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发电子律师函

更新时间:2024-11-06 13:28:04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3日发(作者:休斯顿大学)

民生发电子律师函

一、

民生发电子律师函 1

有用,但律师函属于一种很正式的公文,建议不要用电子

邮件这种模式,因为律师函是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对外发出,

某些问题的意见和看法,是一个单位行为,需要加盖律师事务所

印章。《律师法》第二十九条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

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

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

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二、

什么是律师函

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

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

专业法律文书。用律师函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

计,其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

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

价”,即“传法达意”。

律师函的本质是委托代理人表达自己意志的法律行为,对维护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但是律师函并不是真正有效

的,还需要法院的认可。如果法院不认可,就无效。

律师函必须由律师签名盖章,代表人对该函承担法律责任;

否则就是伪造的。万一受到威胁、恐吓、损失等。,可以向公

安机关报案,追究委托人和律师的责任。

三、

律师函的功能是什么

1.信息传递功能,律师函不仅是向对方传达委托人的意思和

律师的法律评价,也是获取委托人的预期信息。

2.心理阈值预警功能,通过法律打磨一封信,可以让对方在

以法律的名义被劝退时感到威胁和恐慌。它包括两层含义,一

是法律分析后以法律态度冻结委托人的意图(当然整体情况是

冻结的),二是以法律的名义利用律所的招牌和律师的职业形

象放大传达,成为强烈的意图表达。

以上就是民生发电子律师函 1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

容我们可以知道,律师函属于一种很正式的公文,建议不要用

这种模式,因为律师函是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对外发

,就某些问题的意见和看法,是一个单位行为,需要加盖律师

事务所印章。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

询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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