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小公司上市条件: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其主要
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
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
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满足上述条件可向国务院证券管理审核部门及交易所申请上市;
企业上市流程
一改制阶段
企业改制、发行上市牵涉的问题较为广泛复杂,一般在企业聘请的专业机构的协助下
完成;企业首先要确定券商,在券商的协助下尽早选定其他中介机构;股票改制所涉及的
主要中介机构有: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土地评估机构、律师事务
所企业主板上市、深圳创业板上市0108629-0776 ;
1各有关机构的工作内容
拟改制公司
拟改制企业一般要成立改制小组,公司主要负责人全面统筹,小组由公司抽调办公
室、财务及熟悉公司历史、生产经营情况的人员组成,其主要工作包括:
全面协调企业与省、市各有关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及各中介
机构企业主板上市、企业中小板上市、深圳创业板上市0108629-0776的关系,并全面督
察工作进程;
配合会计师及评估师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盈利预测编制及资产评估工作;
与律师合作,处理上市有关法律事务,包括编写公司章程、承销协议、各种关联交易协
议、发起人协议等;
负责投资项目的立项报批工作和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完成各类董事会决议、公司文件、申请主管机关批文,并负责新闻宣传报道及公关活
动;
券商
制定股份公司改制方案;
对股份公司设立的股本总额、股权结构、招股筹资、配售新股及制定发行方案并进
行操作指导和业务服务;
推荐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其他中介机构,协调各方的业务关系、工作步骤及工作结果,
充当公司改制及股票发行上市全过程总策划与总协调人;
起草、汇总、报送全套申报材料;
组织承销团包A股,承担A股发行上市的组织工作;
会计师事务所
各发起人的出资及实际到位情况进行检验,出具验资报告;
负责协助公司进行有关帐目调整,使公司的则务处理符合规定:
协助公司建立股份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则务管理制度;
对公司前三年经营业绩进行审计,以及审核公司的盈利预测;
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检查,出具内部控制制度评价报告;
资产评估事务所
在需要的情况下对各发起人投入的资产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土地评估机构
对纳入股份公司股本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企业主板上市、企业中小板上市、深圳
创业板上市证券执业资格服务机构0108629-0776;
律师事务所
协助公司编写公司章程、发起人协议及重要合同;
负责对股票发行及上市的各项文件进行审查;
起草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为股票发行上市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特别提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通知的规定:今后拟申请发行股票的
公司,设立时应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许可证的中介机构承担验资、资产评估、审计等业务;
若设立聘请没有证券从业资格许可证的中介机构承担上述业务的,应在股份公司运行满
三年后才能提出发行申请,在申请发行股票前须另聘有证券从业资格许可证的中介机构
复核并出具专业报告;
2确定方案
券商和其他中介机构向发行人提交审慎调查提纲,由企业根据提纲的要求提供文件
资料;通过审慎调查,全面了解企业各方面的情况,确定改制方案;审慎调查是为了保证向
投资者提供的招股资料全面、真实完整而设计的,也是制作申报材料的基础,需要发行人
全力配合;
3分工协调会
中介机构经过审慎调查阶段对公司了解,发行人与券商将召集所有中介机构参加的
分工协调会;协调会由券商主持,就发行上市的重大问题,如股份公司设立方案、资产重组
方案、股本结构、则务审计、资产评估、土地评估、盈利预测等事项进行讨论;协调会将
根据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召开;
4各中介机构开展工作
根据协调会确定的工作进程,确定各中介机构工作的时间表,各中介机构按照上述时
间表开展工作,主要包括对初步方案进一步分析、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及各种法律文件的
起草工作
5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评估结果确认及资产折股方案的确认,土地管理部门
对土地评估结果的确认
国有企业相关投入资产的评估结果、国有股权的处置方案需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确
认;
6准备文件
企业筹建工作基本完成后,向市体改办提出正式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包括:
公司设立申请书;
主管部门同意公司设立意见书;
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发起人协议书;
公司章程;
公司改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资金运作可行性研究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确认书
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确认书;
发起人货币出资验资证明;
固定资产立项批准书;
三年财务审计及未来一年业绩预测报告;
以全额货币发起设立的,可免报上述第8、9、10、11项文件和第14项中年财务审计
报告;
市体改办初核后出具意见转报省体改办审批;
7召开创立大会,选董事会和监事会
省体改对上述有关材料进行审查论证,如无问题获得省政府同意股份公司成立的批
文,公司组织召开创立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
8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股份公司成立,颁发营业执照
在创立大会召开后30天内,公司组织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报送省政府或中央主管部
门批准设立股份公司的文件、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工商局在30日
内作出决定,获得营业执照;
二辅导阶段
在取得营业执照之后,股份公司依法成立,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公开发行
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股票发行申请前,均须由具有主承销资格的证
券公司进行辅导,辅导期限一年;辅导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及其历次演变的合法性、有效性;
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财务、资产及供、产、销系统独立完整性:
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人代表进
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实现规范运作;
依照股份公司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建立健全公司决策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实现有效运作;
建立健全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信息披露制度;
规范股份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持股变动情况是否
合规;
辅导工作开始前十个工作日内,辅导机构应当向派出机构提交下材料:
辅导机构及辅导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辅导协议;
辅导计划;
拟发行公司基本情况资料表;
最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辅导协议应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辅导费用由辅导双方本着公开、合理的原则协商
确定,并在辅导协议中列明,辅导双方均不得以保证公司股票发行上市为条件;辅导计划
应包括辅导的目的、内容、方式、步骤、要求等内容,辅导计划要切实可行;
辅导有效期为三年;即本次辅导期满后三年内,拟发行公司可以山上承销机构提出股
票发行上市申请;超过三年,则须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重新聘请辅导机构进行辅
导;
三申报材料制作及申报阶段
1申报材料制作
股份公司成立运行一年后,经中国证监会地方派出机构验收符合条件的,可以制作正
式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主承销商与各中介机构分工制作,然后由主承销商汇总并出具推荐函,最
后由主承销商完成内核后并将申报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报告、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将为
招股说明书有关内容提供法律及专业依据;
2申报材料上报
初审
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未按规定要求制作
申请文件的,不予受理;同意受理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审核费人民币3万元;
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对发行人申请文件的合规性进行初审,在30日内将初审
意见函告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主承销商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10日内将补充完善的申请
文件报至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督会在初审过程中,将就发行人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江政策征求国
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意见,两委自收到文件后在15个工作日内,将有
关意见函告中国证监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中国证监会对按初审意见补充完善的申请文件进一步审核,并在受理申请文件后60
日内,将初审报告和申请文件提交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核准发行
依据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核准或不予
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出具核准公开发行的文件;不予核准的,出具书面意见,说明不
予核准的理由;中国证监会自受理申请文件到作出决定的期限为3个月;
发行申请未被核准的企业,接到中国证监会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可提出复议申请;
中国证监会收到复议申请后60日内,对复议申请作出决定;
四股票发行及上市阶段
1股票发行申请经发行审核委员会核准后,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的批文;
2刊登招股说明书,通过媒体过巡回进行路演,按照发行方案发行股票;
3刊登上市公告书,在交易所安排下完成挂牌上市交易;
本文发布于:2023-05-22 19:54:2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78/96078.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