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社保一次性补缴政策

更新时间:2024-11-07 00:23:35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3日发(作者:青龙过肩财路无边)

2022年社保一次性补缴政策

国家出台补缴养老保险费新政策,对未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

险单位和人员及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做出

明确规定,为各类人员补缴以前中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接续养

老保险关系提供了政策依据。

补缴范围:

这次享受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优惠政策的,包括未参保企业

和人员及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不包括按规定核定了缴费基数

但有历史欠费的企业和人员,对已核定过缴费基数的历史欠费的

滞纳金,仍由地税部门按规定确定和征收。

1、关于中断缴费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

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断缴费企业和人

员。

2、关于未参保单位和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

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

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

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应按国家

和省规定,为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含男未满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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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女未满55周岁的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和实行临时工缴费制

度后的原临时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于用人单位原因部分人

员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

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

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由企业和职工个人从规

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2022

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原

长期病休6个月以上时间、判刑人员服刑期间,不允许补缴。

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

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2022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

险费的,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但补缴的时间最早不早于1995

1(乡镇企业最早从20221月起补缴),有视同缴费年限

的,应按上条规定的最早补缴时间补缴(即将企业和个人实行缴

费制度后,应缴费的时间均补缴齐,其中,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

缴费满5年以上,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

整体未参保单位包括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尚未参保缴费的各

类企业和职工。

整体未参保单位参保补缴,应全员参保补缴。单位全员补缴

后,由原单位负担养老保险费用的退休人员,从全部补缴资金到

账后的下月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

济南政府下发通知,出台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新政策称,

合条件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可在一次性补缴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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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纳入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通知称,根据我省相关规定,凡在2022年底前具有济南市

城镇户籍,且199611日前曾与济南市城镇集体企业建立

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同时符合鲁政办发〔202264

号文件实施范围中第二、三项规定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在一

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纳入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范围。

一次性补缴的对象:

凡曾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过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过去从

未参加养老保险或过去存续劳动关系期间还有工作年限未参保

缴费的.人员。其中由个人按《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

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一文规定申请。

此外,一次性缴费的人员还需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持有当地居民户籍;

二是其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年限应在

202271日之前。

一次性补缴年限:

一次性缴费年限最长为职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建立

劳动关系而应参保未参保的工作年限。

:李四()195010月出生(200010月达到退休年

),其从198612202212月在市直某企业单位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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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198612199212月已参保缴费,19931月后未参

保,现申请一次性补缴。那么按上述规定,她只能一次性补缴从

19931200010月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一次性补缴的缴费基数和比例:

用人单位主动为职工办理一次性补缴的各时段缴费标准按

各地当年确定对应时段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当年没有缴费基

数和比例的按当年定额标准执行)计算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以

广州市为例,全市统一缴费基数不低于2139元、缴费比例为20%

即最低缴费为427.8/月。

一次性补缴的时间:

用人单位各类人申请一次性补缴的起始时间按当地实施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月的时间确定。

市直单位的起始时间:属于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原固定工

和干部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957;属于合同制职工身份

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8411;属于临时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

间为198812月。例如:张三,195310月出生,他从1974

1198212月期间在市直某企业单位做临时工,现申请一

次性缴费,那么按上述临时工的补缴起始时间规定,在他工作期

间本市还未有建立临时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因此,按张三工作

年限的情况其不符合申请一次性缴费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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