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和传销的联系和区别

更新时间:2024-11-07 00:18:18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3日发(作者:汽车修理工具)

直销和传销的联系和区别

直销和传销的联系和区别

一.直销与传销的联系、区别 及相关认识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别是我

国加入WTO以来,

市场经济不断与国际接轨,出现了一片繁荣的景象,但也同样存

在着一些无法避免的问

题。其中,直销和传销的争议越来越大,并且由于对他们缺乏了

解和一定的分辨能力,

越来越多的人深陷其中,成为受害者,甚至是牺牲品。针对这样

的事件,我们作为当代

大学生,有必要对其进行了解和分析,以便在今后的人生旅途中,

能够分析和分辨,抵

制诱惑,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首先,就其定义而言,直销和传销有一定的相同点,但也存在着

本质上的不同。

直销的最佳定义是以面对面的方式,直接将产品及服务销售给消

费者,销售地点通

常是在消费者或他人家中、工作场所,或其它有别于永久性零售

商店的地点。直销通常

由独立的直接销售人员进行说明或示范;这些销售人员通常被称

为直销人员(direct sell

ers)。直销的力量在于其在自由市场体制中拥有独立、服务消费者、

致力创业成长的传

统。直销提供人们另一种收入来源,而且不限性 别、年龄、教育

程度、经历,都能加入

这个行业。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

接或者间接发展的

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

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

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

会稳定的行为。

前者是在一种公正、公平、合法的平台上建立和销售的,不存在

欺诈行为,并且由

于直销人员和消费者可以直接接触,没有经过经销商和中间商,

所以成本降低,价格相

对低廉,他们信奉的是零库存、高周转,从而更能吸引消费者,

更具有竞争力;后者是

在一种欺诈、强迫、威胁利用、非法的平台上进行的,组织者通

过组织一系列培训活

动、封闭训练对其进行洗脑,灌输一些不切实际和非法的思想,

他们还要求被发展人员

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

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

格,牟取非法利益的;(即骗取入门费,入门费或存货负担换取

入门资格或发展他人资

格)。简单的说就是:直销是商品流通的重要、有效手段,是合

法的。传销是骗人入

会、拉人头、发展下线为目的,骗取钱财的非法活动,是违法的,

国家明令禁止的。

其次,销售的商品在质量和性能上,侧重点不同。

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从业人员所销售的产品通常会有比较公正的

价格体系,这种价

格体系是经过物价部门专门批准的,其体现出销售过程中的公正

性;而且其产品有正规

的生产厂家和先进的生产设备及其工艺流程,在出厂被销售的过

程中,生产厂家均为其

配备了各种齐全的生产手续,有优秀的品质保证。

而传销活动中,由于其从业人员本身所贩卖的就是一种投资行为,

所以对于产品并

不关注,他们所关注的是投资回报的比率问题和投资回报的速度

问题,产品在传销过程

中只是一个可流通的道具。

前者销售的商品是高质量的,是消费者可以信赖的,商品质量和

价格是足以让消费

者放心的;而后者销售的商品不能保证质量,纯属作为一种赚钱

的工具,并没有从消费

者的自身利益着想,其本身就是一种欺诈行为。

第三,组织者的收入来源不同。

在直销活动中,销售产品是组织者收益的惟一来源。组织者从销

售总收入中拨出经

费作为运营资金,以支付销售人员的酬金、奖金。

而在传销活动中,组织者的收入来源是入门费、培训费、资料费

或强行购买产品费

用等;组织者利用后来的参加者交纳费用支付先前的参加者的报

酬以维持其运作。

前者是凭借销售业绩和水平来获得劳动报酬的,是个人辛勤劳动

的所得;而后者是

通过欺诈行为来骗取收入,是非法的。

第四,销售前的人员培训方式、培训目的和销售目的不同。

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人员在其从业过程中通常会有岗前、岗中、

岗后的系统培训,

其内容包括产品培训、营销技术培训、客户服务培训、政策法律

培训等等,其目的是为

了更好的销售产品,为顾客提供更好的、更优质的服务。从而打

造一批越来越多的忠实

客户体,这些消费体信任公司和公司的产品,愿意长期消费

公司的产品,忠实于公

司的品牌。

在传销活动中,传销从业人员虽然也有可能接受在直销活动中所

推出的各种教育培

训,但是它在形式上往往虚晃一,他们更推崇在从业过程中大

规模的激励活动和分享

活动,其内容比较单一,多为激励式的观念改变,其目的就是诱

导听课者赶快买单从业

或者加大从业力量。从事传销活动的企业和传销从业人员的终极

目标往往是“劳一票就

走、迅速致富”,因而他们采取的方式往往是“打一换一个地

方”的机会贩卖,他们

并不强调产品的重复消费和发展、维护忠诚客户,不推广忠诚消

费者的理念系统。

前者是积极向上的,是销售流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而后者是在

给从业人员“洗

脑”,是一种变相的欺诈和哄骗行为。

第五,产品的流动方式和价格不同。

在直销过程中,单位单向售卖自己的产品,而且是以公司统一的

价格来销售。

在传销过程中,产品的流动是传销者中间相互转卖产品,而其价

格是由上线向下线

出售产品的时候层层加价,没有统一的售价。

前者是规范化的,是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而后者没有统一的形

式和机构,销售必

将混乱,而且因为没有统一的价格,产品由上线到下线的过程中

价格是不断增加的,利

润的不同导致价格的高低悬殊,这就必将引起一系列的潜在问题,

使利益和销售量分布

不均,为了获得较低的批加,又必将自己掏腰包来增加销售额,

从而形成恶性竞争。

第六,销售后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不同。

直销中,若消费者在售后发现产品存在问题或对产品不满意时,

在合理的冷静期

内,销售从业人员是允许换货、退货的,而且服务质量是比较好

的。

传销中,若发现此类问题,销售从业人员是不允许退货的,或者

是对退货设置苛刻

的条件,以达到其不予退货的目的。

前者之所以能够提供换、退货服务,是与其能保证产品的质量有

关的,从一开始,

他们就是从消费者的利益出发,在产品的质量上能够给予保证;

而后者从一开始就只是

把商品当作一种赚钱的工具,并没有注重产品的质量和性能,故

而无法提供此类服务,

并且尽可能的逃避责任。

二.个人意见及相应措施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传销的组织者也不断的深入到各行各业,

甚至连在校的大学

生也被席卷到这个可怕的漩涡之中,那么面对这样日益严峻的问

题,我们应该怎么应对

呢?

社会中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陷入到传销的桎梏中,经过查阅相关

资料和分析研究,

我认为主要是由以下原因导致的。

首先,大部分人对直销和传销的了解甚少,无法准确的分析和判

断出他们的性质及

其合法与非法性,在面对传销组织者的花言巧语时,轻而易举的

就被俘虏;

其次,由于暴富心理的驱使和投机心理的推动,使部分人员放弃

原有的稳定但不富

裕的生活,甘愿铤而走险,希望在短期内满足自己对物质生活的

欲望,从而忽略了可能

会带来的严重后果;

第三,出于信任,被亲友蛊惑,陷入桎梏之中;

第四,被施以暴力、恐吓或威逼利诱,使其强行加入;

第五,在校大学生深陷其中,主要是未能深刻认清传销活动的欺

骗性和危害性,因

求职心切而轻易相信传销组织的花言巧语,在传销组织的的培训、

讲座、演讲等形式的

洗脑活动中摧毁了自己的思想防线。

针对以上的这些原因和参考众多研究人员的分析,我个人提出了

几点意见,希望能

对其有所帮助。

首先,国家应该大力宣传传销的危害,并且在社会中运用报纸、

杂志、电视、网络

等一切可以运用的力量,在各个领域,各个阶层普及相应的知识,

让广大的人充分的

了解到传销的危害性和非法性;

其次,对下岗人员和生活水平较低的人员进行关注,给他们关爱,

同时解决他们现

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帮助他们再次就业,使他们有一个相

对稳定的生活环境;

第三,大力宣传传销的负面影响和危害,以及严厉打击投机行为,

进行全民监督,

全民建设;

第四,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已出台),并严格按照规定,

严厉打击传销活

动,特别是严惩传销组织者,彻底瓦解其组织机构;

第五,针对在校的大、中小学生,利用教学优势,积极宣传和抵

御不良风气,并且

高校可以借助经济学和心理学的学科优势和依托,对这种经济

“”展开深入分析,

从市场营销学、营销心理学等方面剖析传销活动,从而使学生认

清其真实面目。

希望能有越来越多的人关注这些问题,在社会中不断抵制和消灭

不良的社会风气和

经济运行模式,让我们的生活和市场经济朝着越来越好的方向发

展,使我们伟大的中华

民族能以积极、健康的形象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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