、⼯作年限等挂钩,所花费的费⽤要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且当初分得房屋的情况⼜有许多具体情

况,使得处理此类房屋争议相当棘⼿,⽽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职⼯名下,这在我国是⽐较普遍的现象,

以前争议较⼤,现在有了明确的说法。这⼀类的房屋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

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婚后⽤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般均等分割

不论房产证上是⼀⽅的名字,还是双⽅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

市场价(评估价)计算,⽽不是按购房合同⾦额计算,取得房屋的⼀⽅要⽀付对⽅半价。

()夫妻⼀⽅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虽然房屋是⼀⽅婚前购买,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婚后⽤婚后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既

根据出资情况,要将财产来源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分割。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个⼈⼯资还贷,还是⽤

双⽅⼯资还贷,既⽤婚后共同财产还贷的,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其还贷资⾦来源于

个⼈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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