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职与渎职的量刑标准有哪些规定
量刑标准是为了规范法官的⾃由裁量,实现量刑均衡,确保罪刑相适应原则的正确实施。渎职罪与失职罪是两个相似
的罪名,在刑法中的区别仅仅⽤法不⼀样,渎职罪作为分则章节的总称,⽽失职罪和具体罪名相联系。那么,失职与
渎职的量刑标准分别是什么呢?今天,店铺⼩编为您提供相关知识介绍。
失职与渎职的量刑标准有哪些规定
《中华⼈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九条【执⾏判决、裁定失职罪】【执⾏判决、裁定滥⽤职权罪】在执⾏判
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法定执⾏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
保全措施、强制执⾏措施,致使当事⼈或者其他⼈的利益遭受重⼤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
⼈或者其他⼈的利益遭受特别重⼤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
【失职致使在押⼈员脱逃罪】司法⼯作⼈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被告⼈或者罪犯脱逃,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百⼀⼗九条 【失职造成珍贵⽂物损毁、流失罪】国家机关⼯作⼈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物损毁或者流
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渎职罪:
《中华⼈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七条 【滥⽤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作⼈员滥⽤职权或者玩忽职
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民利益遭受重⼤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作⼈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年以
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三百九⼗⼋条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国家机关⼯作⼈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
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作⼈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第三百九⼗九条 【徇私枉法罪】司法⼯作⼈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罪的⼈⽽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
有罪的⼈⽽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年以上有期徒刑。
【民事、⾏政枉法裁判罪】在民事、⾏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
【执⾏判决、裁定失职罪】【执⾏判决、裁定滥⽤职权罪】在执⾏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职
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法定执⾏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措施,致使当事⼈或者
其他⼈的利益遭受重⼤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或者其他⼈的利益遭受特别重⼤损失的,
处五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作⼈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为的,同时⼜构成本法第三百⼋⼗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
罪处罚。
第三百九⼗九条 之⼀ 【枉法仲裁罪】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
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百条 【私放在押⼈员罪】司法⼯作⼈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被告⼈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年以上有期徒刑。
【失职致使在押⼈员脱逃罪】司法⼯作⼈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被告⼈或者罪犯脱逃,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百零⼀条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罪】司法⼯作⼈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
外执⾏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百零⼆条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政执法⼈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不移交,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百零三条 【滥⽤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作⼈员,徇私舞弊,滥⽤职权,对
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
家和⼈民利益遭受重⼤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作⼈员实施前款⾏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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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尽职。在刑法中的区别仅仅⽤法不⼀样,渎职罪做为分则章节的总称,⽽失职罪和具体罪名相联系。若您对两者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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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23 23:05:1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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