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大学2022年考核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博士)简章

更新时间:2024-11-06 21:37:52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3日发(作者:美式英语和英式英语)

重庆⼯商⼤学2022年考核招聘教学科研⼈员(博⼠)简章

为加强事业单位⼯作⼈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为,根据《事业单位⼈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实施办法》(渝⼈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社保局《关于进⼀步规范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作的通知》(渝⼈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社保局备案,现⾯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作

⼈员。

⼀、学校概况

重庆⼯商⼤学是国家中西部⾼校基础能⼒提升计划重点⽀持⾼校、重庆市国际⼈⽂特⾊⾼校,是重庆市唯⼀公⽴的财

经类普通本科⾼校,是重庆市⼗佳园林式”“⽂明单位和重庆市⾸批美丽校园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考察的⽅式进⾏。

三、招聘计划

2022年⾯向社会考核招聘教学科研⼈员(博⼠)具体岗位及数量、要求详见附件1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

4.适应岗位要求的⾝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以下⼈员不纳⼊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员;刑罚尚未执⾏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犯罪嫌疑⼈,司法机关尚未

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民法院尚未宣告⽆罪的⼈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

查的⼈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作⼈员;因违反机关事业

单位⼯作⼈员招录(聘)纪律⽽处于禁考期的⼈员;最⾼⼈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

明确的失信情形⼈员。

现役军⼈;在读的⾮应届⾼校毕业⽣;试⽤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

签定的事业单位聘⽤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作⼈员;尚未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

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机构就业,未满服务

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作⼈员的其他情形⼈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时间为20221231⽇,如“45周岁以下,指未满46周岁,在197711⽇及以后出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时间为20221231⽇,如“45周岁以下,指未满46周岁,在197711⽇及以后出

⽣,依此类推,属急需紧缺⼈才经市级事业单位⼈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后,可适当放宽。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应聘⼈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2022应届毕业⽣,须在20221231⽇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在国

外⾼校获得的学历(学位)⼈员,其学历(学位)须于20221231⽇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政部门颁布的普通⾼校专业⽬录和《重庆市考试录⽤公务员专业参考⽬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

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录》)进⾏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员报名时应诚信、准

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

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5周岁以下,均含45周岁;如专技10级以

上,均含专技10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计算。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

从本招聘简章发布之⽇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时间为20221231⽇。

(⼆)报名⽅式

应聘⼈员请登录重庆⼯商⼤学⼈事处⽹站主页下载并填写《重庆⼯商⼤学教学科研⼈员信息表》,可按照重庆⼯商⼤学

正式公布的招聘简章的要求,通过电⼦邮件⽅式向学校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交个⼈详细应聘材料(⾯试时请提供相关材

料原件):

1.本⼈基本情况:包括个⼈简况、配偶(或⼦⼥)情况、学习及⼯作简历、本科、硕⼠、博⼠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职

称证书复印件、学习成绩证明,以及来校⼯作有⽆其他要求等;

2.主要学术成就或专业⼯作经历:包括近5年学术成果及获奖情况,或在国内外知名公司、企业、⼤学、研究机构从事

本专业⼯作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校对应聘⼈员进⾏学历学位认证、业绩认定与考核(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评议)。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员,学校各相

应⽤⼈部门将组织综合考核。

六、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答辩等)和⼼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式由学校各相应⽤⼈部门通知。

(⼀)专业技能测试(分值100分)

采取试讲、答辩等形式,主要对应聘⼈员的学术⽔平、专业基础知识、课堂组织能⼒、语⾔表达能⼒、举⽌仪表等情况

进⾏综合考核,其中试讲环节时间不少于20分钟。

(⼆)⼼理测试

⼼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员的⼼理素质、⼼理健康等综合情况。应聘⼈员应在现场进⾏⼼理测试。测试结果不纳⼊考核

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答辩)成绩

考核总成绩采⽤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后精确到⼩数点后两位数。

考核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选。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体检通⽤标准(试⾏)及〈公务员录⽤体检操作⼿册(试⾏)〉有关内容的通

知》(⼈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作⼈员聘⽤体

检表》。

体检由学校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具有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

的项⽬外,招聘单位或参加体检⼈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起7⽇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

意后到指定医院进⾏⼀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通知。

⼋、考察

考察由重庆⼯商⼤学组织实施,是对体检合格应聘⼈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学习⼯作实

绩、业务能⼒、现实表现以及有⽆需要实⾏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考查审核,并对应聘⼈员资格条件进⾏复查。考察

不合格,不予聘⽤。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

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站查询【中国⾼等教育学⽣信息⽹查询学历、中国

学位与研究⽣教育信息⽹查询学位、中国执⾏信息公开⽹查询最⾼⼈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信⽤中国⽹站查询

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员】等⽅式进⾏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的,应当⽴即

查核,未核准前,⼀律暂停聘⽤;发现应聘⼈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

的,或⼲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的处理。

九、公⽰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员确定为拟聘⼈员。拟聘⼈员按《关于进⼀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作的通知》

(渝⼈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作的通知》(渝⼈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

要求,在重庆⼈⼒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公⽰时间为7个⼯作⽇。公⽰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年⽉、毕业院校及

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

等其他应公⽰事项。

⼗、聘⽤及待遇

经公⽰⽆异议的拟聘⼈员,由学校提出拟聘⽤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

⽤⼈员名册》报市⼈⼒社保局备案。经备案同意聘⽤的⼈员,由学校法定代表⼈或者其委托⼈与受聘⼈员按照《重庆市

事业单位试⾏⼈员聘⽤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合同(范

本)〉的通知》(渝⼈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合同》,确⽴⼈事关系,完善聘⽤⼿续。

公开招聘的⼈员按规定实⾏试⽤期,试⽤期包含在聘⽤合同期限内。试⽤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试⽤期

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其他提供虚假材料的⼈员,取消聘⽤资格。

聘⽤⼈员档案⼯资、绩效⼯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重庆市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聘⽤⼈员达到相关条件的,按学校引进

⼈才优惠待遇执⾏。

⼗⼀、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作⼈员,是公开选拔优秀⼈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事⼯作纪律,确

保招聘⼯作顺利进⾏。要严格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为处理规定》(⼈⼒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

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作⼈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件的通知》(渝⼈社发

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

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应聘⼈员提供的⾝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

⼀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不端及不诚信⾏为并由事业单位⼈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起5

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作⼈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其他

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道19号重庆⼯商⼤学厚德楼3002

本简章由重庆⼯商⼤学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重庆⼯商⼤学2022年考核招聘教学科研⼈员(博⼠)⼀览表

2.重庆市考试录⽤公务员专业参考⽬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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