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障性住房的分类区申请条件(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

更新时间:2024-11-05 18:40:36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3日发(作者:我与书的故事)

上海保障性住房的分类区申请条件(经适房.

租房.公租房)

上海保障性住房的分类区申请条件〔经适房、廉

租房、公租房〕

、经济适用房

上海市2022年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如下:

一、准入标准 同时符合以下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

可以申请购置经济适用住房:

〔一〕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

户口连续满7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区〔县〕城镇常住户

口连续满5年。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

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

39600元〔含39600元〕、人均财产低于120000元〔含

12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

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1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43560

元〔含43560元〕、人均财产低于132000元〔含132000

元〕。

1 3

〔四〕申请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

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申请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才能、年满30

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

可以单独申请购置经济适用住房。

2、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月前连续6个月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

入低于1100元〔含1100元〕,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含12

万元〕。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类房

屋、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

2.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7平方

米〕。

3.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

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获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

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1年以上。但支援外地建立退休

〔职〕回沪定居并迁入户口的人员,可不受此限制。

4.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

或抚养关系。

3、公共租赁房的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两年以上,

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含城镇社会保险〕到达一年以上;

2 3

2.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m2

4.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由此可见上海的三种保障性住房各有侧重,详细而言

经适房:只卖不租,针对中低收入家庭

廉租房:只租不卖,针对低收入家庭

公租房:只租不卖,针对阶段性住房困难的青年职工、外

来务工人员、引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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