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是逐年上升的,而有些离婚是由于夫妻双方不
冷静造成的,离显得十分轻率,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产生,新修订民
典法设置冷静期,那么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如何处理?下面由我为
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设置离婚冷静期后,在离婚登记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
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
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
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
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和无效婚姻的区别
1、基本功能不同离婚是法律允许当事人摆脱婚姻的效力即婚姻
的拘束力的一种手段或行为,它是当事人自愿终止婚姻关系的个人意
思的反映,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体现。无效婚姻制度最初诞生也是
为了使人们合法摆脱婚姻的束缚。但是在现代社会中,无效婚姻作为
结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处理违法婚姻,提高婚姻质量,维护
婚姻法的尊严。
2、前提不同离婚是已成立而又完全有效的婚姻,因婚后发生的
原因向将来消灭婚姻的效力。因而合法有效的婚姻存在是离婚的前提;
而无效婚姻中双方当事人的结合在成立之始就存在重大瑕疵,因而原
则上从缔结之日起就不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
3、请求权人的范围不同离婚是解除身份关系的法律行为,必须
由当事人本人作出终止婚姻关系的意思表示,因而只有离婚双方当事
人才能提出离婚之诉。无效婚姻是当事人违法结合的法律后果,具有
明显的制裁性质。所以,对于宣告无效的婚姻,除当事人享有诉权外,
利害关系人和检察机关都可提起婚姻无效之诉。
4、时效期间不同婚姻无效的请求权既可以在双方当事人生存期
间行使,也可以在夫妻双方或一方死亡后行使,而离婚请求权只能在
夫妻双方生存期间行使。
以上知识就是我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最新民典法
1077条的规定,设置离婚冷静期后,在离婚登记30天内,任何一方
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需要法
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去进行法律问题学习。
本文发布于:2023-05-23 16:46:1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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