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公司经营范围
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弱电工程,基础工程,土方工程,
拆房工程,河道疏浚,绿化工程,景观工程,钢结构工程,室内外装潢工程,照
明工程,环保工程,楼宇智能化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安装工程(除特种设
备),机械设备、机电设备安装(除特种设备),水电安装,制冷设备安装
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2001-3-8)
一、 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二、砌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三、抹灰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四、石制作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五、油漆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六、钢筋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七、混凝土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八、脚手架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九、模板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十、焊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十一、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十二、钣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十三、架线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一、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本专业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木工不少于20人,其中,中、高级工不少于50%;
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100万元以上。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1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木工不少于10人,其中,中、高级工不少于50%;企
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木工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木工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
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二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木工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
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二、砌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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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砖瓦、抹灰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其中,中、高级工
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100万元以上。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1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中级工等级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砖瓦、抹灰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其中,中、高级工
不少于3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砌筑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砌筑作业(不含各类工业炉窑砌筑)分包业务,但单项
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二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砌筑作业(不含各类工业炉窑砌筑)分包业务,但单项
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三、抹灰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抹灰作业分包企业资质不分等级。
1.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本专业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抹灰工不少于50人,其中,中、高级工不少于50%;
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抹灰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抹灰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
本金的5倍。
四、石制作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石制作分包企业资质不分等级。
1.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具有5年以上石制作经历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石制作工人不少于10人 。
4.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石制作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可承担各类石制作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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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5
4.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模板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
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二级企业:可承担普通钢模、木模、竹模、复合模板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
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十、焊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焊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技师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焊接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其中,中、高级工不少于
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100万元以上。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1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焊接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其中,中、高级工不少于
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焊接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焊接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
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二级企业:可承担普通焊接作业的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
注册资本金的5倍。
十一、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企业资质不分等级。
1、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师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水暖、电工及管道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其中,中、
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
注册资本金的5倍。
十二、钣金工程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钣金工程作业分包企业资质不分等级。
1、 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本专业助理工程师或技师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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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钣金等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其中,中、高级工不少
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钣金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可承担各类工程的钣金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
本金的5倍。
十三、架线工程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架线工程作业分包企业资质不分等级。
1、企业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架线技术工人不少于60人,其中,中、高级工不少于
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架线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架线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
本金的5倍。
四、附件材料装订要求
1、附件材料一律使用A4型纸;
2、附件材料应有总目录及页数说明,每页页脚下方有页码;
3、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申报材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盖章或印
鉴齐全、字迹清晰;
4、材料的编排以先主项后增项为原则,并按申请的资质类别先后排列,每
个代表工程业绩材料一并装订,每类别间用彩纸分隔,彩纸上注明企业所申请的
资质类别名称;
5、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
或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在页面的上半部;下半部为
该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6、装订分类:
1)附件材料一(综合资料),内容包括: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企业章程;
——近三年统计报表;
——经审计的近三年度财务决算报表;
——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件;
——企业行政、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件;
——企业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件;
——企业设备、厂房的购置合同、发票、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
证明。
2)附件材料二(代表工程业绩卷),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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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
——工程合同;
——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材料;
——反映技术指标的有关资料(图纸、照片、工程结算单等)。
3)附件材料三(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卷),内容包括:
——企业中、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件、劳动合同;
——标准中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人员和技术工人应提供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
身份证件、劳动合同以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五、材料册数
材料基数:《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材料一套(含附件材料一、二、三)。
其中,涉及铁路、交通、信息、水利、民航等专业部门资质的,每涉及一个专业
部门,增加《申请表》二份、附件材料一和附件材料三各一套,附件材料二专业
分册一套。
六、机构改制、分立、合并、重组,申请重新核定资格,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机构改制、分立、合并、重组,申请重新核定资格的,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
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2、企业改制重组、分立或合并情况报告,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产权关系、
资本构成及资产负债情况,人员、内部组织机构的分立与合并情况;
3、国有企业改制、分立、合并、重组,需提交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其中改制企业还应提供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4、非国有企业,需提交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企业改制或股权变更等事项
的决议复印件;
5、企业分立后,原企业仍保留资格的,应与分立后新成立的企业同时申报。
七、企业工商注册地跨省变更,申请资格变更应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原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企业资格变更的批复文件;
2、首次申请资质的全部材料,由企业新注册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上
报;
3、资格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4、资格变更前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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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23 05:32:4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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