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
法律与生活——浅谈中国公益律师
学生姓名:夏梦轩
专 业:信息系统与信息管理
班 级:1230601
学 号:2
浅谈中国公益律师
关键词:公益律师 中国法律
摘 要:公益律师是指受雇于政府法律援助机构,公益机构、非政
府机构、非营利机构,免费为某类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 例如
政府或者社会法律援助机构的律师,工会的维权律师,人权机构的维
权律师
一、 中国公益律师的出现
长期以来,在国人的眼里,法律恐怕都只是被视为外来的约束和
桎梏,与普通百姓的普通生活似乎并没有太大干系。虽然,近年来随
着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和法治观念的提升,普通的民众离法律的距离
也在逐步缩小,但在不少时候,当他们的个人权利遭受侵害时,沉默
依然是大多数人的选择。如何来维护自身的权利,如何来为自己的权
利而斗争,对很多人来讲,还是一件很陌生的事情。他们在即使面对
不公的对待的情况下,也很少在愤慨和无奈之余,去积极寻求法律的
完善和法治的文明。
在我国,虽然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体制,但是仍不可避免的出现很
多无法解决的问题,法律问题尤其严重。在我国,由于法律知识不健
全而不寻求法律的保护占30%一下,但更为严重的是我国多地出现律
师费过高而许多人表示无法接受或者费用过多不如不打官司占40%左
右。这个现象更多的说明了我国公益律师出现的合适程度和必要性。
现如今,对于公益诉讼而言,由于公益诉讼涉及我们目前公益诉讼的
制度还未建立起来,加之公益诉讼对个人而言又是需要耗费大量时
间、人力、物力、财力,所以其现状一直不容乐观。近年来出现了一
些普通公民进行公益诉讼的鲜活例子,但结果大多难如人意,最终要
面对被驳回诉讼或者败诉的结局。在这里面,比较典型的有要求酒厂
在白酒瓶上加注警示的河南一普通的中学老师王英,对春节期间票价
上浮不满而向铁道部发难的石家庄律师乔占祥,为保护西湖而以市民
身份状告规划局的杭州律师金奎喜等等,其中后二者也是作为律师的
两位法律工作者,普通的民众依旧还是少之又少。
由于律师的工作性质是保护自己的原告,并且带有很强的主观意
味,在一定程度上,律师这个职业会为很多处于不公平阶段的受害者
带来更大的利益损失。此时,公益律师就可以代表国家代表社会为被
告的案件带来一定的专机。国家是为了保护人民而存在的,人民的利
益不是要用更多的利益来保障从他人处得来的利益,所以,公益律师
的出现时必要的。
再者,律师是个社会职位和原告法人,担待了委托人的需求,这
就表示律师需要得到认可需要得到利益。但,此时许多不法分子为了
钻法律的漏洞就会聘请律师来走不法路线。在《听见你的声音》电视
剧中,曾有一位天才少年和他的双胞胎哥哥共同抢劫杀人,但是最后
竟然差点无罪释放,这位天才少年竟然还说:法律,是用来钻漏洞的。
事实上,他们的行为被公选律师——也就是我国的公益律师利用法律
上的双方否认犯罪,从而导致触犯间接犯罪的法律条文被抓捕。公益
律师的出现,为社会带来的是法律的福音,是社会和谐的声音,是社
会人民幸福的希望。
二、第一家公益律师事务所
8月25日,中国第一家公益律师事务所悄然成立。它由中国社会
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知名学者发起组成,这个机构将致力于无偿为任何
为公益而诉的人们提供法律援助。对于我国第一家公益律师事务所的
成立,有评价认为是预示着中国法律人试图通过法律,让司法获得变
革社会的力量。
据报道说,第一家公益律师事务所大致的受案范围分别涉及劳动
权利,农民权利与权益,特定体的权利,刑事案件,行政复议、行
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以及人权公约,其更大目标是关注体事件、
人权官司甚至国与国之间的诉讼。由此看来,中国第一家公益律师事
务所的出现乃至其所要达到的目的,在很大程度上带有法律启蒙的性
质,即公益律师事务所对公益诉讼施以援手的举措,在鼓励公益诉讼
的同时,也用自身行为传递出为公民权利而斗争的精神,这一点更为
重要。
毋庸置疑,在推动社会变革的力量之中,法律工作者可谓是功
不可没,第一家公益律师事务所的出现,表明了法律工作者为维护公
共权益在机制上的努力。但笔者更愿意将其出现视为一种对民众的法
律精神和理念的启蒙,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有利于培养和塑造公民
为权利而斗争的精神。
中国第一家公益律师事务所的出现,不得不说,打破了许多律师、
检察官、法官、委托人之间的一些只手遮天。现在社会,利益熏心是
很严重的现象,尤其是利益链条上的人。由我所知,现今法律系毕业
的普通大学生想去事务所工作,必须在事务所没日没夜的工作两年以
上,更惨的情况是工资还比清洁工低。一日,我们政治老师对我们说:
为了律师这个职位拼搏的人,是必须要经过这段黎明前的黑暗。经历
过两三年的黑暗,逐渐累积的案件经验,还要经历见习律师以及到律
师这个过程,一旦败诉,更多的是影响今后的律师生涯。以上,或许
会让当律师的初衷也改变。但是,公益律师事务所的存在,让这种现
象受到严重的打击。现今,国家公认的公益律师非常少,首先必须要
经过严格的审批,其次还要经过案件调查,最后还要从各个角度评审。
公益律师并不是分文不取的为委托人辩护,而是对国家负责、对委托
人负责、更是对自己神圣的职位负责。
三、公益律师的意义
中国还处于经济建设、法制建设、文化建设的生成期,社会需要
更多的正能量来为社会增添人性化的光环。公益律师其实可以从两个
方面深入:
1.作为以一种新型公益事业,公益律师只不过是将公益的范围进
一步扩大了。发达国家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有了公选律师,是作为国
家维护阶级和平的重要桥梁。但是在我国,律师是神圣的,是崇高的,
是不可侵犯的。我国需要公益律师,但是不是作为阶级的牺牲品,而
是作为人道主义的推崇而衍生出来的产物。为人民服务,这是党的宗
旨,也是公益的宗旨。
2.作为一种道德情感的升华,公益律师只不过将作为社会精英的
品质和道德情感进一步升华,达到富则兼济天下的状况。公益律师是
建立在律师的品行和专业都极其出的情况下,尤其是用公益来说明
这份大爱的无私性。
为公益而战,法律人已经是身先士卒,我们更加希望看到的是每
一个普通的劳动者,每一位普通的民众,都具有这种为权利而斗争的
精神,因为法治文明国家的建立,不仅仅是律师、法学家等法律工作
者的事,也不仅仅是立法者和执法者的事,法治的进步,依赖于每一
个公民的每一点努力;法治文明的实现,根源于公民为权利而斗争的
共同奋斗。
权利因为争取而成为可能,纸面上的、理想中的权利如何落实为
贴近人心的法律的呵护和保障,离不开每一位“权利人”自身的努
力。记得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在他的《为权利而斗争》一书中,表达
了这样的观点:“法的目标是和平,而为达到和平的目标必须斗争,
法本身就是长期斗争的成果,法要得到真正的实施,更需要进行不息
的斗争,法的生命在于斗争!”中国第一家公益律师事务所的成立,
表明我们的法律工作者在争取和维护公共权益和个人权利方面所体
现出的积极姿态和战斗精神,倘若能够促使更多的民众站起来维护公
共权益和自身权利,那么法律才真正会成为推动社会变革的巨大力
量。
在社会急速发展的今天,我们能安然的处在学校社会这个大家庭
中,少不了法律的保护,更多的是维护法律的这人。所以,我们完
全可以相信,当每一个公民具有为权利而斗争的责任感和勇气,具有
了为权利而斗争的理念和意志,那么,社会的民主与法治将会更加健
全,每一个生活在这片国土上的“权利人”也会享受到他们应有的神
圣不可侵犯的权利。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夏梦轩 2
201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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