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屋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继承房屋办理过户手续需要经过继承权公证和继承登记两个步骤:
第一步: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原外销商品房应到市公
证处)。这里分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两种,相
应需提交的资料也有所差别。
(一)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
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
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原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
文件(外销房需公证);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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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三)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一般按受益额(即所继承房屋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
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第二步:房屋继承人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房屋产权继承登记(原
外销房应到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登记)。
(一)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书原件(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格式);
2、当事人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3、如由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
外销房需公证);
4、房地产权证原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5、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一式两份;
6、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
7、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8、继承权公证书原件;
9、其他有关文件。
(二)费用:
登记费:100元/件;
合同印花税:继承房屋评估价的0.05%;
权证印花税:5元/本;
交易手续费:5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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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免缴。
(三)办理期限: 2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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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23 11:37:3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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