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卫生统计报表制度
一、妇幼卫生报表总说明
(一)调查目的:了解妇幼保健工作、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等情况,为制定妇女和儿童保健政策
和规划提供依据。
(二)统计对象:
广西户籍妇女、孕产妇和儿童。
非广西户籍儿童死亡、孕产妇死亡统计在“非户籍儿童与孕产妇健康状况报表”。
(三)主要内容:孕产妇与儿童保健和健康、婚前保健、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前筛查、产前诊
断、出生医学证明、妇女常见病筛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接产机构业务情况、孕产妇和5岁以下
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
(四)报告期及调查方法:
1.妇幼保健工作情况(卫统36表-卫统41表):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收集辖区内医疗机构和社
区相关数据后汇总逐级上报,自治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中心通过和保密途径上报自治区卫
生厅。报告期实行月报、年报。调查方法为全面调查。
2.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其原因(卫统42表至卫统卫统43表-1表):41个妇幼卫生监
测县(市、区)收集辖区内孕产妇、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报告卡网络直报,实行季报、年报,进行
网络直报,调查方法为抽样调查。
3.出生缺陷(卫统44表和卫统45-1表):实行月报,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收集辖区内医疗机构
和社区相关数据后汇总逐级上报,自治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中心通过和保密途径上报自治
区卫生厅,调查方法为全面调查。
(五)报表的统计时限
月报表:上月26日~本月25日。
统计年:上年的9月26日~本年9月25日。
自然年:上年的12月26日~本年12月25日。
(六)报表的上报时间
月报表上报时间:每月5日上报
统计年年报表上报时间:每年10月15日
自然年年报表上报时间:每年1月10日
逢法定国家节假日顺延2个工作日。(以上是市级上报时间,卫生院须前移5-7天,以便县级妇
1
幼能按时上报市妇幼)
(七)报送方式
以数据库、电子版和原件三种方式上报。
1.原件盖章后寄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中心;
2. 数据库、报表电子表格(扩展名为.XLS)按月上报自治区服务器上的“报表上报”文件夹中
的指定专项文件夹。
(八)填表要求
(1)所有项目不得空缺。没有开展工作的项目填“-2”,开展工作但没有收集数据的项目填“-1”。
(2)数据来源:有关妇幼保健服务和健康状况数据主要来源于保健服务记录,人口数主要来源
于社区或人口、统计等相关部门登记记录。
(3)漏报、错报的数据进行修改的方法。
对漏报、错报的数据是在发现的当月改。如1月份死亡的孕产妇死亡在3月发现,在3月上报。
二、报表的种类和名称
(一)国家妇幼卫生年报表
1.表二 《七岁以下儿童保健和健康情况年报表》(卫统37表)
2.表三 《非户籍儿童与孕产妇健康状况年报表》(卫统38表)
(二)广西妇幼卫生年报表
1.表九 《广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情况年报表》
(三)广西妇幼卫生月报表
1.表一 《广西5岁以下儿童生命指标月报表》
2.表三 《广西5岁以下儿童保健情况月报表》
3.表六 《广西非户籍儿童与孕产妇健康状况月报表》(新增)
报 表 目 录
表号 表名
报告 报送 报送日期
期别 单位 及方式
卫统37表 年报
七岁以下儿童保健和健康情况年报表 次年1月10日
统计年:当年10月15日自然年:
县区级妇幼
保健机构
电子版、数据库、原件上
年报 卫统38表
县区级妇幼
保健机构
同上 非户籍儿童与孕产妇健康状况年报表
广西妇幼年报表九 年报
广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情况年报表
广西月报表一 《广西5岁以下儿童生命指标月报表》 月报
2
县区级妇幼 自然年:次年1月10日
保健机构 电子版、数据库、原件上报
县区级妇幼
每月5日前电子版、数据
保健机构
库、原件上报
广西月报表三 《广西5岁以下儿童保健情况月报表》 月报 同上
《非广西户籍儿童与孕产妇健康状况月
报表》
县区级妇幼
保健机构
县区级妇幼
保健机构
广西月报表六 月报 同上
三、妇幼卫生报表填报说明
(一)国家妇幼卫生年报
1.表二 《七岁以下儿童保健和健康情况年报表》
【统计范围】本县(市、区)户籍7岁以下儿童。
【填报单位】本表由县(市、区)级妇保健机构负责收集上报。
【指标解释】
(1)儿童数:分别填写7岁以下、5岁以下和3岁以下三个年龄段的儿童人口数。计算年龄均
以当年9月30日24时为标准时点。
①7岁以下儿童数:指至当年9月25日不满7周岁的全部儿童数。
②5岁以下儿童数:指至当年9月25日不满5周岁的全部儿童数。
③3岁以下儿童数:指至当年9月25日不满3周岁的全部儿童数。
(2)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
以下三项儿童死亡指标分性别统计,性别分为:男、女、性别不明(包括两性畸形)。
①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指出生至不满5周岁的儿童死亡人数。满5周岁的儿童死亡不计在内。
②婴儿死亡数:指出生至不满1周岁的活产婴儿死亡人数。满1周岁的儿童死亡不计在内。
③新生儿死亡数:指出生至28天内(0~27天)死亡的新生儿数。满28天死亡的新生儿不计
在内。
(3)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情况
①母乳喂养调查人数:0-5个月婴儿进行母乳喂养调查的人数。
②母乳喂养人数:调查的0-5个月婴儿中过去24小时内(调查前24小时内)喂养过母乳的人
数,含纯母乳喂养。
③纯母乳喂养人数:调查的0-5个月婴儿中过去24小时内纯母乳喂养的人数。纯母乳喂养是指
调查前24小时内,除喂母乳外,不添加任何辅助食品和饮料及水,但在有医学指征情况下可加少量
维生素、矿物质和药物。
(4)7岁以下儿童保健服务
①新生儿访视人数:指接受1次及1次以上访视的新生儿人数。
②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筛查人数:指按照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接受过苯丙酮尿症
筛查的新生儿数。一人筛查多次按一人上报。
3
③新生儿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人数:指按照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接受过甲状
腺功能减低症筛查的新生儿数。一人筛查多次按一人上报。
④新生儿听力筛查人数:指按照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接受过听力筛查的新生儿
数。一人筛查多次按一人上报。
新生儿代谢性疾病筛查:指对新生儿进行代谢性疾病筛查的例数,目前是指按照卫生部《新生
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接受过苯丙酮尿症、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的筛查人数,一人筛查多次、或多病
种,按一人上报。
注:描述某地区的新生儿疾病筛查率时要同时用新生儿代谢性疾病筛查率、新生儿听力筛查率
分别描述。
⑤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人数:指7岁以下儿童该统计年度内接受1次及以上体格检查(身高
和体重等)的总人数。一个儿童当年如接受了多次查体,也只按1人计算。
⑥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人数:指该统计年度内3岁以下儿童按年龄要求接受生长监测或4:2:
1(城市)、3:2:1(农村)体格检查(身高和体重等)的儿童数。新生儿访视时的体检次数不包括
在内。
(5)5岁以下儿童营养评价
评价标准:采用2006年世界卫生组织(WHO)标准(见附录二)。
①体重检查人数:5岁以下儿童该统计年度内进行体重测量的实际人数。进行体检但未测量体
重、或仅在出生时测量体重但在该统计年度内未再进行体重测量的人不计在内。在该年度内进行多
次体重测量者也只按1人统计。
②体重<(中位数-2SD)的人数:对照WHO标准的体重参考值,计算5岁以下儿童在该统计年度
内至少有一次测量体重低于同年龄标准人体重中位数减2个标准差的人数(低出生体重不包括在
内)。
③血红蛋白检查人数:6个月至4岁(不满5岁)儿童应测查血红蛋白者中,进行了血红蛋白检
查的人数。
④中重度贫血患病人数:在进行了血红蛋白检查的6个月至4岁(不满5岁)儿童中,发现患有
中重度贫血的人数。中重度贫血的诊断标准为血红蛋白小于90克/升。
【计算公式】
(1)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000‰
该年该地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
某年某地活产数
(2) 婴儿死亡率=×1000‰
该年该地婴儿死亡数
某年某地活产数
4
(3) 新生儿死亡率=×1000‰
该年该地新生儿死亡数
某年某地活产数
(4) 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
100%
该年该地母乳喂养人数
某年某地母乳喂养调查人数
(5) 6个月内纯母乳喂养率
100%
该年该地纯母乳喂养人数
某年某地母乳喂养调查人数
(6) 新生儿访视率=×100%
该年该地新生儿访视人数
某年某地活产数
(7) 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筛查率=
该年该地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筛查人数
100%
某年某地活产数
该年该地新生儿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人数
100%
(8) 新生儿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率=
某年某地活产数
(9)新生儿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新生儿代谢性疾病筛查人数
100%
某年某地活产数
(9) 新生儿听力筛查率=
该年该地新生儿听力筛查人数
100%
某年某地活产数
(10) 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100%
该年该地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人数
某年某地7岁以下儿童数
(11)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100%
该年该地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人数
某年某地3岁以下儿童数
(12) 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
=×100%
该年该地5岁以下儿童体重中位数2SD人数
某年某地5岁以下儿童体重检查人数
(13)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贫血患病率=
该年该地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贫血患病人数
100%
某年某地5岁以下儿童血红蛋白检查人数
【逻辑关系】
(1)7岁以下儿童数大于5岁以下儿童数
(2)5岁以下儿童数大于3岁以下儿童数
(3)7岁以下儿童数大于0
(4)5岁以下儿童数大于0
(5)3岁以下儿童数大于0
(6 )婴儿死亡数大于或等于新生儿死亡数
(7)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大于或等于婴儿死亡数
(8)男性婴儿死亡数大于或等于男性新生儿死亡数
(9)男性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大于或等于男性婴儿死亡数
5
(10)女性婴儿死亡数大于或等于女性新生儿死亡数
(11)女性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大于或等于女性婴儿死亡数
(12)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人数大于或等于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人数
(13)7岁以下儿童数大于或等于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人数
(14)3岁以下儿童数大于或等于3岁以下系统管理人数
(15)3岁以下儿童数大于或等于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调查人数
(16)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调查人数大于或等于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人数
(17)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人数大于或等于6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人数
(18)5岁以下儿童数大于或等于5岁以下儿童体重检查人数
(19)5岁以下儿童体重检查人数大于或等于5岁以下儿童体重(中位数-2SD)人数
(20)血红蛋白检查人数大于或等于儿童中重度贫血患病人数
(21)5岁以下儿童数大于或等于血红蛋白检查人数
(22)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_性别不明应大于或等于婴儿死亡数_性别不明
(23)婴儿死亡数_性别不明应大于或等于新生儿死亡数_性别不明
4.表九 《广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情况年报表》
【统计范围】辖区内所有托幼机构
【填报单位】由县(市、区)妇幼保健院负责收集上报。
【指标解释】
①托幼机构数:本地区托幼机构总数,含私立托幼机构。
②若幼儿园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全托班,即统计在全托中,无全托班的统计在日托中
③各型托儿所、幼儿园规模界定值:
大型托幼机构数:收托儿童数在300名以上;
中型托幼机构数:收托儿童数在100~300名;
小型托幼机构数:收托儿童数在50~99名;
小小型托幼机构数:收托儿童数在50名以下。
④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数:指具备以下条件的托幼机构数:1)有入园(所)前检查;2)每年
有儿童、工作人员的体检;3)医疗保健机构对托幼园所有卫生保健方面的指导;4)各托幼园(所)
及时上报各种报表。
⑤第(12)项“在园儿童人数”:指当年秋季开学时在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总人数。
⑥第(14)项“新入园儿童数”:指当年秋季开学时的新入园儿童人数。
6
⑦第(15)项“入园儿童体检人数”:指当年秋季开学时的新入园儿童中的进行入园体检人数。
⑧在园儿童应体检人数:指托儿所、幼儿园在当年进行集体体检时所对应的在园儿童总数。
⑨在园儿童实际体检人数:指托儿所、幼儿园在当年的集体体检中实际体检的儿童数。
⑩在园儿童体检检出疾病分类:
Ⅰ、视力异常:根据北京医科大学和中国协和医科大学联合出版社出版李俊洙主编的《实用小
儿眼科学》中的规定,使用国际标准的E字视力表检查,大于等于四岁的儿童视力检查小于0.8算
视力异常;大于等于五岁的儿童视力检查小于1.0算视力异常。(因1~3岁的婴幼儿一般不能配合检
查,所以只做4岁以上儿童的视力检查)
Ⅱ、体重<-2SD:对照WHO标准的体重参考值,计算在园儿童体重低于同年龄标准人中位数
减2个标准差的人数。
Ⅲ、体重>+2SD:对照WHO标准的体重参考值,计算在园儿童体重高于同年龄标准人中位数
加2个标准差的人数。
Ⅳ、身长<-2SD:对照WHO标准的身长参考值,计算在园儿童身长低于同年龄标准人中位数
减2个标准差的人数。
(三)广西妇幼卫生月报表
1.表一 《广西5岁以下儿童生命指标月报表》
(1)统计范围: 本县(市、区)辖区户籍人口。
(2)本表与年报表一《七岁以下儿童保健和健康情况年报表》相关指标对应,各项指标说明参
见《七岁以下儿童保健和健康情况年报表》填报说明。
2.表三 《5岁以下儿童保健情况月报表》
(1)统计范围: 本县(市、区)辖区户籍人口。
※3岁以下儿童数:指至当月最后一天未满3周岁的儿童数。
6.表六 《非广西户籍儿童与孕产妇健康状况月报表》
(1)统计范围:非广西户籍人口的发生数。
(2)本表与年报表六《非广西户籍儿童与孕产妇健康状况年报表》相关指标对应,各项指标说
明参见《非户籍儿童与孕产妇健康状况年报表》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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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22 23:10:5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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