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2021⼩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梳理(新)
收藏!2021⼩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梳理(新)
2021年4⽉初,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件明确:⼩型微利企业在2021年1⽉1⽇到2022年12⽉31⽇期间应纳税所
得额在100万以下的部分,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2.5%的部分适⽤20%的税率计算缴纳所得税;100万-300万元的部分,按
应纳税所得额的50%的部分适⽤20%计算缴纳所得税。
有的会员问“⼩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万元的部分要按20%全额计缴所得税吗?”
这⾥要提醒⼤家的是,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万元的企业就不属于⼩型微利企业了。
根据财税【2019】13号《关于实施⼩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2019年起⼩型微利企业要满⾜的条件
是“指从事国家⾮限制和禁⽌⾏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数不超过300⼈、资产总额不
超过5000万元”。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确“第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条第⼀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型微利企业,是指
从事国家⾮限制和禁⽌⾏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数不超过100⼈,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数不超过80⼈,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从以上对⽐可以看出,⼩型微利企业范围与《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型微企业的条件相
⽐,有很⼤程度的扩围。
事实上,⼩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度从2010年起就逐年在优化和深化。减半的额度由3万元调整为6万元、10万元、
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在2017起,将⼩型微利企业的标准中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调整为50
万元,2018年调整为100万元、2019年⼜调整为300万元;在2019年时,还将⼩型微利企业的标准统⼀为从事⾮限制和
禁⽌类⾏业,年度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职⼯⼈数不超过300⼈,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不再区分⼯业企
业与其他企业。
需要提醒⼤家的是,2010年起的政策变化都是阶段性政策,《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才是
基本规定。
具体调整变动轨迹如下表:
本文发布于:2023-05-22 19:11:2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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