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处理部门有哪些?
医疗纠纷投诉方法依次为:1、医院医务科2、医院办公室3、
县卫生局医政股4、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5.人民
法院起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 各级卫
生行政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复印
和封存有关物证。
▲一、医疗纠纷处理部门有哪些?
医疗纠纷投诉方法依次为:1、医院医务科2、医院办公
室3、县卫生局医政股4、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
5.人民法院起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
作。复印和封存有关物证。
▲二、医疗纠纷向卫生局哪个部门投诉,医疗纠纷处理
(一)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
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
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
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
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
纷投诉到此终止。
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
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
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
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
后提出解决方案,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
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4、医务科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
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患方不鉴定、不起诉、也不听解释,
采取违法行为对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照卫生
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上报县卫生、
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
(二)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法定程序)
1、医患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在县人民
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负责人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2、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县卫生局医政股申请,进行医
疗事故技术鉴定。
3、患者或其家属可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由法
院组织安排司法鉴定或医疗事故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依
法做出民事判决。
(三)医疗事故需要搜寻哪些证据进行保存根据《医疗事
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后,以下部分病
历(主观病历)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1、病程记录,是指继住院病历(又称为入院病历、入院
记录、入院志或住院志)之后,对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所进
行的连续性记录,包括首次病程记录、转科或手术之后的病
程记录、交班、接班记录、转科记录、阶段小结、抢救记录
以及没有单页会诊单的会诊意见等,什么叫非法行医 。往
往是管床的住院医师书写;
2、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也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包括主
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及主任医师查房记录,甚至还有医院领
本文发布于:2023-05-23 01:31:0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78/97461.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