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未遂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对于未遂犯,当然要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是犯
罪未遂也算犯罪的。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
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最后,在确定可以从轻
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
经着手实行犯罪,但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行为未得逞的状态。其特征是:1、
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
的行为;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
构成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
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
罚。
二、什么是犯罪未遂
关于犯罪未遂形态的概念,主要有两种主张:一是以法国刑法典为模式的未遂概念。即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或障碍,而使犯罪未达到既遂形态
的情况。这种主张把因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了法定结果发生
而未达既遂的情况作为犯罪中止形态,以区别于犯罪未遂。二是以德国刑法典为模式的未遂
概念。即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行犯罪而未达既遂形态的情况。这种主张把犯罪中
止形态也包括在犯罪未遂形态中,认为只要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而致使犯
罪未达到既遂形态的,都是犯罪未遂。只是根据导致犯罪未达到既遂的原因,将犯罪未遂分
为两类:行为人因意志以外原因或障碍而未达到既遂的,是障碍未遂;行为人因自动放弃犯
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发生而未达到既遂的,是中止未遂。
我国现行刑法与旧刑法均以同样的文字,采用法国模式对犯罪未遂作了规定:“已经着
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一般认为,这是立
法对犯罪概念所作的规定,称之为刑法中的犯罪未遂概念。不过学者们更乐意采用构成要件
齐备说的表述作为理论中的犯罪未遂概念。
对此并无大的分歧,不过:第一,刑法对犯罪未遂的规定,只是突出了犯罪未遂的主要
特征,以形式逻辑的概念标准衡量,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概念,至少,它缺少被定义项,外延
也不周延;第二,由于犯罪形态尤其是犯罪的不完全形态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过失行
为无“着手实行”可言,并且过失行为与间接故意行为一样,尚无分则规定的危害结果发生,
则不构成犯罪,自无犯罪形态可言,因此,在犯罪未遂概念中应界定“直接故意犯罪”这一
外延范围,才能使概念周延。
三、犯罪未遂的处罚原则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
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
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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