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补证办事指南

更新时间:2024-11-06 11:29:58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3日发(作者:christmas card)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补证办事指南

服务对象 遗失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本或副本的劳务派遣单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629日第十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12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

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修正)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法》的决定(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3、《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

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66号)

5、《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

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32427号)

6、《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

可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99号)

遗失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本或副本的,已在一种地区性报纸上刊

登“遗失作废声明”

收件与受理→初审→复审→审定→印制和告知→公布

1.《从化市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补证申请书》。

2.带有“遗失作废声明”内容的报纸粘贴页(含有报纸的日

期、版号、声明内容)。

3.未遗失的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正本或副本。

《从化市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补证申请材料核对表》和未遗失

的原劳务派遣许可证的正本或副本应提供原件,其他申请材料出示

原件并经当场审查后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应当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盖

章,多页材料还需盖齐缝章)。

手工办理方式

受理部门 从化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

受理地点 从化市河滨南路43号人社局二楼

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办理依据

办理条件

办理程序

所需材料

资料转递途径 申请人→收件与受理→初审→复审→审定→申请人

办理期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

依据

网上办理方式

不收费

系统名称

链接地址

资料转递途径

办理期限

备注


本文发布于:2023-05-23 20:57:5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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