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契税2021年新规定⼭东的标准是什么?
房产契税新规定⼭东的标准是:房产契税的征收标准是百分之三⾄百分之五。在我国的税收征收的过程中,我国的房产税税率
采⽤的是⽐例税率,按照房产剩余价值值计征的,年税率为百分之⼀点⼆,按照房产租⾦的收⼊计征的,年税率为百分之⼗
⼆。
⼀、新规定的标准是什么?
新《法》对于房产契税的征收标准是百分之三⾄百分之五。当然具体征收标准具体还是要根据省、⾃治区、直辖市⼈民政
府进⾏确定,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但是如果满⾜相关条件的话,还会给予免征
或者减征。
1、契税免征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的,免征契税: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地、房屋权属⽤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2)⾮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地、房屋权属⽤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救助;
(3)承受荒⼭、荒地、荒滩⽤于农、林、牧、渔业⽣产;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地、房屋权属;
(5)通过承受⼟地、房屋权属;
(6)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地、房屋权属。
2、契税减征条件
省、⾃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对下列情形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1)因⼟地、房屋被县级以上⼈民政府征收、征⽤,重新承受⼟地、房屋权属;
(2)因不可抗⼒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
⼆、房契税的相关规定
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收⼊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征收的⼀种。征收房产税并不是说只要是
房⼦就要征税,⽽是当房屋在满⾜⼀定的条件时,才会对该房产税。征收房产税,是⼀项可靠的财政收⼊,有利于调节收⼊分
配差距。⽽改⾰房产税的定价权是由当地政府来决定的,这样有利于充分调动地⽅政府的积极性,增强税收调控的灵活性。随
着地⽅⾃主权的增强,地⽅政府能够在⼀定的区间范围内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这样使房产税逐渐成为了地⽅政府的主
体税源,化解了⼟地财政的难题,具有积极的意义。
房产税的征收标准有从价和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次减去百分之⼗⾄百分之三⼗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以房产租⾦收⼊作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百分之⼗⾄百分之三⼗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治区、直辖市
⼈民政府确定。
3、房产税税率采⽤的是⽐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照房产租⾦收⼊计征的,年税率为百分之⼗
⼆。
我国的税收政策实际上是为了维护我国的公共利益的发展以及相关的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等,因此⽆论是何种税收,我们
都应当及时交纳,不应逃税漏税。
本文发布于:2023-05-23 20:36:5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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