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强险合规经营的自查报告
交强险作为国家首部以立法形式确定的强制保险,是一项全新的
保险制度,交强险的出台在妥善解决交通事故,保障事故受害人利益,
维护社会额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根据省公司的文件精神
以及市公司的要求,我司一直高度重视交强险的合规经营工作,严格
执行一把手负责制。现将我司交强险经营情况的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加强员工交强险合规销售工作的培训和学习。我司多次强调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保或变相拒保承保交强险,不得强行捆绑销售商业
险,要求员工在承保交强险时要明确向客户说明交强险的保险责任范
围及各分项的赔偿限额等信息,如实履行说明合同条款的义务。我司
还特别要求在一线的展业人员和代理销售人员提高思想认识,树立依
法合规理念,自觉依法合规展业并能够积极带动、影响和监督当地的
同业人员,切实维护保险市场秩序。
二、严格执行交强险的费率标准及遵守交强险的浮动方案。我司
在承保交强险时认真审核客户的投保资料,严格根据车辆种类和使用
性质套用相应的费率标准,并依据交强险浮动方案对交强险进行相应
的费率浮动。另外,我司的车险业务具有特殊性,即车险中拖拉机占
比较多,而上级公司对拖拉机交强险的费率进行了几次调整,对我司
拖拉机业务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我司都及时向保户作了说明,按照
最新的费率进行承保。目前我司在细分拖拉机的车型后按照安徽省农
机局、安徽保监局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的地区费率承保交强险。
三、认真履行车船税的代扣代缴义务。我司在承保车辆保险的同
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的标准计算税款并进行代收,不对保
户区别对待。对于已缴车船税的客户我司要求其出具证明并将复印件
备档,而对于拒缴车船税的客户我司及时报当地税务机关处理。我司
也不存在克扣、挪用代收的车船使用税税款的情况。
四、严格执行不支付交强险手续费的规定。由于多种原因,保险
市场上交强险经营的情况并不理想,人保公司在交强险的经营方面也
不尽如人意,所以为了降低成本,提高公司效益,保持公司的稳定发
展,市保险行业协会制定了地区范围内的财产险公司交强险不得支付
手续费的规定,我司严格按照执行。
五、我司明确要求,对于客户上门投保的包括摩托车与拖拉机在
内的所有交强险业务,除监管文件明确可拒保的不符合交管或农机部
门注册登记车辆的,坚决做到不拒保、不搭售、不降低服务标准、不
得以单证问题、系统问题等任何理由拖延承保。除此之外,我司还组
织员工特别是前台服务人员认真学习保监局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拖
拉机交强险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摩托车交强险工作的通
知》等关于拖拉机和摩托车交强险的承保规定,深入领会,熟练掌握,
严格执行,对其中的车型分类及对应费率要准确适用。同时我司按照
省公司的要求,将省公司制作的交强险投保承诺、展架牌放
于营业大厅明显位置。
以上是我司关于交强险的经营情况,在后续的工作中,我司会继
续认真领会上级公司关于交强险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交强险的承保
规定,进一步加强交强险的合规经营,把交强险的经营当做公司勇担
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形象,促进公司发展的首要工作来抓,树立品牌
形象。
本文发布于:2023-05-23 03:13:3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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